中美法律交流基金会主席董华春的个人介绍

2024-05-21 18:29

1. 中美法律交流基金会主席董华春的个人介绍

董华春 纽约大成律师事务所(Dacheng Law Offices)合伙人(执业重点为美国上市/私募/投资并购/基金),中美法律交流基金会(the U.S.-China Legal Exchange Foundation)会长,世界银行项目专家,曾供职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审批过证券发行上市,监控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调查过上市公司违反美国证券法的行为,参与过对违法公司的具体诉讼,起草过美国证券法具体规则,并获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颁发的“经纪商-交易商监管资格证书”和“证券发行会计审计专业培训证书”。
        董华春为全国青联留学人员联谊会金融投资委员会秘书长,清华大学华商研究中心秘书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北京大学国际金融法博士(曾被评选为“北京大学学术十杰”),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证券法博士,香港大学访问学者,香港法律教育信托基金会访问学者。曾出版专著《美国共同基金风云》、《条文释义与法理分析》、《金融法概论》、《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透视》、《金融法典型案例》、《金融法小词典》等多本著作,在美国Harvard China Review(哈佛中国评论),International Trade Law Journal(国际贸易法)等期刊上发表英文论文多篇,在《金融法苑》、《法制日报》、《21世纪经济报导》、《证券市场导报》以及其他法学期刊上发表论文五十余篇。联系邮箱969335600@qq.com 。  纽约大成律师事务所(Dacheng Law Offices)合伙人(执业重点为美国上市/私募/投资并购/基金),中美法律交流基金会(the U.S.-China Legal Exchange Foundation)会长,世界银行项目专家,曾供职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审批过证券发行上市,监控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调查过上市公司违反美国证券法的行为,参与过对违法公司的具体诉讼,起草过美国证券法具体规则,并获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颁发的“经纪商-交易商监管资格证书”和“证券发行会计审计专业培训证书”。董华春为全国青联留学人员联谊会金融投资委员会秘书长,清华大学华商研究中心秘书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北京大学国际金融法博士(曾被评选为“北京大学学术十杰”),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证券法博士,香港大学访问学者,香港法律教育信托基金会访问学者。曾出版专著《美国共同基金风云》、《条文释义与法理分析》、《金融法概论》、《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透视》、《金融法典型案例》、《金融法小词典》等多本著作,在美国Harvard China Review(哈佛中国评论),International Trade Law Journal(国际贸易法)等期刊上发表英文论文多篇,在《金融法苑》、《法制日报》、《21世纪经济报导》、《证券市场导报》以及其他法学期刊上发表论文五十余篇。联系邮箱969335600@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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