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交易的工具

2024-05-17 15:57

1. 金融交易的工具

金融交易工具表明金融资产所有权的凭证是金融工具,主要包括:(1)通货。指以现金形式存在于市场流通领域中的货币。它由人民银行累计发行货币减去国家银行库存现金计算得出。包括居民手持现金,企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它是金融部门的负债,是其他部门的资产。(2)存款。指金融机构接受客户存入的货币款项,存款人可随时或按约定时间支取款项的信用业务。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住户储蓄存款、财政存款、外汇存款和其他存款。(a)活期存款是指存款期限不受限制,可以随时存人和提取的存款。包括居民的活期储蓄存款、企业的结算存款、行政事业单位(现归属于政府部门)的经费存款。(b)定期存款是指有一定期限的存款。包括居民的定期储蓄存款、企事业单位的定期存款。(3)贷款。指金融机构将其所吸收的资金按一定的利率贷放给客户并约期归还的信用业务。反映金融机构向非金融部门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所有贷款,包括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财政贷款、外汇贷款和其他贷款。(4)证券。包括债券和股票,其中,债券是指由债券购买者承购的或因销售产品而拥有的、可在金融市场上交易并代表一定债权的书面证明。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商业票据、支付固定收入但不提供法人企业残余价值分享权的优先股等。其中政府债券是指政府为了筹集资金而发行的有价证券,包括国库券和各种公债。股票是指股份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投资并按其所持股份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的权益性证券。(5)保险准备金。指对人寿保险准备金和养恤基金的净权益、保险费预付款和未结索赔准备金。(6)结算资金。指金融机构用于结算目的的汇兑在途资金。(7)金融机构往来。指各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往来,包括同业存放款和同业拆借款。(8)准备金。指各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及缴存中央银行的法定准备金。(9)中央银行贷款。指中央银行向各金融机构的贷款。(10)国外直接投资。指外国在我国和我国在外国以独资、合资、合作及合作勘探开发方式进行的投资。(11)储备资产。指我国中央银行拥有的可随时动用并有效控制的对外资产。反映我国可直接对外支付的各种金融资产,包括中央银行的黄金储备、外汇储备、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债权等。(12)国际收支净误差与遗漏。指在国际收支统计中由于资料不完整,统计时间、统计口径、统计分类、计价标准和汇率折算办法不一致等原因造成的误差与遗漏,它等于国际收支表中的经常帐户差额加资本和金融帐户差额减储备资产增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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