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能不能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24-05-16 02:59

1. 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能不能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是不能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的是由普通的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第六十七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第六十八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拓展资料:1、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2、有限合伙企业实现了企业管理权和出资权的分离,可以结合企业管理方和资金方的优势,因而是国外私募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我们耳熟能详的黑石集团、红杉资本都是合伙制企业。主体1、有限合伙企业的是由普通的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普通合伙人也就是以前的合伙人的条件,主要是自然人,因为是涉及到对企业的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在具体要求上是比较严格的,如果一旦普通合伙人无法承担责任,这样的话债权人的利益有时就得不到保护。所以在2006年的《合伙企业法》第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2、之所以规定这些主体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有下列原因: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基于此,其责任限定在“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因此,就有限合伙人的身份来看,无论是公民、法人还是其他组织都没有问题。

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能不能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 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能不能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是不能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有限合伙人,即参与投资的企业或金融保险机构等机构投资人和个人投资人,或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的,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伙人。这些人只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也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合伙企业中首先具备的是合伙人。合伙人在法学中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 企业法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不委派代表吗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后,无需再委派代表签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第三十七条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摘要】
企业法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不委派代表吗【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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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后,无需再委派代表签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第三十七条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回答】

企业法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不委派代表吗

4. 公司法人可以委派代表出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吗

亲您好,公司法人可以委派代表出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摘要】
公司法人可以委派代表出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吗【提问】
亲您好,公司法人可以委派代表出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回答】
因为对于有限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法律上没有禁止性规定,但是《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回答】
公司法人为普通合伙人,可以委派代表出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吗【提问】
亲您好,可以的。《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回答】

5.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怎么变更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法人、其他组织委派的执行合伙事务的代表发生变化的,提交其继任代表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继任委派书。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怎么变更

6. 如果合伙企业出现违反法律的问题,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合伙企业出现违反法律的问题,执行人是执行合伙人共同形成的决议时,无论该执行人是否有合伙的身份,都要承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参与决策的要承担主要责任,这个在刑事法律和民事法律上都有明确的规定,就是直接负责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对行为负责。
 
如果执行人没有参与该违法行为,也没有履行合伙人形成的决议,执行人显然没有任何责任的。

7. 执行事务合伙人不是合伙人可以吗

  应当是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就是合伙公司代表人,他的职务相当于法人代表。所谓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先他是合伙人,其实他是执行事务的合伙人。
  法律规定或合伙协议约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代表企业从事各类经营活动的人,即是企业代表人,他或他们对外代表企业从事活动,其行为对企业产生法律后果。
  1、《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九条 :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决定。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2、第三十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本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不是合伙人可以吗

8. 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由不是合伙人的人承担吗

不可以。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第六十七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第六十八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八)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