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思修作业。我不会做。希望各位能帮忙一下!万分感谢!

2024-05-04 15:46

1. 这是思修作业。我不会做。希望各位能帮忙一下!万分感谢!

答:1、李某某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从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来看,李某某的行为是发生在苏某冲上前来与其厮打并与其互相斗殴的过程中,满足了防卫意图和正在进行的不发侵害作斗争,防卫起因不法侵害的存在,防卫对象不法侵害者以及防卫时间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构成要件,但不满足防卫限度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要件。李某某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苏某当场死亡的重大损害,构成防卫过当而不是正当防卫。

2、李某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不能以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中主观方面必须是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本案中李某某的行为的确是在斗殴中发生的,但不能臆测其主观上有杀害苏某的故意,故不满足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而在现实较多的司法实践中定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为法定加重情节)

这是思修作业。我不会做。希望各位能帮忙一下!万分感谢!

2. 这是思修作业。本人不是学法律的,也不知道怎么做。请各位帮忙。非常感谢!

1
犯罪构成
主体:6名20-21岁完全责任能力人。
主观:故意限制他人自由。
客观:擅自看押一天一夜,殴打询问。
客体:公民人身权利(人身自由)。
2
主体:22周岁完全责任能力人。
主观:故意盗窃。
客观:撬坏自动取款机盗走人民币8000元。
客体: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由于你不是法律专业,我大概说一下。

刑法犯罪构成主要有4个方面。
你可以这么大概理解以下:
主体 - 就是什么样的人可能构成犯罪 年龄啊 疾病啊 职务啊等等
主观方面 - 故意 或者 过失 如果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是不会构成犯罪的
客体 - 犯罪所侵犯的法益  就是法律所要保护的某种权益 比如人身权利啊,对财产的所有权啊等等
客观方面 - 具体的犯罪行为

3. 思修作业,很难理解。求大神帮忙

1.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三方协议是学生在毕业前,由学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订,确定就业意向和相关权益,只是学校为了保障就业率的一个东西,只能保护学生毕业前的利益。但是学生毕业后,学校脱离三方关系,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就只能通过劳动合同来相互约束。

2.大学生签三方协议首先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思修作业,很难理解。求大神帮忙

4. 思修老师让我们写个东西,字数,文体,题目啥都不限,我该写啥,能帮我写就更好了哈哈

《名人传》读后感  :         《名人传》的作者是罗曼。罗兰,他指出人生是艰苦的,生活里充满了贫困,忧虑,孤独和辛劳,人们彼此存在隔膜,不懂得互相安慰,所以他写《名人传》,把伟大的心灵献给受苦难的人们,使他们得到安慰和鼓舞。
首先介绍的是贝多芬,之所以先介绍他,是因为贝多芬希望他自己的苦难经历能给予别的受苦难者以力量。
作者说他外貌平平,并用细腻的手法将外貌描绘得格外生动。贝多芬的童年与莫扎特相比,是无光的,艰苦的,并且少年时代的他就开始为经济问题操心,中年疾病缠绕着他,但他依旧与病魔抗争。
他饱受身与心的折磨,多次想向命运屈服,但他说:“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在别人的眼中,他是一个骄傲而孤独的伟人,没有人理解他,懂他。从他的经历中,我知道他一生都处于困苦中,友情,亲情,爱情,他也未能好好感受。罗曼。罗兰说贝多芬的这一生就像是一个雷雨天。我能感到贝多芬一直都在与命运抗争,与思想抗争,他对艺术的热爱,追求促使他的生命拥有力。米开朗琪罗一生遭受历任教皇差遣,始终处于超负荷的工作之中。他的创作伴随着贫困、疾病、劳累、仇人离间、亲人薄情寡义……然而,他没有放弃努力,用血泪创作出了不朽的传世佳作。最终,米开朗琪罗取得了成功,他的作品已成为西方美术历史上难以逾越的高峰。托尔斯泰随人家境优裕,但他一直牵挂在受苦难的民众。他甘愿放弃自己的一切,冲破世间束缚,用生命去追寻信念、真理和正义,可谓“最清醒的现实主义”的“天才艺术家”。本书的作者罗曼“罗兰也想告诉我们一些道理:悲惨的命运和痛苦的考验不仅降临在普通人的身上,同样也降临在伟人的身上。当我们遭受挫折的时候,应该想到这些忍受并战胜痛苦的榜样,不再怨天尤人,要坚定自己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