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利润分配给法人股东 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2024-05-07 18:08

1. 公司利润分配给法人股东 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净利润分配给股东要交个人所得税。
净利润分配的项目包括以下部分:
1、法定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从净利润中提取形成,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照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继续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提取由股东会根据需要决定。
2、股利(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公司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要在提取公积金之后。股利(利润)的分配应以各股东(投资者)持有股份(投资额)的数额为依据,每一股东(投资者)取得的股利(分得的利润)与其持有的股份数(投资额)成正比。股份有限公司原则上应从累计盈利中分派股利,无盈利不得支付股利,即所谓“无利不分”的原则。但若公司用公积金抵补亏损以后,为维护其股票信誉,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也可用公积金支付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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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润分配给法人股东 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2. 公司利润分配给法人股东 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净利润分配给股东要交个人所得税。
净利润分配的项目包括以下部分:
1、法定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从净利润中提取形成,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照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继续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提取由股东会根据需要决定。
2、股利(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公司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要在提取公积金之后。股利(利润)的分配应以各股东(投资者)持有股份(投资额)的数额为依据,每一股东(投资者)取得的股利(分得的利润)与其持有的股份数(投资额)成正比。股份有限公司原则上应从累计盈利中分派股利,无盈利不得支付股利,即所谓“无利不分”的原则。但若公司用公积金抵补亏损以后,为维护其股票信誉,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也可用公积金支付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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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企业利润分配给股东后,股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第五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明确,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利润分配给股东后,股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4. 法人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分得利润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第三项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也为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其所称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例如,甲企业2010年取得乙上市公司的投资分红50万元,其中,持有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的分红20万元,而超过12个月的分红30万元。那么甲企业取得超过12个月的股票分红30万元为免税收入,不需要缴税。但持有不足12个月的股票取得分红20万元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即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万元(20万元×25%)。

5. 一人有限公司要交企业所得税,股东利润分红要交个人所得税,(2人以上的)有限公司只需交企业所得税,是这样吗?

不正确。
无论一人有限公司还是两人以上股东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都是独立的。公司利润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为税后利润,税后利润分配给股东或增资(视同利润分配),都需要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利润如果不分配,在公司放着,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上没有任何差异。

一人有限公司要交企业所得税,股东利润分红要交个人所得税,(2人以上的)有限公司只需交企业所得税,是这样吗?

6. 二人股东投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有利润但未分配.还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333号)规定,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因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精神,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股份有限公司在有关部门批准增资,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代扣代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57号)中关于对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后剩余利润,不分配、不投资、挂帐达1年的,从挂帐的第2年起,依照投资者(股东)出资比例计算分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因此,对企业名义上长期不给自然人股东分红,但如果存在上述法规规定的行为,实质上是企业对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分配,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实质上企业确实是长期未给自然人股东分红,那么不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

7. 有限公司变更法人时,一定要交未分配利润中的个人所得税吗?

1、这样要求交个税,不合法,在全国都不合法,当然广州也不合法,广州又不是外国的城市。(当然也不合理。)
2、你所谓的法人变易,从你描述看,是不是也同时变了股东?新股东是否进行了投资?即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因此次所谓的“变更”而增加?
      如果新股东加入时并没有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则其实质是老股东转让了其股份,老股东有按转让股权导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税额=(转让收入-原始成本)×20%

有限公司变更法人时,一定要交未分配利润中的个人所得税吗?

8. 个人及法人股东分得境内税后利润如何缴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第五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第六款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2008年第519号)第八条规定,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个人股东从企业取得分配的税后利润,要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所得税。

扩展资料:
主体资格:
公司股东中数量最多的一类是企业法人。一般依法设立的各类企业法人均有权对公司投资,成为公司的股东,而没有专门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企业法人对公司出资成为公司股东的前提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该企业法人必须依法存续,即企业法人应当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条件,未依法办理核准登记手续,不存在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其它终止企业法人的情况。
对于非企业法人的股东资格,法律进行了限制。但是,依据1999年6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第173号文规定:“社会团体(含工会)、事业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的,可以作为公司股东或投资开办企业法人,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规定不得经商办企业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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