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商品房不动产证需要的材料

2024-05-18 22:18

1. 办理商品房不动产证需要的材料

法律分析:1.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购房者自身材料
(1)购房人已婚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2)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
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3)购房人为单位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办理商品房不动产证需要的材料

2. 办理房屋不动产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2、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有人问,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吗?答案是肯定的。另外,在农村,也有一些房屋建得比较早,没有任何权属来源材料,怎么办呢?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于这种情况,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民集体或村委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公告30天无异议,并出具证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予以登记。
3、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是农村宅基地审批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
4、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好处是什么
在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是农民最珍贵的财富,但因各种证件不全,也引发了很多纠纷和争议。《不动产权证书》清楚地记录了农村范围内包括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每一宗土地的权属、位置、界址、面积、用途、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基本情况,对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保护个人产权
个人名下的房产、土地和林地等不动产都能得到保护。
2、办手续将更加便捷
转卖房屋时不用土地、房屋多个部门来回跑。
3、交易将会更加安全
可依法查询不动产产权归属,有助于化解一房多卖风险。
4、农民贷款更方便
有了不动产权证,用不动产权抵押贷款很快成为了很多农民解决资金难题的首选,不仅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低得多,还无需担保。

3. 房屋不动产证怎么办理,办理材料有哪些

一、房屋不动产证怎么办理
房屋不动产证的办理为:购房者需要在交房使用之日起的60天内,将其房屋产权等级资料报送房管部门,由房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20日到60日不等),购房者可在入住三个月后向开发商咨询初始登记情况,或者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自行查询。填写《房屋权登记申请表》,购房者在确定初始登记完成后,主动到房屋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权登记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让开发商签字盖章。提醒各位购房者,部分开发商手中有现成盖好章的表格,购房者可以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购房者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产权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拿测绘图,不动产权登记部门要确定产权证上的房屋信息,测绘表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购房者必须携带。在开发商处领取办证相关文件,办证所需要的文件多而杂,购房者在填写申请表的时候应该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准备齐全。
二、房屋不动产证办理材料有哪些
房屋不动产证办理必须的材料有:
1.备案申请报告。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的还必须委托授权书。
3.有关的不动产权属资格证书等必须递交的材料。
4.房产界址、室内空间界线、总面积等材料。
5.与别人利害关系的表明材料等。
办理证件是需带齐相关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三、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是什么
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在于:
1.不动产权证包括房产证。
其实人们所讲的不动产权证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简称为不动产权证。一般来说,不动产权证是包括了非常多种类证书的,例如大家比较常见的房产证、土地证、林地证等都在其中。
2.证书内容不同。
房产证的内容仅仅包括了产权人的信息、房屋的位置、产权的共有情况、房屋的登记时间、房屋的规划用途等,而不动产证上不仅仅包括了房产证上的所有内容还,除此之外还包括了不动产的单元号、镭射区以及产权的使用期限等内容。不仅如此,每个不动产权证上都有唯一的代码。相当于不动产证的身份证,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检索。另外,不动产权证在标注上面比房产证优化了很多,简明扼要,比如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期限、权利其他状况等。

房屋不动产证怎么办理,办理材料有哪些

4. 不动产证办理材料

“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材料: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法律依据】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5. 办理不动产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1、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1、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2、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3、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不动产证难办的背后
百度百科-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办理不动产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6. 办理不动产证需准备哪些材料?


7. 办理不动产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质检合格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个人自建房屋需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房屋竣工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还需提交房屋面积界定报告);
7、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房屋地址证明);
8、经适房、单位集资房、廉租房、公租房等房屋还需提交发改委或军区的立项计划和省或市或军区房改办的批文,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9、属合作修建(联建)建筑工程的,还需提交合作(联建)协议和产权分割清单,原件;
10、建设单位申请业主共有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还需提交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公有房的证明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共有房屋的证明为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为原件;
1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账证明,原件。
一、不动产登记怎么办理
第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第二、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不动产份额,应当与受让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第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第四、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五、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给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办理不动产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8. 贷款购房办理不动产证

法律分析: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2、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