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失业保险有什么用

2024-05-09 11:03

1. 购买失业保险有什么用

我们去上班,每个月都会交社保,里面的失业保险,就是让我们失业时用的,没收入时可以领几个月的补贴。失业金的月发标准,一般为当地最低工资的70%-90%

购买失业保险有什么用

2. 购买失业保险有什么用?

1、保障基本生活:
失业保险的作用体现为生活保障功能,即失业保险机构通过向符合条件的失业者支付失业保险金,保障了失业者的基本生活,维持了劳动力的再生产。通常来说,劳动者在失业后,无经济收入来源,生活发生困难,而失业保险通过对失业者发放失业保险金,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使其正常地生存下去,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2、稳定失业人员:
由于失业保险通过发放失业保险金保障了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使其有了一定的收入。这种稳定功能一方面体现为社会稳定功能;另一方面体现为经济稳定功能。失业保险为失业者提供生活保障,不会因其无法生存使其铤而走险,或在心理上严重失衡而危害社会,有利于维持社会的稳定。失业保险金的筹集及发放具有抑制经济循环的作用,是“减震器”,减轻了经济波动的剧烈程度,使家庭关系保持稳定,因此缓解了失业对整个社会所带来的冲击和震动,从而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正常的社会秩序。
3、促进失业人员再次就业:
失业保险不仅仅是给失业者发放失业保险金,更重要的是失业保险机构对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重视及提供就业信息、有效沟通和对再就业的直接推动上。对失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提升其自身素质,提高其在社会中的竞争能力,并积极为失业人员开展职业介绍等相关服务,促使其尽快重新就业。失业保险的促进功能越来越突出,通过加大再就业培训支出的比重、建立就业导向的机制等来促进失业者的再就业。
4、合理配置劳动力:
这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由于失业保险的存在,失业者在寻找新的就业岗位时获得了经济保障,免除了后顾之忧,失业者也就有条件尽可能寻找与自己的兴趣、能力相符合的工作岗位,从而有利于劳动力的合理配置;二是由于失业保险的存在,用人单位减轻了向外排斥冗员的经济、社会两方面的压力,有利于单位制定理性的、合理的用人决策,也更有利于劳动力的合理配置。
职员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社保局领取失业保险。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职员在失业后都可以领取该金额,只有缴纳一年以上的保险,且不是自愿失业的,才可以领取。

3. 买了失业保险有什么用?

失业保险的作用是国家推出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保证因为各种原因失去工作的职工在失业期间获得一定的收入补偿,可以维持职工最基本的日常生活。
失业保险领取办法: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对失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到一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零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

扩展资料:
相关条例: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人大网-《失业保险条例》
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买了失业保险有什么用?

4. 失业险怎么使用?

对于失业保险的享受,明确要求公民在社保保险购买满1年以上,而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离职的员工才可以到社会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若个人意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

一、失业保险定义
失业保险(1)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二、失业保险购,要求以单位进行购买
对于失业保险的购买,是分为个人购买以及单位购买的。
单位购买,公民在单位购买的失业保险年满1年以上而且非个人意愿离职的情况下,员工是可以按照当地政策要求提供相关离职证明等资料到社保部门申请领取失业金。
个人购买的社会,由于失业保险中对于失业金明确要求有单位挂靠才可以购买,因此个人购买社会保险也是无法申请购买失业保险的。
三、失业保险享受要求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若需要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申请的: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包含以下方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前提下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四、领取的失业金限期
(一)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二)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三)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五、失业金领取流程
(一)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三)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引用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十五、五十条.

5. 失业保险怎么用啊?

领取失业保险,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是是指下列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出名和辞退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以及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已办理事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您好像不符合,第二个条件。

失业保险怎么用啊?

6. 失业险怎么使用?

一、失业险的含义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二、失业保险的组成部分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三、失业险的使用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1)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4、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5、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四、失业保险使用期限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引用资料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7. 失业保险有什么用?

失业保险的五大作用
符合条件的失业参保人员可享受5项优惠政策:
一、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缴费年限计算期限,期限为4~24个月,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每月可领取个人月失业保险金5%%的门诊医疗费,住院的可申领住院医疗补助金;
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保金期间死亡的,可按在职职工同等待遇对其家属发放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怃恤金;
四、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保金期间生育且符合国家计生政策规定的,可领取生育补助金;五、领取失保金期间,免费接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

失业保险有什么用?

8. 失业保险有什么用?

失业保险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费用,这些费用可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失业金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领取失业金是要具备一定的资格才可以。
 失业人员要同时具备下面的条件,才有资格领取失业金:
 失业前本人和所在单位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 
不是因为本人的意愿失业的。
已经办理失业登记,还要有求职意向的。
如果员工的跳槽、辞职是因为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条件,比如拖欠工资、未依法交社保等,那么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跳槽、辞职的员工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满足上面条件后,带上《失业保险金申领表》,还有下面这些材料去办理失业金领取:
本人身份证明
所在单位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失业登记,求职证明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银行卡
 有些地区的失业金是直接打到社保卡内的,这样可以不用额外提供银行卡。
 说完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和需要的材料,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失业金会停止发放呢?
 失业人员假如有以下情形中的一种,相关机构就会停止发放失业金:
重新就业的 
应征入伍的
移居海外的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改的
没有合理的理由拒绝接受当地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