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免税

2024-05-05 15:40

1. 什么情况下免税

法律分析: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科学、技术、文化成果奖金;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储蓄存款的利息;三、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四、保险赔款;五、军队干部和战士的转业费、复员费;六、干部、职工的退职费、退休费;七、各国政府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官员薪金所得;八、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九、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免税的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科学、技术、文化成果奖金;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储蓄存款的利息;三、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四、保险赔款;五、军队干部和战士的转业费、复员费;六、干部、职工的退职费、退休费;七、各国政府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官员薪金所得;八、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九、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免税的所得。

什么情况下免税

2. 什么情况下免税?

法律分析: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科学、技术、文化成果奖金;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储蓄存款的利息;三、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四、保险赔款;五、军队干部和战士的转业费、复员费;六、干部、职工的退职费、退休费;七、各国政府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官员薪金所得;八、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九、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免税的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科学、技术、文化成果奖金;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储蓄存款的利息;三、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四、保险赔款;五、军队干部和战士的转业费、复员费;六、干部、职工的退职费、退休费;七、各国政府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官员薪金所得;八、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九、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免税的所得。

3. 什么情况下免税

免税的范围有哪些      1、营业税的免税项目有: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所提供的劳务服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所售门票业务,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业务。
      2、个人所得税法定免税项目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另外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下列项目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3、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限制的产品外,免征消费税。主要有:      (1)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其实际出口数量和金额可免征消费税。      (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      (3)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企业在国内采购之后运出境外,作为在境外投资的;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理、修配业务的;外轮供应公司、**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和**国轮,并收取外汇的;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中外合资企业收购自营出口的国产应税消费品都属国家特准退还、免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企业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限值标准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可以减征30%的消费税。外贸企业出口和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可以退还已经征收的消费税。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4、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的主要项目如下:      (1)农业(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      (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3)下列企业(项目)进口的规定的自用设备和按照合同随同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备套件、备件:其一,国家鼓励、支持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之内进口规定的自用设备,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其二,企业为生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所列的产品而进口规定的自用设备和按照合同随同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其三,软件企业进口的。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什么情况下免税

4. 什么情况下免税

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科学、技术、文化成果奖金;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储蓄存款的利息;三、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四、保险赔款;五、军队干部和战士的转业费、复员费;六、干部、职工的退职费、退休费;七、各国政府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官员薪金所得;八、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九、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免税的所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科学、技术、文化成果奖金;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储蓄存款的利息;三、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四、保险赔款;五、军队干部和战士的转业费、复员费;六、干部、职工的退职费、退休费;七、各国政府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官员薪金所得;八、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九、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免税的所得。

5. 什么情况下免税

法律分析: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科学、技术、文化成果奖金;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储蓄存款的利息;三、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四、保险赔款;五、军队干部和战士的转业费、复员费;六、干部、职工的退职费、退休费;七、各国政府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官员薪金所得;八、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九、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免税的所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科学、技术、文化成果奖金;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储蓄存款的利息;三、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四、保险赔款;五、军队干部和战士的转业费、复员费;六、干部、职工的退职费、退休费;七、各国政府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官员薪金所得;八、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九、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免税的所得。

什么情况下免税

6. 可以免税的情况有哪些?

1.法定凭证免税。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2.免税额。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征印花税。
3.特定凭证免税。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1)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委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2)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3)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4.特定情形免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印花税:(国税地字〔1988〕25号)
(1)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
(2)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花;用于生产经营的,按规定贴花;
(3)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4)对企业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或虽属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簿、台账等,不贴印花;
(5)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不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不贴花。
5.单据免税。对货物运输、仓储保管、财产保险、银行借款等,办理一项业务,既书立合同,又开立单据的,只就合同贴花。所开立的各类单据,不再贴花。(国税地字〔1988〕25号)
6.企业兼并并入资金免税。对企业兼并的并入资金,凡已按资金总额贴花的,接收单位对并入的资金,不再补贴印花。(国税地字〔1988〕25号)
7.租赁承包经营合同免税。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征收印花税。(国税地字〔1988〕25号)
8.特殊情形免税。纳税人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国税地字〔1988〕25号)
9.保险合同免税。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国税地字〔1988〕37号)
10.书报刊合同免税。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而书立的凭证,免征印花税。(国税地字〔1989〕142号)
11.外国运输企业免税。由外国运输企业运输进口货物的,外国运输企业所持有的一份结算凭证,免征印花税。(国税发〔1990〕173号)
对于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应当由股权转让双方根据协商处理的结果来认定,后期还需要签订相关协议,而印花税的缴纳是基于实际的资金往来情况来进行处理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税务部门来认定,避免造成偷税漏税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科学、技术、文化成果奖金;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储蓄存款的利息;三、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四、保险赔款;五、军队干部和战士的转业费、复员费;六、干部、职工的退职费、退休费;七、各国政府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官员薪金所得;八、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九、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免税的所得。

7. 什么情况下可以免税,你知道吗?


什么情况下可以免税,你知道吗?

8. 什么是免税

免税指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政治经济政策,给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的一种鼓励或特殊照顾。
 
 法定免税是指在税法中列举的免税条款。这类免税一般由有税收立法权的决策机关规定,并列入相应税种的税收法律、税收条例和实施细则之中。这类免税条款,免税期限一般较长或无期限,免税内容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一旦列入税法,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会修改或取消。这类免税主要是从国家(或地区)国民经济宏观发展及产业规划的大局出发,对一些需要鼓励发展的项目或关系社会稳定的行业领域,给予的税收扶持或照顾,具有长期的适用性和较强的政策性。
 
 特定免税是根据政治、经济情况发生变化和贯彻税收政策的需要,对个别、特殊的情况专案规定的免税条款。这类免税,一般是在税法中不能或不宜一一列举而采用的政策措施,或者是在经济情况发生变化后作出的免税补充条款。这类免税,一般由税收立法机构授权,由国家或地区行政机构及国家主管税务的部门,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作出决定。其免税范围较小,免税期限较短,免税对象具体明确,多数是针对具体的个别纳税人或某些特定的征税对象及具体的经营业务。
 
 临时免税是对个别纳税人因遭受特殊困难而无力履行纳税义务,或因特殊原因要求减除纳税义务的,对其应履行的纳税义务给予豁免的特殊规定。这类免税一般在税收法律、法规中均只作出原则规定,并不限于哪类行业或者项目。它通常是定期的或一次性的免税,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的特征。因此,这类免税与特定免税一样,一般都需要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在规定的权限内审核批准后,才能享受免税的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