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结算单到底是什么?

2024-05-04 23:31

1. 医保结算单到底是什么?

每位医保病人出院时都会收到一份住院医保结算单,上面记录了病人本次住院治疗的总费用、自付费用和医保记账报销的费用。
医保结算清单有两种,一种是医院直接结算,另一种是社保结算报销清单,这种结算单在商业保险医疗赔付中经常会用到,因为有些医疗保险的赔付比例含医保和不含医保的赔付比例会不一样。
清单一般都会明细总费用,统筹费用,自费费用三个项目。商业保险报销需要提供结算单一般就是报销自费部分。



满足医保报销的条件
但是并不是什么情况都可以用医保卡报销的,要想成功报销,就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定点医院
患者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符合三个目录
使用“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之内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和设施,并且符合限定支付范围规定。
3、符合急诊情况
如果患者需要急诊,那么在本地或者异地的定点医院都可以报销。

医保结算单到底是什么?

2. 医保结算单到底是什么?

每位医保病人出院时都会收到一份住院医保结算单,上面记录了病人本次住院治疗的总费用、自付费用和医保记账报销的费用。
医保结算清单有两种,一种是医院直接结算,另一种是社保结算报销清单,这种结算单在商业保险医疗赔付中经常会用到,因为有些医疗保险的赔付比例含医保和不含医保的赔付比例会不一样。
清单一般都会明细总费用,统筹费用,自费费用三个项目。商业保险报销需要提供结算单一般就是报销自费部分。



满足医保报销的条件
但是并不是什么情况都可以用医保卡报销的,要想成功报销,就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定点医院
患者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符合三个目录
使用“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之内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和设施,并且符合限定支付范围规定。
3、符合急诊情况
如果患者需要急诊,那么在本地或者异地的定点医院都可以报销。

3. 医保结算单是什么样的

医保结算单上的金额是报销。住院收费单上的医保记账是扣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而不需要本人亲自付费。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3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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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结算单是什么样的

4. 医保结算单到底是什么?

一种是医院直接结算,另一种是社保结算报销清单,这种结算单在商业保险医疗赔付中经常会用到,因为有些医疗保险的赔付比例含医保和不含医保的赔付比例会不一样。清单一般都会明细总费用,统筹费用,自费费用三个项目。商业保险报销需要提供结算单一般就是报销自费部分。【摘要】
医保结算单到底是什么?【提问】
一种是医院直接结算,另一种是社保结算报销清单,这种结算单在商业保险医疗赔付中经常会用到,因为有些医疗保险的赔付比例含医保和不含医保的赔付比例会不一样。清单一般都会明细总费用,统筹费用,自费费用三个项目。商业保险报销需要提供结算单一般就是报销自费部分。【回答】

5. 医疗保险结算单是什么

北京读者陈先生问:我参保了北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近因急性胃肠炎去医院看病,连吃药带打针花了400多元。医院给我的《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正上方和右下角都写着“医保已实时结算”的字样,最下方写着开了什么药、交了多少钱的位置,有一个“收费等级”项目,大部分都写着“无自付”,可我一分钱都没少交,这是为什么?这个结算单又该怎么看?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工作人员答:这位读者可能是今年的门诊收费尚未到起付线,所以虽然已经实时结算,但仍不能报销。医保范围内累计金额在《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下文简称“收据”)中是明确标注的,只要超出北京市规定的在职1800元、退休1300元标准,就可以实时报销。目前的收据新增了起付线、自费和个人账户余额等相关内容。修改后的票据消费明细更清晰、更容易看懂。收据大致分为上中下三部分。第一部分是药品、检查、治疗等费用类别。第二部分与医保有关,第一行前两个项目很重要,“个人现金支付金额”是指你自己负担了多少,“医保基金支付金额”指这次看病能报销多少钱,加起来就是你这次看病的总花费。如果超过起付线,那么后者才会不为“0”。说到大家最关注的起付线,要看“累计医保范围内金额”,拿它跟起付线对比,超过1800元就可以报销了。“医保范围内金额”,即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内的数额,但不等同于这次能报的数额。“年度门诊大额累计支付”,指本年度内医保为你累计支付的总额。退休职工还有一项“年度内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余额”,指国家今年能报销的钱数,上限为2万元。第三栏可以看到“自付一”、“自付二”和“自费”,分别指代甲、乙、丙三类药品,前两者在医保目录内,后者是医保外,分别可以享受全报、按比例纳入医保基数、全部自费。其中乙类,也就是“自付二”,北京规定除特殊乙类药品,需个人先负担10%费用,其余90%列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乙类治疗、检查除特殊规定项目外需个人先负担8%,其余92%列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第三部分是你这次看病拿药、治疗、检查的所有项目明细,最后标注的收费等级如果写着“无自付”,那说明这是甲类药,也就是直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药品,全额报销。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就诊时出示了医保卡,但恰好离职没有续保,那么收据上方会显示“黑名单”字样,不能报销;收据上盖有北京市财政票据监制章,说明其等同于发票,可以作为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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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结算单是什么

6. 医疗保险结算单是什么意思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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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医保报销结算单是什么意思

随着医保工作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参加医疗保险人员的范围不断扩大,人数不断增加,但很多参保人对于医保住院的费用清单还不甚了解,以至于看不懂清单,无法明确自己住院期间所花的费用。其中,参保人员提出最多的问题是:为什么类别的标识有自付、全自付和无自付之分?下面笔者就北京三级医院医保住院费用清单上的标识,进行一下解读。医保病人出院结算费用时,医院会给患者一套住院费用清单,这套单据一般包括3个部分:北京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一)(以下简称:结算单一)、北京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二)(以下简称:结算单二)和XX医院住院费用清单。下面我们重点为您解读结算单二。结算单二主要是记录病人住院期间费用的明细内容,分为药费明细、化验明细、检查明细、治疗明细、一次性材料明细、人工器官明细及其他费用明细。这些费用明细将患者从住院时刻起到出院时刻止的所有费用按照类别进行分类。病人可对住院期间的药品规格、诊疗检查化验数量、单价、总价分别进行核对,以做到清清楚楚治病,明明白白花钱。另外,在结算单二的类别一项中,明确指出了患者诊疗、检查、药品等费用是否在医保报销范围内,出现三种标识,即无自付、有自付、全自付。其中,“医保外”一项列出的金额就是需病人支付的费用。无自付:此种药品或诊疗项目的费用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内,无需病人负担。有自付:部分费用需要病人负担。一般药品需要个人承担10%,特殊药品需承担50%。这里的特殊药品是指患不同疾病者,报销的比例不同。例如和信粉针(注射用胸腺五肽),注射剂:1mg/支,如果是恶性肿瘤或乙型肝炎患者使用,需个人负担10%的费用,其他疾病患者使用则需个人负担50%的费用。特殊诊疗项目需个人负担8%,一次性材料大于500元需个人负担50%。但诊疗项目医保会有备注限制,例如吻合器、缝合器、闭合器就限用于保留肛门的低位直肠癌手术、因肺气肿行肺叶切除术、食管中段癌弓上吻合术。全自付:此种药品或诊疗项目的费用需要病人全部负担,医保不予承担。但即使是全自付药,也因病、因医院而异,可以报销部分或大部分。例如人血白蛋白注射液,如果是重症患者(白蛋白低于25g/L)、肝硬化腹水或胸水患者、癌症腹水或胸水患者(白蛋白低于30g/L)、需维持较高胶体渗透压的大手术者(限60g),在二级以上医院使用,参保人员就可以报销90%,个人负担10%;如果不是以上适应症者,而是参保人员要求使用此药,就需要全部自付,同时医生会与患者签署自费协议书。诊疗项目是否为全自付,也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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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结算单是什么意思

8. 医保结算清单

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简称“医保结算清单”)是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在开展住院、门诊慢特病等医疗服务后,向医保部门申请费用结算时提交的数据清单,是DRG/DIP的重要数据来源。为进一步提高医保结算清单数据质量,加快医保结算清单全面落地应用。国家医保局对《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医保办[2019]55号)和《医疗基金结算清单填写规范(试行)》(医保办发[2020]20号)进行了修订。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修订面向全国范围不同于2020年仅针对部分试点城市,体现了医保结算清单的全国统一。一、基本要求的变化医保结算清单数据指标由原190项增加至193项,其中基本信息部分由32项减少至31项、门诊慢特病诊疗信息部分无变化仍为6项、住院诊疗信息部分由57项增加至58项、医疗收费信息部分由95项增加至98项。除源文件中“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新版本增加“医疗门诊收费票据”项,对应门诊慢特病。增加对门诊慢特病病种代码统一使用《医疗保障门诊慢特病病种代码》。将原仅“标注‘*’的代表选填数据指标,其他项目为必填数据指标,有则必填,无则空项处理。二、数据采集标准变化基本信息数据指标1.清单流水号:修改生成原则为,为每家定点医疗机构单独生成顺序码。2.定点医疗机构名称:由按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修改为,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3.定点医疗机构代码:由患者就诊所在的定点医疗机构在《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分类与代码》数据库中的唯一标识码。修改为,为定点医疗机构在国家医保局“医保业务编码标准动态维护”平台上,获取的本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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