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其他综合收益?

2024-05-16 05:37

1. 如何理解其他综合收益?


如何理解其他综合收益?

2. 如何理解其他综合收益呢?


3. 其他综合收益如何理解呢?


其他综合收益如何理解呢?

4. 其他综合收益是什么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
其他综合收益分为下列两类: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主要包括:
①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②权益法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
③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④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等。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主要包括:
①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②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③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④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⑤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⑥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⑦自用房地产或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部分等。

5. 什么是其他综合收益?


什么是其他综合收益?

6. 其他综合收益


7. 什么是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其他综合收益可以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反映出来。其他综合收益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并不会影响利润总额以及净利润,但会影响综合收益总额。企业在计算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时,应当扣除所得税影响;在计算合并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时,除了扣除所得税影响以外,还需要分别计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综合收益是一个由新会计准则中新设定的科目,主要是用来替代以前“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部分用途。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2、按照权益法核算因被投资单位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导致的权益变动,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确认的该部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及外汇利得和损失。以后会计期间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2、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对金融资产重分类按规定可以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的部分;3、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4、存货或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5、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什么是其他综合收益

8. 什么是其他综合收益

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减值及处置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或减少;确认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或减少;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以及其后续的转出;境外经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增加或减少;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况:
一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减值及处置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或减少。也包括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重分类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部分。以及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对于原记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进行摊销或于处置时转出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减少。
二是确认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或减少。这里需区分两种情况:
(1)对合营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不是资本交易,是持有利得。因此,不论是在投资单位的个别报表还是合并报表,均应归属于其他综合收益。
(2)对子公司投资,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只有因子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而在合并报表中按权益法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和少数股东权益的变动才是其他综合收益,子公司因权益**易导致的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的变动使得合并报表按权益法相应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和少数股东权益的变动不是其他综合收益。
三是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以及其后续的转出。
四是境外经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增加或减少。
五是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针对不确认为当期损益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所得税影响。
其他,如:
(1)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及处置时的转出。
(2)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有效套期的部分,以及其后续的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