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24-05-06 09:03

1. 下列关于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BCD.[解析]债务重组中,对债权人而言,若债务重组过程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债务人而言,如债务重组过程中涉及或有应付金额,且该或有应付金额符合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日后没有发生时,转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下列关于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 债务重组中债务人以资产清偿,以下会计处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答案:ABD
解析:重组收益以及转让资产的损益是计入营业外收入(或支出)的,但是二级科目不同,重组的收益是营业外收入——利得,而转让非现金资产损益中,若以库存商品清偿债务相当于销售,主营业务收入,若是固定资产则是处理固定资产利得。都是计入当期损益。

3. 附条件的债务重组,债权人或有应收金额实际发生时,应记入营业外收入还是冲减以前债务重组的营业外支出

附条件的债务重组,债权人或有应收金额实际发生时,应记入营业外收入还是冲减以前债务重组的营业外支出 
 
应该记入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http://www.cnnsr.com.cn/jtym/swk/20060524/2006052414373412449.shtml

附条件的债务重组,债权人或有应收金额实际发生时,应记入营业外收入还是冲减以前债务重组的营业外支出

4. 企业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一)以现金清偿债务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若抵债资产为存货,在增值税不单独结算的情况下,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及增值税销项税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二、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一)以现金清偿债务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借方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贷方差额冲减资产减值损失。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借方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贷方差额冲减资产减值损失。
(三)将债务转为资本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借方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贷方差额冲减资产减值损失。
(四)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未来应收金额的现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借方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贷方差额冲减资产减值损失。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权人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企业债务重组的具体认定情况,相关事项的处理上,一方面是需要根据企业债务的形成原因来进行处理,另一方面也需要根据会计的实际入账方式来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5. 债务重组时债权人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收金额,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应收金额,债权人不作账务处理。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有收益的,债权人不应将或有收益包括在将来应收金额中;或有收益收到时作为当期收益处理。对此,笔者以案例进行说明。
例1:甲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1月31日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销售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率为17%。同时收到乙公司签发并承兑的一张期限为6个月、票面税率为4%、到期还本付息的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到期,乙公司因资金周转发生困难,无法到期兑付该票据本息,甲公司将票据按到期价值转为应收账款,不再计提利息。1999年12月,乙公司与甲公司商议进行债务重组,协议如下:
(1)免除积欠利息
(2)将债务减至800万元并将偿还期限延至2000年12月31日,并从2001年1月1日起按3%的年利率收取利息。并且规定,乙公司如果2000年有盈利,则年利率就上升至4%;如果无盈利就维持3%的利率水平。
(3)债务重组协议规定,乙公司于每年年末支付利息。
按现行会计准则的会计处理:
甲公司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1000*(1+17%)*(1+4%*6/12)=1193.4
将来应收金额=800*(1+3%)=824万元
债务重组损失=1193.4-824=369.4万元
债权人甲公司的会计分录:
(1)债务重组日
借:应收账款—债务重组824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369.4
贷:应收账款1193.4
(2)如果2000年乙公司有盈利,甲公司按4%收取利息
借:银行存款832
贷:应收账款824
营业外收入—利息收入8
(3)如果2000年乙公司无盈利,甲公司按3%收取利息
借:银行存款824
贷:应收账款824
对此,笔者有几点异议:
(1)《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有收益的,债权人不应将或有收益包括在将来应收金额中。这显然符合会计准则中的谨慎性原则;但《企业会计准则》同时还规定,债务重组中,无论债务人还是债权人,均不确认债务重组收益——这是会计准则对企业进行债务重组会计处理所明确的首要原则,这就与后面提到的,或有收益收到时作为当期收益处理前后相矛盾。

债务重组时债权人会计处理

6. 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债务重组
  现金清偿债务
  债务人
  借:应付账款
  贷:现金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债权人
  借:银行存款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差额)
  贷:应收账款
  资产减值损(前期高估了坏账准备)


  非现金清偿债务
  债务人
  存货抵债
  借:应付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产成品)
  其他业务收入    (原材料)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固定资产
  借:应付账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公允价值入账)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该资产公允价值—清理
  后账面价值)
  贷:营业外收入
  无形资产
  借:应付账款
  贷:无形资产(公允价值入账)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借: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公允小于帐面余额的部
  分,大于则在借方)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营业外收入      (公允大于账面价值
  时,小于则在借方)

  长期股权投资
  借:应付账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入帐)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借: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 (公允<帐面余额的部
  分,大于则在借方)
  投资收益     (公允>账面价值时,
  小于则在借方)
  债权人
  受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公允价值入账。
  借:库存商品(公允价值)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贷:应收账款
  资产减值损失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交
  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与“资产减
  值损失”不
  会同时出现)
  贷:应收账款
  资产减值损失


  债务转资本
  债务人
  借:应付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债务账面
  余额—股份公允价值)
  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股份公允—面值)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贷:银行存款(发行手续费)
  债权人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份公允价+印花税)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贷: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   (印花税)
  资产减值损失


  修改其他条件(延长期限、豁免本金、利息)
  债务人
  借:长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
  贷:长期借款--债务重组(重组后的公允价)
  应付票据--债务重组
  应付账款--债务重组
  预计负债—债务重组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借:财务费用(重组后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借:预计负债    (条件不满足时)
  贷: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借:预计负债    (条件满足时)
  贷:银行存款
  债权人
  借:应收账款(贷款)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贷: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款)
  资产减值损失
  应收利息    (放弃的利息)

  借:银行存款       (收到利息)
  贷:财务费用    (利息收入)

  针对债务人确认为“预计负债”的或有支出利息部分,债权人不能把该部分或有收益确认为收入,要在实际收到时确认为“利息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利息收入

  混合重组
  债务人
  双方要依次按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的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再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规定处理。

7. 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一)以现金清偿债务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务应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 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权应当在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 重组债权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后仍有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务应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债务人在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过程中发生的一些税费,如资产评估费、运杂费等,直接计入转让资产损益。对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债权人不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债务重组利得应为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该非现金资产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债务重组利得应为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 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权应当在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重组债权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后仍有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对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债权人不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作为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处理;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作为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处理。  债权人收到非现金资产时发生的有关运杂费等,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价值。 1、以库存材料、商品产品抵偿债务债务人应视同销售进行核算。企业可将该项业务分为两部分,一是将库存材料、商品产品出售给债权人,取得货款。出售库存材料、商品产品业务与企业正常的销售业务处理相同,其发生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二是以取得的货币清偿债务。但在这项业务中实际上并没有发生相应的货币流入与流出。 2、以固定资产抵偿债务债务人应将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清理费用的差额作为转让固定资产的损益处理。同时,将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债权人收到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3、以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抵偿债务债务人应按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处理;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债权人收到的相关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将债务转为资本,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1、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债务人应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重组债务, 并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之间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2、其他企业债务人为其他企业时,债务人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重组债务,并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份份额确认为实收资本;股权的公允价值与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3、其他情况债权人在债务重组日,应当将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因放弃债权而享有 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先冲减已提取的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冲减的部分,或未提取损失准备的,将该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该将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按公允价值计量。发生的相关税费,分别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或者金融工具确认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 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和债权人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1、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于当期确认计入损益。重组后债务的账面余额为将来应付金额。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如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有应收金额,则债权人在重组日,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债权人已对该项债权计提了坏账准备,应当首先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2、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对债务人而言,修改后的债务条款如涉及或有应付金额,且该或有应付金额符合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和预计负债之和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对债权人而言,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根据谨慎性原则,或有应收金额属于或有资产,或有资产不予确认。只有在或有应收金额实际发生时,才计入当期损益。。 1、以现金、非现金资产组合清偿某项债务1债务人以现金、非现金资产两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已提坏账准备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2、以现金、将债务转为资本组合清偿债务债务人以现金、将债务转为资本两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股本(或实收资本)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已提坏账准备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3、以非现金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清偿债务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两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股本(实收资本)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债权的账面价值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已提坏账准备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4、以现金、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清偿债务债务人以现金、非现金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三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股本(或实收资本)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已提坏准备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5、以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等清偿某项债务以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并对该项债务的另一部分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在这种方式下,债务人应先以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余额与将来应付金额进行比较,据此计算债务重组利得。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股本(或实收资本)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于当期确认。债权人应先以收到的现金、受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余额与将来应收金额进行比较,据此计算债务重组损失。通常情况下,债务人与债权人通过以非现金资产、发行权益性证券、修改负债条件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后,债权人对债务人会作出部分让步,以便使债务人重新安排财务资金,或得以清偿债务。因此,如果在债务重组中,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或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大于债务人应偿还的债务,则债权人没有在债务重组过程中作出让步,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不视为是一种债务人发生暂时性财务困难而进行的债务重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项目中分别反映:“期货会员资格投资”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内:“期货损益”在“利润表”上单列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申请退会、转让或被取消会员资格而收回的会员资格投资,应作为投资活动,在“现金流量表”中反映。另外,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应当披露“期货会员资格投资”、“提交质押品的帐面价值”以及“持仓合约的浮动盈利”等。

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8. 债务重组中债权人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

企业进行债抄务重组,在债务重组日进袭行会计处理时,其应遵循的一般原则是:
(1)基本原则。债务重组日,债权人、债务人均不得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如有收益也只能计资本公积),但确认重组损失。

(2)债权人入账价值的确认原则。

①对于实际收到或将会收到的货币性资产,如现金、应收账款等,以实际收到或预计将会收到的价值入账;实际收到或预计将会收到的货币性资产价值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②对于非货币性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投资等,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收到资产的入账价值,根本不产生损益。
(3)债务人重组差额的确认原则。用于偿债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应付账款等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用于偿债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应付款款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4)相关税费的确认。在债务重组中发生的有关税费,对于债权人,应计入收到资产的入账价值中;对于债务人,则与用于偿债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一并计算。
(5)涉及到补价时的处理原则。涉及到补价时,会计处理上可视为两笔业务处理:一是对补价的处理,二是对债权债务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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