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天然气开口费

2024-05-05 07:43

1. 河南省许昌市天然气开口费

2014年4月22日官方回应:

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文件第三条:“整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凡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计价费〔1996〕2922号)颁布前,已按法规的审批权限批准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专项配套费的,由省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对各类专项配套费进行整顿,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取暖、燃气等相关开口费应统一归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一次性交纳,不再分类收取,我省多数城市已经落实,如郑州、新乡等地市,归并后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在每平方米120元--170元之间,实际意义上是归并而不是取消,业主缴纳的总体费用并没有减少。全省还没有归并的有许昌、驻马店、鹤壁等地市。因为许昌市没有将各种费用归并,没有建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因此业主在使用暖气、燃气时还要按照有关文件缴纳专项配套费用。
目前,许昌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已经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批准,新建房屋每平方米90元。市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正在按照要求抓紧制定《许昌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办法出台后,许昌市将取消各种开口费,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河南省许昌市天然气开口费

2. 许昌市供暖收费标准

一、对许昌市已实行热力销售直供到户的居民用户,执行热力直供到户价格0.18元/m/天。面积核定以用户建筑面积为准。


二、对许昌市已具备实行分户计量供热条件的用户,有计划地推进实施两部制计量收费,两部制执价中按面积收取的基本热价比例按 30%执行。


三、实行分户计量的居民用户基本热价为0.054元/m/天,计量热价为 0.158元/KW-h(按热值计费)。


四、为保证执力企业按期供热,供热企业可在采暖季前,全额预收采暖费,待采暖季结束后据实结算。用户如有结余,热力企业在供暖结束2个月内据实退还,也可与用户协商结转至下一供暖季。


五、其他未实行热力销售直供到户和不具备分户计量的用户,参考执行。


六、热力经营企业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严格执行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摘要】
许昌市供暖收费标准【提问】
一、对许昌市已实行热力销售直供到户的居民用户,执行热力直供到户价格0.18元/m/天。面积核定以用户建筑面积为准。


二、对许昌市已具备实行分户计量供热条件的用户,有计划地推进实施两部制计量收费,两部制执价中按面积收取的基本热价比例按 30%执行。


三、实行分户计量的居民用户基本热价为0.054元/m/天,计量热价为 0.158元/KW-h(按热值计费)。


四、为保证执力企业按期供热,供热企业可在采暖季前,全额预收采暖费,待采暖季结束后据实结算。用户如有结余,热力企业在供暖结束2个月内据实退还,也可与用户协商结转至下一供暖季。


五、其他未实行热力销售直供到户和不具备分户计量的用户,参考执行。


六、热力经营企业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严格执行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回答】

3. 许昌供暖收费标准

按面积计费的热费标准:居民采暖按建筑面积计费的价格为0.18元/_/日,面积核定以用户建筑面积为准。2、按热计量计费标准:供暖开始前按面积计费方式预缴全额采暖费,供暖结束后按照计量仪表据实结算。基本热价为0.054元/_/日(0.18元/_/日*30%),计量热价为0.158元/kw.h。基础热费=房屋建筑面积*0.054元/_/日*120天;计量热费=0.158元/KW.h*使用热量;缴纳热费=基础热费+计量热费。法律依据:《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我市中心城区居民热力直供到户价格和 居民两部制热力计量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一、对我市已实行热力销售直供到户的居民用户,执行热力直供到户价格0.18元/_/天。面积核定以用户建筑面积为准。二、对我市已具备实行分户计量供热条件的用户,有计划地推进实施两部制计量收费,两部制热价中按面积收取的基本热价比例按30%执行。三、实行分户计量的居民用户基本热价为0.054元/_/天,计量热价为0.158元/KW·h(按热值计费)。四、为保证热力企业按期供热,供热企业可在采暖季前,全额预收采暖费,待采暖季结束后据实结算。用户如有结余,热力企业在供暖结束2个月内据实退还,也可与用户协商结转至下一供暖季。五、其他未实行热力销售直供到户和不具备分户计量的用户,参考执行。六、热力经营企业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严格执行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许昌供暖收费标准

4. 许昌市供暖收费标准

一、供暖时间


2021年11月15日-2022年3月15日(如有特殊改动另行通知)


二、收费标准


依据许昌市改革发展委员会《关于我市中心城区居民热力直供到户价格和居民两部制热力计量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许发改价管〔2020〕185号)文件规定:


1、按面积计费的热费标准:居民采暖按建筑面积计费的价格为0.18元/㎡/日,面积核定以用户建筑面积为准。


2、采用热计量计费小区(恒大翡翠华庭小区):供暖开始前按面积计费方式预缴全部采暖费,供暖结束后按照计量仪表据实结算。基本热价为0.054元/㎡/日(0.18元/㎡/日*30%),计量热价为0.158元/kw.h。


缴纳热费=基础热费+计量热费;


基础热费=房屋建筑面积*0.054元/㎡/日*120天;


计量热费=0.158元/KW.h*使用热量;


四、缴费平台(不同的热力公司有所差别)


1、微信公众号


2、支付宝


3、中原银行APP


4、热力公司服务大厅缴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许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供暖】可获得许昌供暖专题入口、供暖时间、收费标准、缴费指南、咨询电话等信息。【摘要】
许昌市供暖收费标准【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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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暖时间


2021年11月15日-2022年3月15日(如有特殊改动另行通知)


二、收费标准


依据许昌市改革发展委员会《关于我市中心城区居民热力直供到户价格和居民两部制热力计量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许发改价管〔2020〕185号)文件规定:


1、按面积计费的热费标准:居民采暖按建筑面积计费的价格为0.18元/㎡/日,面积核定以用户建筑面积为准。


2、采用热计量计费小区(恒大翡翠华庭小区):供暖开始前按面积计费方式预缴全部采暖费,供暖结束后按照计量仪表据实结算。基本热价为0.054元/㎡/日(0.18元/㎡/日*30%),计量热价为0.158元/kw.h。


缴纳热费=基础热费+计量热费;


基础热费=房屋建筑面积*0.054元/㎡/日*120天;


计量热费=0.158元/KW.h*使用热量;


四、缴费平台(不同的热力公司有所差别)


1、微信公众号


2、支付宝


3、中原银行APP


4、热力公司服务大厅缴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许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供暖】可获得许昌供暖专题入口、供暖时间、收费标准、缴费指南、咨询电话等信息。【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