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

2024-05-18 17:26

1. 重庆市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

2021年重庆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一、2021年重庆社保缴费基数:      重庆市2021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含补缴历年社会保险费)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3978元/年(6165元/月)。      重庆市2021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495元、下限为3699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1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495元、下限为3699元。      二、缴费基数确定原则:      城镇职工缴费的基数最高为上年度社平工资300%,最低为社平工资60%      个人身份参保的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      重庆社保缴费单位和个人分别缴多少      一、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个人参加职工养老个人缴纳20%)      失业保险单位:0.5%;个人:0.5%      工伤保险单位:根据不同行业执行不同费率;个人:无需缴纳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单位:8.5%,个人:2%。      参加基本医保的同时应当参加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单位:1.5%,个人:5元/月。      生育保险:与医疗一同缴纳不单独缴纳      二、具体缴多少钱?      具体缴多少钱可以在网站上进行模拟计算。      重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指南      一、缴费标准      从2022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最高缴费档次调整为每人每年4000元。      调整后,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年缴费档次为:一档200元、二档300元、三档400元、四档500元、五档600元、六档700元、七档800元、八档900元、九档1000元、十档1500元、十一档2000元、十二档3000元、十三档4000元,由参保人员自愿选择参保。      政府缴费补贴调整为:一档40元、二档50元、三档60元、四档70元、五档80元、六档90元、七档100元、八档110元、九档120元、十档130元、十一档140元、十二档160元、十三档175元。      对残疾等级达到1、2级的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仍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仍为每人每年30元。      二、缴费方式      原参保人:仅需及时在对应的个人银行账户上存入足够金额,实现银行自动扣款,成功后则不会再发起扣款;如果批扣未成功的,可以在银行卡存入足够金额后待下次批扣,目前扣款频率为每月两次。如需修改档次和银行卡号,可到当地社保所办理。也可以在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上缴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指南      新办参保人:      一般使用银行批量扣款方式缴费,按如下流程办理:      1、参保登记      当地社保所办理。      2、选择档次、签订三方协议      签订三方协议前需开设个人银行账户。      1线下办理:当地社保所办理。      2线上办理:通过微信公众号、支付宝、重庆市电子税务局      3、费款缴纳      需及时在对应的个人银行账户上存入足够金额,实现银行自动扣款,成功后则不会再发起扣款;如果批扣未成功的,可以在银行卡存入足够金额后待下次批扣,目前扣款频率为每月两次。也可在电子税务局、支付宝、微信渠道自助缴费。

重庆市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

2. 2021年重庆社保缴费比例

法律分析:1、职工养老保险单位19%、个人8%;2、医疗保险(含生育)(8+1.5)%、个人2%+5元;3、失业保险单位0.5%、个人0.5%;4、工伤保险由单位缴纳,根据企业经营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在0.3%-2.2%之间,且每年根据实缴支出比进行上下浮动。
法律依据:《2021重庆社保政策实施细则》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二、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上一年度月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从1月起由区社保险局统—调整为60%。

3. 2021年重庆社保缴费基数

关于个人社保缴费标准,每年的7月1日都会进行一次调整,并且因为每个省市的经济状况不同,所以其缴费标准也有一定的差别。具体各个地区的社保缴费基数可以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2021年重庆社保缴费基数

4. 2021年重庆社保缴费基数

2021年重庆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基数、比例,2021重庆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重庆2020年度养老保险等三险缴费基数出炉。据了解,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职工2020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下限按2019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为3282元(不同情况缴费基数上下限见图表)。对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基数的问题,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符合渝人社发〔2013〕66号、渝人社发〔2013〕151号、渝人社发〔2013〕19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需在2020年内补缴1993年3月至2019年12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补缴办法及标准计算。其中,在计算应补缴历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时,适用的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继续使用2017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3272元(6106元/月)。对以用人单位职工身份补缴2019年4月30日及其以前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补缴期间单位缴费比例统一为20%;2019年5月1日以后的按照16%执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仍使用补缴年度对应的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对以个人身份补缴2019年及其以前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各年度缴费比例均为20%。三种参保情况缴费基数上下限城镇企业职工参保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2020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下限按2019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为3282元个人身份参保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下限按2019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为328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保养老保险2020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下限为3491元我市2020年度养老保险等三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不含补缴历年社会保险费)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9819元/年(5819元/月) 今年以来多地调整了缴费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以重庆为例,个人缴费档次由原来的12个档次调整为13个档次,最低缴费档次仍为每人每年100元,最高档次调整为每人每年3000元。社保的关系社保包含了医保、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中的五险,而医保就是这其中一险!而医保又分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随单位参保,另一种是以个人身份参加。个人缴纳社保分为职工保险和居民保险,我们先来看看2020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和职工养老保险要交多少钱。一、个人职工医保一档:2670元/年二档:5874元/年大额医保:60元/年单双解一档::888元/年单双解二档::4092元/年二、个人职工养老保险最低:656.4元/月最高:3281.4元/月是按照前一年社平工资的60%--300%核算的我们再来看看2020居民医保和居民养老保险要交多少钱?三、居民医保一档250元/人·年;二档625元/人·年。四、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分为13个档次,参保人可自行选择。

5. 2021年重庆社保缴费基数

重庆市2021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495元、下限为3699元。

2021年重庆社保缴费基数

6. 2021年重庆社保缴费明细表

2021年重庆社保缴费明细表?2021年重庆社保缴费明细表如下:2021年重庆个人社保缴费标准,2021重庆社保缴费档次,重庆社保缴费基数2021,2021年重庆社保比例,重庆社保缴费时间。
 一、个人缴费标准:
 按月缴费基数下限3544元计算
 险种 单位应缴 个人应缴
 职工养老 673元 283元
 职工医保 301元 72元
 生育保险 17元
 个人不缴
 失业保险 17元 17元
 工伤保险 根据所属行业执行不同费率 个人不缴
 按月缴费基数下限3544元计算
 险种 单位应缴 个人应缴
 职工养老 673元 283元
 职工医保 301元 72元
 生育保险 88元
 个人不缴
 失业保险 88元 88元
工伤保险 根据所属行业执行不同费率 个人不缴
 二、计算方法:
 按照政策规定,月缴费金额=本人月缴费基数x缴费费率,其中:
 1、月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初次参加工作的,当年月缴费基数为起薪当月工资。
 2、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按60%确定月缴费基数;
 3、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社平工资的300%,按300%确定月缴费基数。
 4、缴费费率为缴纳五险的比例,按照最新费率政策执行。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等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7. 重庆2021个人社保补缴标准

一、补缴条件1、本市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3、社会保险账户在本市4、社会保险账号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二、补缴材料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4、其他相关材料。三、补缴流程1.参保单位填写《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补缴申请表》,附职工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表等资料交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2. 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进行补缴处理,确定补缴期限,打印《补缴确认表》,交参保单位确认后出具征缴计划。四、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办理费用:免费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重庆2021个人社保补缴标准

8. 2021年重庆社保缴费明细表

2021年重庆社保缴费明细表如下:2021年重庆个人社保缴费标准,2021重庆社保缴费档次,重庆社保缴费基数2021,2021年重庆社保比例,重庆社保缴费时间。
  一、个人缴费标准:
  按月缴费基数下限3544元计算
  险种 单位应缴 个人应缴
  职工养老 673元 283元
  职工医保 301元 72元
  生育保险 17元
  个人不缴
  失业保险 17元 17元
  工伤保险 根据所属行业执行不同费率 个人不缴
  按月缴费基数下限3544元计算
  险种 单位应缴 个人应缴
  职工养老 673元 283元
  职工医保 301元 72元
  生育保险 88元
  个人不缴
  失业保险 88元 88元
工伤保险 根据所属行业执行不同费率 个人不缴
  二、计算方法:
  按照政策规定,月缴费金额=本人月缴费基数x缴费费率,其中:
  1、月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初次参加工作的,当年月缴费基数为起薪当月工资。
  2、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按60%确定月缴费基数;
  3、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社平工资的300%,按300%确定月缴费基数。
  4、缴费费率为缴纳五险的比例,按照最新费率政策执行。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二条 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等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