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销的基本特点有哪些

2024-05-17 11:39

1. 网络传销的基本特点有哪些

1、虚拟性更强
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非法传销者利用网络这一特征,借助高科技、电子商务等名义,遮人耳目,大搞空手道。上述案例中,会员得到的仅仅是虚拟的网络空间(所谓的电子商务包,也不过就是租用该公司的服务器空间),从传销传统的实物产品发展为纯粹以发展会员获得奖金为目的,有些付费方式都是网上支付,完全电子商务化了。
2、更具欺骗性
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该些传销网站多打着远程教育、培训个人创业、电子商务的旗号吸引人,掩人耳目,遮盖其发展会员(下线)牟利的本质。在公司网站上罗列着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培训、买卖商、宣传服务、信息服务、60mb空间、管理控制中心等板块,从措词到口号都极具诱惑性和欺骗性。许多下线人员没有判断能力,认为这就是电子商务,在被抓获后还屡屡强调他们参加的不是传销而是一种新型消费。
3、隐蔽性强
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隐蔽性更强。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才能加入传销,并且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或者代号,并且都有各自的登陆密码,彼此之间的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
(icq)来完成。并且,网站还要求汇款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这就避免了传统传销中下线与上线必须见面的情况,操纵者由明转向暗,躲在幕后,万一下线被执法部门查获后,上线也能马上逃之夭夭。由于会员发展下线的情况只反映在互联网上,再加上会员在传销方式上保持单线联系,工商部门查处时,根本无从查证公司网站的真实信息和会员的真实身份,仅凭网络上的信息要追查上线几乎是不可能的。
4、跨地域性传播
互联网传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即使在一国内,也是遍地开花。
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隐蔽性更强。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才能加入传销,并且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或者代号,并且都有各自的登陆密码,公民应该认真辨别。

网络传销的基本特点有哪些

2. 传销常见形式有哪些

常见的传销模式有以下几种:1、传统传销,用上课的方式让人自愿加入传销组织,有产品但是根本消费不起。传销组织会限制你的部分自由,比如打电话等等。经常是几百人在一起上课2、原始人传销,又称暴力传销采用限制人身自由甚至是绑架,达到传销(拉人头)的目地,有的连产品是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有。3、新式传销。打着国家暗中支持的口号,实际通过各种表现扭曲事实,夸大投资收益,达到传销的方式,该方式完全自由,想做就做不想做可以走。一般会自称行业者,并极力解释自己不是传销(或和传销的区别)新型的传销传统的传销通常是上大课,限制人身自由。目前国内已经发展出了很多新型传销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连锁加盟模式:要求参与人员缴费获得加盟资格,然后通过发展下线获取返利。(2)、电子商务加盟:注册一个电子商务公司,然后以网络、网络营销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3)、创业投资模式:以获取创业资本为由,让很多年轻人参与其中。(4)、免费返利模式:以消费不花钱、消费返利的模式,诱骗人们通过拉人头的方式参与传销活动。(5)、微商传销模式:以销售课程的模式,拉人进来听课就可以获得报酬,本质上就是发展下级的过程。4、网络传销。大多以国外的视频广告等虚拟产品骗取会员费的传销形式。法律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3. 网络传销手段都有哪些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开心][鲜花]:网络传销手段方式如下,1,打着“国家帮扶”"有政府部门背景”等幌子,以“连锁经营”“加盟”“开发设计”“项目投资”等为旗号,以调查、度假旅游、加盟代理等方法,进行传销组织活动。规定参与人员交纳“会员费”,根据发展下线人员数量获得利润,2,打着“我国扶贫项目”“创业项目大联盟”“现代农业发展服务平台”等幌子,以“发展代理”“创建服务中心”等方法,进行传销组织活动。3,依靠市场销售保健产品、护肤品等名义,事实上是运用拉人头,以人头总数测算酬劳的传销组织骗术。【摘要】
网络传销手段都有哪些【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开心][鲜花]:网络传销手段方式如下,1,打着“国家帮扶”"有政府部门背景”等幌子,以“连锁经营”“加盟”“开发设计”“项目投资”等为旗号,以调查、度假旅游、加盟代理等方法,进行传销组织活动。规定参与人员交纳“会员费”,根据发展下线人员数量获得利润,2,打着“我国扶贫项目”“创业项目大联盟”“现代农业发展服务平台”等幌子,以“发展代理”“创建服务中心”等方法,进行传销组织活动。3,依靠市场销售保健产品、护肤品等名义,事实上是运用拉人头,以人头总数测算酬劳的传销组织骗术。【回答】
以下是为您整理的相关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识破网络传销陷阱的方法如下,识破网络传销,最重要的就是学会辨别它的三大特征: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回答】

网络传销手段都有哪些

4. 网络传销是什么?

网络传销是什么?
                   
   在早期尝试做网赚的时候,也曾经被有网络传销性质的项目所诱惑,加入其中,不过在尝试了一段时间后,就立即停止了,因为如果继续推广这类项目是害人害己。下面我谈谈自己对网络传销项目的看法。
 
   网络赚钱的范围是非常大的,是凡利用网络获取收益的方式都可以称之为网赚。但网赚中也是鱼龙混杂,有的项目是有价值的,有的则是没有价值的。本站认为没有价值的项目或产品,利用上下线之间的提成,通过网络卖钱的行为,就属于传销了。
 
   产品也好、服务也好,是凡有实用价值的通过出售产品或服务给有需要的人,获取收益,这应该都是正常合理的,这类网赚不属于传销,因为他们的产品或服务本身就是有实用性的,它可以满足买者实质性的需要。所以它们根本不需利用上下线提成这种模式就能够销售产品或服务。他们的卖点是产品或服务本身的价值,而不是上下线提成。
 
   相反,网络传销性质的服务或产品,则没有或少有实用价值,它们的产品或服务本身不能给买家带来什么有用的帮助。它们要想销售或推广,只能靠上线提成下线的模式来运作。它们卖的不是产品或服务,而是它们的提成模式。这样一来,加入者完全不是冲着产品或服务本身而来,也不需要这种产品或服务。他们是冲着那个高额提成而来。所以他们花了几十元上百元加入这个项目,取得所谓的代理权后,就会不遗余力的介绍推广这个东西。当有同样想法的人加入进来后,缴纳了费用,他们就有高额的提成。而且下线提成有多级,这样出于金字塔顶端的上线就有更多提成。判断网络传销的关键本站认为是该产品或服务本身有没有实际价值,值不值这个加盟费,如果值,那就不是传销,如果不值,那就是传销。
 
   当前很多网络传销项目和服务,花样繁多,很多还弄上虚假的工商执照证明自己是正规公司项目。不管它怎么伪装,只要判断该产品本身是否有价值即可。如果本身根本没什么价值,却要卖较贵的价格,而卖点也不是产品本身,而是高额推广提成。那毫无疑问,是网络传销了。那就不要参加。推广越多,害人越多。因为后面加入的人也不想白白交钱,所以就会不遗余力的去推广,这样循环下去,就会让更多人上当受骗、贻害无穷。
 
   那么当前的'很多网赚项目也有上下线机制,是否都是网络传销呢?本站就谈谈这些项目类型吧。首先谈调查赚钱,调查赚钱完全是免费参与的,参加者不需要缴纳一分钱就可以回答发放给你的调查问卷,调查通过后获得报酬。这肯定不是网络传销,因为一来是免费参与,二来调查赚钱是有实际价值的,它们主要是公司企业为了新产品或开拓市场而做的有偿调查,你帮助调查,获取收益是合理的。
 
   点击赚钱、冲浪赚钱也是免费参与的,所以也不是网络传销,因为网络传销是不可能免费参与的。它的卖点就是付费参与和高额提成。点击赚钱和冲浪赚钱想实现的是一种广告推广模式,让广告主的广告能够被更多人去浏览或点击,以达到推广的目的。不过相对调查赚钱而言,点击和冲浪的价值要低很多,因为单纯的这种模式很难获得企业级的广告主,那么项目很快就会入不敷出而倒闭。很多人也不能收到支付。从这个层面上而言,这2类项目也不能算好项目。所以做这2类项目,都需要加入网赚团队,通过返佣才不至于白做。
 
   另外的游戏赚钱等其他项目,只要能免费参与的都不是网络传销。游戏赚钱也是一种通过游戏的模式聚敛人气,将广告主的广告以趣味的形式投放,让会员去完成广告任务获取收益的模式。这种模式无可非议,是一种正当的商业模式。不过现在的游戏网赚项目,都有类似游戏中心,本站不建议大家去玩这类游戏。因为这跟赌博差不多了,十赌九输,大部分是不会从中获益的,这是肯定的。如果沉迷进去,最后会害了自己。这也是大家做游戏网赚时必须清醒认识的地方。
 
   好了,就说到这里吧。相信大家也明白了网络传销的目的不是产品或服务,因为它们的产品或服务根本没有实际价值和实用性。所以它们只能靠高额的上下线加盟费提成的模式才能运作和推广。大家只要能分辨这一点,应该就不会上当受骗了。  ;

5. 网络传销的种类,特征有哪些

网络传销的种类
从类型来看,目前网络传销主要包括三种:
一种是传统传销的"网络版",借助互联网推销实物产品,而且传销的产品也不仅限于化妆品、药品等实物,还包括计算机软件、各种信息等, 以此发展下线。但这种模式过分明目张胆,已经开始逐渐消失。
另一种是所谓的“网赚”,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通过网络浏览付费广告获得积分,并由单一的点击广告发展为点击广告、收发email、在线注册等多种方式并存。这种在线注册多为免费的,目前这种形式已经伸向校园,学生成为一大群体。
第三种,也是我们目前发现最多,有关部门查处最多的,即所谓的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mlm)模式。日前,这种模式的网络传销都有自己的载体-----网站。
例如某网络传销的网站界面上宣传提供几大平台,分别为: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培训、买卖商、宣传服务、信息服务、60mb空间、管理控制中心,只要交纳人民币1300元后即可申请到一个用户名,可以使用网站提供的九大平台5年。而且,成功加入该网站后,即可有资格推荐、发展他人加入该网站,并可以按照推荐成功加入的人数获取积分。具体的规则是:会员发展下线包括左、右两个消费区,既要发展左右两个分支,左右分支人数发展比例在1:2或2:1(两边之和等于3,称之为一组)范围内为有效,发展第一组后可积6分,相应的获得奖金600元;发展2-10组,每组可获得奖金450元;发展11-100组,每组可获得奖金350元;发展到第100组后,每组可获得奖金300元,每周各会员最高奖金额度为3.5万元。以此类推,下线再按照一定的比例发展会员。
在此案中,拉人头取代了传统的商品销售方式,但本质仍是以下线交纳的入会费来支付上线的奖金,是一种典型的金字塔型的传人传销。
网络传销的特征
1、虚拟性更强
网络始终是一个虚拟空间,非法传销者利用网络的虚拟这一特征,假借“电子商务”、“基金运作”、“风险投资”、“新能源开发”、“外汇交易”以及“黄金期货交易”等名义,遮人耳目,大搞“空手道”,行空手套白狼之实。在大多数网络传销案件中,投入资金的会员得到的仅仅是一个虚拟的网络空间(所谓的电子商务包,也不过就是租用该公司的服务器空间),从传销传统的实物产品发展为纯粹以发展会员拉人头交纳会费获得奖金为目的,有些付费方式都是网上支付,完全“电子商务化”了。
2、更具欺骗性
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这些传销网站多打着“远程教育”、“培训个人创业”、“电子商务”“新能源开发”的旗号吸引人,掩人耳目,遮盖其发展会员(下线)牟利的本质。在北京欧亚伟业传销案中,搜集到的资料显示,北京欧亚伟业国际有限公司打着发展本国电子商务、促进信息产业发展的幌子,借助高科技发展传销。在公司网站上罗列着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培训、买卖商、宣传服务、信息服务、60mb空间、管理控制中心等板块,从措词到口号都极具诱惑性和欺骗性。许多下线人员没有判断能力,错误地认为这就是电子商务,在被抓获后还屡屡强调他们参加的不是传销而是一种新型消费。
一些传销组织打着“教育”的旗号,网站的表面是展示着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各种教程,而实际上当会员购买时,可就不再讲什么教育培训育人了,纯粹就是拉人头非法集资敛财。
3、隐蔽性强
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隐蔽性更强。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才能加入传销,并且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或者代号,并且都有各自的登陆密码,彼此之间的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icq)来完成。并且,网站还要求汇款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这就避免了传统传销中下线与上线必须见面的情况,操纵者由明转向暗,躲在幕后,万一下线被执法部门查获后,上线也能马上逃之夭夭。由于会员发展下线的情况只反映在互联网上,再加上会员在传销方式上保持单线联系,工商部门查处时,根本无从查证公司网站的真实信息和会员的真实身份,仅凭网络上的信息要追查上线几乎是不可能的。
4、传播跨地域性
互联网传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即使在一国内,也是遍地开花。但由于属地管辖的限制,各地工商部门只能就本辖区的传销活动进行监督,对全国性的传销无法从源头上切断。传销骨干人员经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全国各地流窜作案,我们只能抓获当地的头目,"保一方平安",但对销毁整个传销集团却无能为力,治标不治本。同时,调查取证上也是困难重重。而对于跨国的网络传销,由于网站注册地在国外,国内没有工商登记机构,因此面临着法律适用和国际管辖权的问题。而且仅仅依靠一国的力量难以有效打击,需要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但目前各国对传销褒贬不一,要达到法律标准的一致极其困难。
5、部门监管的“灰色地带”
网上资源浩繁如海,工商部门要在数以亿计的信息中发现非法传销的蛛丝马迹谈何容易。更何况,传销网站多以注册用户输入密码的方式才能登录,一般用户无法浏览其内容,而且网站管理不在工商监管范围内,因此工商部门无法依职权主动对可疑网站进行监管,只能在现实世界中发现传销痕迹或举报的情况下才能出击,获得案源信息渠道少,导致工商查处网络传销极为被动。
综上,传销与互联网联手,产生了许多不同于传统法律规范的特点,而现行立法对网络传销没有给予明确的界定并赋予工商部门有效的查处手段。目前,商务部正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着手起草直销法,立法核心是区分直销和各种形式的传销。我们希望在这部法律中能对网络传销给予明确界定并赋予工商部门相应的执法职权,旨在有效打击网络诈骗、维护网络的安全和秩序。

网络传销的种类,特征有哪些

6. 目前传销有哪些种类和方式呢?

传销的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是以人际网络、连锁销售、资本运作、民间互助理财、资本孵化等为名的,该种传销通常打着“西部大开发”、“北部湾建设”、“振兴东北” 、“中部崛起”、“资金二次分配”、“环渤海湾”、“京津冀一体化”等为旗号。
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为幌子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并非法聚集参与传销活动,该类型传销民间俗称异地传销。异地传销分为两种,在以后的日子里,小金会为大家详细分析该类型传销。
2、是打着分享经济、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物联网、互助盘、拆分盘等名义发展会员的网络传销,该类型传销最近两年可以说是非常猖獗。今年的两会开篇就将网络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列为重点打击整治的事项中,而且强调刻不容缓。
3、是以假借直销名义,以合法公司为掩护,以销售商品为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业务员等形式发展下线以团队计酬的传销公司。

4、北派金额虽小却手段残忍,不仅限制人身自由,而且打骂是常有的,进去的人不仅精神饱受摧残,身体健康也是受到威胁,甚至会有生命安全。北派的更像是敲诈勒索,是比较暴力野蛮的表现。
5、南派瞄准的则是有点积蓄的人,不仅不限制人身自由还表现得非常亲和,相互之间处得像亲人一样。但是涉及金额相对较大,在被清理掉以前的价值观以后,整个人变得像抽空灵魂的躯壳,任人摆布,精神压力非常大。
6、“有商品”的传销。就是说这个组织是有商品的,但是他的商品只是用于蛊惑加盟者,通过造假的方式做出该商品非常好卖的假象,主要方式还是拉人头赚人头费。这种可以叫微商传销或者电商传销。
在这几类传销模式中,要属异地传销危害最为严重,通过人身、精神、资金等方面达到控制目的,当新人刚被骗过去后,通常会断绝或阻拦新人与外界的联系。
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密集地灌输一夜暴富的思想,激发人们的欲望和贪念,使传销人员变得惟利是图,不以欺骗为辱,反而以此为荣,毫无诚信可言。将其彻彻底底地变成为传销头目骗钱的工具。这种传销严重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导致很多家庭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传销分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传销

7. 网络传销有哪些

从类型来看,目前网络传销主要包括三种:一种是传统传销的"网络版",借助互联网推销实物产品,发展下线。但这种模式过分明目张胆,已经被逐渐抛弃。
另一种是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通过网络浏览付费广告获得积分,并由单一的点击广告发展为点击广告、收发email、在线注册等多种方式并存。这种在线注册多为免费的,在我国发现不多,但对维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免受垃圾邮件骚扰造成极大威胁。

第三种,也是我们目前发现最多、查处最多的,是所谓的多层次信息 网络营销模式。日前,我们昆山工商局经检大队查获的利用北京欧亚伟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网站传销一案中,当事人采取的传销手段就是典型的mlm模式。传销载体是北京欧亚伟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的网站,该网站宣传提供九大平台,分别为: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培训、买卖商、宣传服务、信息服务、60mb空间、管理控制中心,只要交纳人民币1300元后即可申请到一个用户名,可以使用网站提供的九大平台5年。而且,成功加入该网站后,即可有资格推荐、发展他人加入该网站,并可以按照推荐成功加入的人数获取积分。具体的规则是:会员发展下线包括左、右两个消费区,既要发展左右两个分支,左右分支人数发展比例在1:2或2:1(两边之和等于3,称之为一组)范围内为有效,发展第一组后可积6分,相应的获得奖金600元;发展2-10组,每组可获得奖金450元;发展11-100组,每组可获得奖金350元;发展到第100组后,每组可获得奖金300元,每周各会员最高奖金额度为3.5万元。以此类推,下线再按照一定的比例发展会员。
在此案中,拉人头取代了传统的商品销售方式,但本质仍是以下线交纳的入会费来支付上线的奖金,是一种典型的金字塔型的传人传销。

第三种,也是我们目前发现最多、查处最多的,是所谓的多层次信息 网络营销模式。日前,我们昆山工商局经检大队查获的利用北京欧亚伟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网站传销一案中,当事人采取的传销手段就是典型的mlm模式。传销载体是北京欧亚伟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的网站,该网站宣传提供九大平台,分别为: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培训、买卖商、宣传服务、信息服务、60mb空间、管理控制中心,只要交纳人民币1300元后即可申请到一个用户名,可以使用网站提供的九大平台5年。而且,成功加入该网站后,即可有资格推荐、发展他人加入该网站,并可以按照推荐成功加入的人数获取积分。具体的规则是:会员发展下线包括左、右两个消费区,既要发展左右两个分支,左右分支人数发展比例在1:2或2:1(两边之和等于3,称之为一组)范围内为有效,发展第一组后可积6分,相应的获得奖金600元;发展2-10组,每组可获得奖金450元;发展11-100组,每组可获得奖金350元;发展到第100组后,每组可获得奖金300元,每周各会员最高奖金额度为3.5万元。以此类推,下线再按照一定的比例发展会员。
在此案中,拉人头取代了传统的商品销售方式,但本质仍是以下线交纳的入会费来支付上线的奖金,是一种典型的金字塔型的传人传销。

网络传销有哪些

8. 新型网络传销有哪些特征?

警方呼吁,互联网传销犯罪活动有极强的隐蔽性、欺骗性,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警惕利用高科技产品、公益慈善等噱头的新型网络传销。据介绍,新型网络传销存在四大显著特征。

1.新噱头多,打感情牌,利用爱心慈善、金融投资、游戏产品、高科技产品的名义实施组织、领导传销犯罪。
例如“人人公益”团伙,打着“人人公益、爱心慈善”的幌子,诱骗注册会员,激励会员在网下以“拉人头”,制造一心做慈善的假象。
2.依托互联网传播方式多样化,发展快,规模增长迅猛。
犯罪团伙设置网络平台,多以线上加线下的多样化模式,线上通过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还通过BBS、论坛和贴吧传播,利用网络宣传其组织和产品(多为三无产品),线下通过各地代理作宣传进行路演,层层发展会员。利用网络传播迅速的特性,短期内得以快速扩张规模,会员动则几千上万人,甚至10余万人。
3.非接触性明显,跨区域突出,隐蔽性强,取证打击难。
传销组织者通过互联网发布所谓“致富信息”或推销“虚拟产品”,往往利用互联网便捷性、非接触性,不公开露面,通过银行转账收钱,隐蔽性增强。传销犯罪团伙不断更换网站平台,甚至把服务器设在国外,逃避监管打击,同时参与人员互不认识,只通过网络联系,取证、打击难度大。

4.社会危害性极大。
网络传销通过互联网拥有一个理论上无穷大的“参与群体资源”,具有极强渗透力、欺骗性和危害性。浏览此类网站的上网用户都可能是潜在的参与群体,犯罪团伙仅通过聘请专门人员管理网站,对会员的提成、计酬进行系统计算,较易组织管理,参与人员遍布各地,社会影响巨大。
同时,参与传销活动群体涉嫌违法犯罪。在网络传销通过洗脑,迅速扩大规模后,对大量涉及人员、家庭及社会稳定、国家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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