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银行 核心资本与会计资本分别包括哪些 ?区别是什么?

2024-05-09 14:56

1. 请问银行 核心资本与会计资本分别包括哪些 ?区别是什么?

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附属资本是指贷款准备金。在计算资本总额时,应以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加附属资本再扣除以下部分:
(1)购买外汇资本金支出;
(2)不合并列帐的银行和财务附属公司资本中的投资;
(3)在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资本中的投资;
(4)呆帐损失尚未冲销的部分。
会计学中资本,即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它说明这个公司是谁出资的,出资了多少。

请问银行 核心资本与会计资本分别包括哪些 ?区别是什么?

2. 银行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种是对的吗?

错。
所有者权益只包含核心资本,即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附属资本包括:未公开储备、重估储备、普通准备金、混合资本工具、次级长期债务资本。
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资本=核心资本+附属资本
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
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

扩展资料:
银行资本大体可分为账面资本、经济资本、监管资本和合格资本。账面资本是直接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的银行资本;经济资本是银行抵御非预期风险的资本;监管资本是银行监管机构对各商业银行实施监管的资本要求,通常用于计算资本充足率;合格资本是银行监管机构认定的符合标准的资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资本

3. 什么是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巴塞尔协议》把商业银行的资本区分为“核心资本”和“补充资本”。核心资本又称一级资本,具体包括实收资本和公开储备。核心资本至少应占全部资金的50%
;补充资本又称二级资本或附属资本,具体包括:非公开储备、资产重估储备、普通准备金或普通呆帐准备金、混合资本工具及长期债务。补充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例,最多不超过50%
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商业银行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
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

什么是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4. 核心资本包括哪些

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实收资本,按照投入主体不同,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

资本公积,包括股票溢价、法定资产重估增殖部分和接受捐赠的财产等形式所增加的资本。它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转增资本金。

盈余公积,是商业银行按照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是商业银行自我发展的一种积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金的50%)和任意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是商业银行实现的利润中尚未分配的部分,在其未分配前与实收资本和公积金具有同样的作用。

5. 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包括

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根据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商业银行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

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包括

6. 银行核心资本的简介

《巴塞尔协议》把商业银行的资本区分为“核心资本”和“补充资本”。核心资本又称一级资本,具体包括实收资本和公开储备。核心资本至少应占全部资金的50% ;补充资本又称二级资本或附属资本,具体包括:非公开储备、资产重估储备、普通准备金或普通呆帐准备金、混合资本工具及长期债务。补充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例,最多不超过50%

7. 银行核心资本的介绍

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商业银行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

银行核心资本的介绍

8. 什么是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有何作用

银行核心资本  《巴塞尔协议》把商业银行的资本区分为“核心资本”和“补充资本”。核心资本又称一级资本,具体包括实收资本和公开储备。核心资本至少应占全部资金的50% ;补充资本又称二级资本或附属资本,具体包括:非公开储备、资产重估储备、普通准备金或普通呆帐准备金、混合资本工具及长期债务。补充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例,最多不超过50%
  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商业银行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
  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
  根据《巴塞尔协议》,我国规定商业银行必须达到的资本充足率指标是: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的资本总额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率不低于4%。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附属资本包括贷款呆账准备、坏账准备、投资风险准备和五年期以上的长期债券。
  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附属资本是指贷款准备金。在计算资本总额时,应以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加附属资本再扣除以下部分: 
  (1)购买外汇资本金支出; 
  (2)不合并列帐的银行和财务附属公司资本中的投资; 
  (3)在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资本中的投资; 
  (4)呆帐损失尚未冲销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