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协会的性质是什么?

2024-05-03 08:59

1. 证券业协会的性质是什么?

  证券业协会是 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社会团体法人。       中国证券业协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业自律性组织,属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于1991年8月28日成立,总部设在北京。
  中国证券业协会的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团体会员为证券公司。《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加入证券业协会。个人会员只限于证券市场管理部门有关领导以及从事证券研究及业务工作的专家,由协会根据需要吸收。
  证券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证券业协会章程由会员大会制定,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会员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经常务理事会决议可临时召开。证券业协会设会长、副会长。证券业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依章程的规定由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  证券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教育和组织会员执行法律、行政法规;
  (2)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3)收集整理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
  (4)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
  (5)调解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纠纷;
  (6)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
  (7)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赋予的其他职责。协会的会员大会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由会员大会主席团主持。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选举和罢免会员理事、监事;
  (五)决定会费收缴标准;
  (六)决定协会的合并、分立、终止;
  (七)决定其他应由会员大会审议的事项。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会员代表出席,其决议须经到会有表决权的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但制定和修改章程以及决定协会的合并、分立、终止,须经到会有表决权的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会员大会每四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认为必要或由三分之一以上会员联名提议时,可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证券业协会的性质是什么?

2. 什么是证券业协会

证券业协会,是由证券公司和其他证券经营、服务机构及其人员自愿组织成立的。它有自己的独立财产或基金,有成员共同制定的团体章程,其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我国对是否入会采取的是自愿入会与强制入会相结合的方式。证券公司必须加入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以外的其他会员属于自愿入会。
证券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
一、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指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判刑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 在你看来,什么是证券业协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业自律性组织,属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成立于1991年8月28日。十六年来,协会认真贯彻执行“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八字方针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指导下,团结和依靠全体会员,切实履行“自律、服务、传导”三大职能,在推进行业自律管理、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反映行业意见建议、改善行业发展环境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发挥了行业自律组织的应有作用。2007年1月22日,协会召开了第四次会员大会,黄湘平同志当选为会长。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理事会为其执行机构。
中国证券业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截至2007年7月1日,协会会员总数共计295家,其中,证券公司106家,基金公司52家,投资咨询公司90家,资产管理公司3家,特别会员44家(其中交易所2家,登记结算公司1家,基金托管机构8家,地方证券业协会33家)。协会的宗旨是:在国家对证券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进行证券业自律管理;发挥政府与证券行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持证券业的正当竞争秩序,促进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推动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在你看来,什么是证券业协会?

4. 证券从业协会是干嘛的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证券资格是进入证券行业的必备证书,是进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财经媒体、政府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因此,参加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从事证券职业的第一道关口,证券从业资格证同时也被称为证券行业的准入证。该考试时间由证券协会每年统一确定,资格考试已全部采用网上报名,采用全国统考、闭卷方式对学员进行考核。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5. 什么是证券业协会的职责

证券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教育和组织会员执行法律、行政法规;(2)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3)收集整理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 (4)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 (5)调解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纠纷; (6)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 (7)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赋予的其他职责。

什么是证券业协会的职责

6. 证券法对证券业协会有什么用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大红花][开心]:证券法对证券业协会的用途是充实了证券业协会的职责范围,新增协会五项职责:一是组织开展证券行业诚信建设;二是督促证券行业履行社会责任;三是督促会员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活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四是制定证券行业业务规范,组织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五是组织会员就证券行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引导行业创新发展。本次证券法修订前,协会依据中国证监会的行政授权以及会员授权(以监管文件或章程规定的形式)履行上述职责,开展相关工作,本次修订在法律层面确认了上述职责内容。此外,新《证券法》还扩充了协会自律管理范围,法定自律管理对象由会员扩展到从业人员;丰富了自律管理内容,明确自律规则、自律管理措施的法律地位等。【摘要】
证券法对证券业协会有什么用【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大红花][开心]:证券法对证券业协会的用途是充实了证券业协会的职责范围,新增协会五项职责:一是组织开展证券行业诚信建设;二是督促证券行业履行社会责任;三是督促会员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活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四是制定证券行业业务规范,组织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五是组织会员就证券行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引导行业创新发展。本次证券法修订前,协会依据中国证监会的行政授权以及会员授权(以监管文件或章程规定的形式)履行上述职责,开展相关工作,本次修订在法律层面确认了上述职责内容。此外,新《证券法》还扩充了协会自律管理范围,法定自律管理对象由会员扩展到从业人员;丰富了自律管理内容,明确自律规则、自律管理措施的法律地位等。【回答】
法律依据:新《证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证券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一)教育和组织会员及其从业人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组织开展证券行业诚信建设,督促证券行业履行社会责任对于协会会员和从业人员而言,依法合规始终是生存发展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诚实守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是基本的职业道德准则和价值指引。新《证券法》在协会既有的“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职责基础上,新增“组织开展证券行业诚信建设、督促证券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职责,并将协会履行上述自律管理职责的对象范围从会员扩展至从业人员,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协会职责内容,增强了协会履行上述职责的法律正当性。(二)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协会是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会员共同利益而设立的非营利性组织。发挥证券行业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是协会的重要职责。(三)督促会员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活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新《证券法》设专章规定了投资者保护制度,有针对性地对投资者权益保护作出安排,包括要求证券公司充分了解投资者情况和揭示风险,区分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建立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代为行使征集制度;建立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纠纷的强制调解制度;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和探索适应我国国情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等。除上述规定外,新《证券法》还相应赋予协会“督促会员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活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要求协会既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又要督促会员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活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正确认识和处理两者的利益关系。【回答】
(四)制定和实施证券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自律规则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实施其他自律管理措施 新《证券法》明确了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具有自律规则制定权、监督检查权和自律处分权,为协会有效履行自律管理职责提供了法律保障。在规则制定方面,明确协会自律规则对会员和从业人员均具有约束力,确立了自律规则的法律地位;同时,为保障自律规则得到有效实施,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明确了协会可以针对会员和从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自律处分,并且在原《证券法》规定的“纪律处分”基础上,增设了惩戒力度相对较轻的“自律管理措施”,丰富了协会自律管理的依据和手段。(五)制定证券行业业务规范,组织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新《证券法》新增了协会“制定证券行业业务规范”的职责,明确了协会对证券相关业务活动实施功能性自律管理。证券业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涉众性,协会组织制定证券行业业务规范,加强对证券业务活动的自律管理,引导证券行业规范经营,具有重要意义。证券从业人员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中介服务人员,是证券市场平稳健康运行的重要微观基础,其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直接关系到证券市场的功能发挥。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组织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和专业能力建设,是协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六)组织会员就证券行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收集整理、发布证券相关信息,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引导行业创新发展新《证券法》新增了协会“引导行业创新发展”的职责。组织会员就证券行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及时收集整理、发布证券行业相关信息,提供会员服务,组织开展业务交流和研讨,推广行业最佳实践,引导证券行业在坚守合规底线、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高质量创新发展,是协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内容。(七)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行业调解是多元化证券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协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确认其效力。经人民法院确认有效的具有明确给付主体和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回答】

7. 北京证券业协会是什么性质机构

北京证券业协会是北京地区证券业行业的自律性管理组织。于1994年1月由北京证券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联合发起成立。是经北京市民政局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是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特别会员。根据北京证券业协会章程规定,协会会员必须履行会员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年会费。  
 
 北京证券业协会的宗旨是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各项活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发挥政府监管部门及有关管理部门与证券机构之间桥梁与纽带、自律与协调、联络与服务的作用。作为证券监管机构的助手,搞好证券行业的自律管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北京地区证券市场健康、稳定、有序的发展。
 
 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监督管理局是协会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协会工作的监督管理。北京市民政局社团行政管理部门是协会社团行业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协会的登记注册和年检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是协会的业务指导组织,负责对协会的行业自律及相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北京证券业协会是什么性质机构

8. 证券从业协会网站是什么?

证券业协会网站是中国证券业协会(https://www.sac.net.cn/),成立于1991年8月28日,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业自律性组织。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如下图:
报名入口:https://www.sac.net.cn/cyry/kspt/ksbm/
考试科目:《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考试形式:闭卷、机考
报名费用:61元/科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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