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三位股东各占A 50 B 30 C 20,如今B和C共再增资20万

2024-05-05 22:46

1. 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三位股东各占A 50 B 30 C 20,如今B和C共再增资20万

原先是50万,
50万的20%是10万。A为25万,B为15万,C为10万。
后来再增加注册资本20万,一共是70万。
那么70万的20%为:14万。
所以,C出4万,B出16万。
所以,最终A为25万,B为31万,C为14万。
比例为25:31:14.

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三位股东各占A 50 B 30 C 20,如今B和C共再增资20万

2. 公司由5位股东组成,其出资比例为:A35%(350万)B20%(200万)C20%(200万)D1

问:公司由5位股东组成,其出资比例为:A35%(350万)B20%(200万)C20%(200万)D15%(150万)E10%(100万),任B为董事长全权负责公司业务。B尚有112万资金未到位,组建时其他股东同意其从盈利分红中抵扣,经过3-4年来的经营,屡见亏损。现其他股东希望其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公平交易。但其欲以减少股权,来解决资金问题。请教是否有何高招可让资金到位,且不影响出资比例。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1、设立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章程应按《公司法》的规定制定,但可以对《公司法》中规定可以由章程自行规定的事项进行变通规定;2、股东转让股份本身是一种合同行为,可以协商确定股份价格,而不必按出资原价转让;3、章程的该项约定有效!4、可在公司成立后按股东认缴新的出资处理,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进行记载。

3. 一个迷惑的问题:一有限责任公司,假设共A(占60%股份)、B(占40%股份)两股东,注册资本100万。。

公司的股东的数目“有法定限制”,参见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组织形式,和股东数目没关系。相应有承担“无限责任”的,比如个人独资企业,打比方,该无限责任企业欠钱还不上,股东就要给还。
而有限责任的,公司还不上的,公司破产,股东不承担还钱.

你朋友父母开公司,他父母是股东。其实就是一家子自己开了一个公司,钱是都是他们家出的。他妈像你说的只不过挂一个名字,因为挣钱和赔钱都是他们家的事情。挂你同学的名字也是可以的。

如果你问,既然都是他们家出的为什么不写一个人的名字。 这是可以的,但是公司法对股东只有一个人公司有规定,如下:
注册资本最低10万,一次性到位,而且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人有限公司、
而公司有2个或2个以上股东,的注册资本最低3万,而且可以分期到位

打字好累,多给点分吧

一个迷惑的问题:一有限责任公司,假设共A(占60%股份)、B(占40%股份)两股东,注册资本100万。。

4. 1、公司原股东三个,股份比例为5:3:2。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按比例实际出资为500万。现大股

在实践中,一般以每股净资产加合理溢价转让股份。如果按每股净资产转让股份,新股东实缴50万,如果双方另有约定,新股东可以100万或其它的价格购买股份。
在公司治理的实践中,一般有涉及大股东的关联交易,董事会投票的大股东回避制;资金转入转出的小股东的监督权或签字权(但也影响公司效率);分红的详细约定等
考虑引进风投或其他战略股东,如果原始股东要保留控股权,原始股东的股份不能低于51%,股本设计时,应考虑49%股份转让的便利

5. 请问:我公司由三位股东投资,实收资本总额为200万元。其中:A出资102万,B出资金48万,C出资50万;

不减少注册资本为好,一是省事,二是对外显示公司实力。

如果A支付给BC的钱不是公司出,只是在股本的备查账列清出资人为A,股权为100%,不过要在工商注册将出资人进行下变更就行(按工商要求要有协议,最好提供给他们的是原价转让,不然可能会要求变更减少注册资本,那样手续比较麻烦)。
借:实收资本-B   48
      实收资本-C    50
   贷:实收资本-A  98

如果钱由公司付:
借:实收资本-B   48
      实收资本-C    50
    贷:银行存款     82
           投资收益     16
借:其他应收款-A    98(公司经营的钱和出资的钱要分清)
    贷:实收资本-A   98
工商手续同上

请问:我公司由三位股东投资,实收资本总额为200万元。其中:A出资102万,B出资金48万,C出资50万;

6. 2017年,ABC三人各出资50万,成立一个公司,注册资本为150万,ABC各占三分之一的?

一、2017年的公司,经营到2020年,D希望出资加入,增资的同时稀释了ABC三个股东的股权,D具体应该出资额多少来占有25%的股份,这个需要对公司进行估值,根据估值结果确定出资额;
二、如果对公司估值超过当初的注册资本150万,那D的出资应该要超过50万,否则其他几个股东利益会受到损失;
三、如果公司估值等于或小于150万,那D出资50万,其他三个股东是否同意不一定,从估值看是占了便宜,但涉及控制权问题,不是简单的股权比例计算的。

7.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0万,A占50%,B占40%,C占10%。现在需要增加新股东D,注资10万。

1、这个问题法律上是有解决办法的,公司增加注册资金,新增加股东是以什么比例(因为原始股权增值了,不能按1:1来投资了)投资额可能会发生变化的;
2、最公正的办法是,公司先进行审计或让评估机构评估,每股股值是多少?如果现在每股已经升值为1,2元了,那么新增的股东要增加10%的股权就应该出资12万元了;
3、股东会表决是否增公司注册资金,是否同意新股东入股,应该按章程规定,一般占2/3 以上表决权同意就可通过,这个应该依法办理,不能按股东个人同意不同意来办事的,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0万,A占50%,B占40%,C占10%。现在需要增加新股东D,注资10万。

8. 公司原注册资本50万元,A独资,现增加一股东B并由A,B各出资25万元将注册资金增加到100万

工商局登记确认的是各股东的投资情况,并通过公司章程明确了按股分红。
但如果甲与乙有另外的协议明确在今后的经营中,双方愿意各50%分享利润,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只要按规定完税,是没有问题的。
当然要注意,有盈利时各分50%,哪么出现亏损时,双方也要明确按50%分担,不然,最终法律还是会以股份比例确认两位股东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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