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份公司财务制度,小企业10个人的。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制度及流程?,谢谢

2024-05-03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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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部的职能及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财务部的职能: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管理,反映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认真执行财务纪律。
3、	积极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	合理使用资金,厉行节约,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5、	对政府财务、税务、审计、银行等部门及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6、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决抵制不合理、不合法支出。
7、	完成公司交予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的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日常核算、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定期报帐,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及时交主管审核,主管审核完交总经理。
   2、科学地设置会计核算程序,正确使用会计帐簿,合理运用会计科目,按时完成记帐,结帐,报帐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内容真实,帐面整洁,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款相符,帐物相符,日记月结。
1、	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国家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对不合理的未经批准的单据,弄虚作假的单据不予开支与报销。
2、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并及时整理入档,不得随意乱扔或丢失。
3、	把好报支关,报支手续不健全一律不予支付和进帐。
4、	帮助各工地保管建立健全实物台帐,定期进行盘查。
5、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财务室的机密。
6、	加强支金的管理,负责对出纳的监督,定期对库存现金,银行帐户金额进行盘查,写出盘查表报总经理审核。
7、	每月、每年度终结时,及时、准确、完整的编制会计报表,并且对费用,成本进行分析,写成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审阅。
10、经常联系项目部,准确核算施工单位的各项费用,应拨工程款项,以及各施工队的计价工作。
11、与项目部,材料管理部门紧密联系,协助项目部做好材料管理工作,严把成本、质量控制关。
12、每月按期申报税金,负责处理好有关税务方面的关系。
13、对不符合国家《会计法》和公司规定的有权拒绝执行。
14、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出纳的岗位职责:
1、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根据财务会计审核签字的收付款凭证办理款项收付手续,在收付款凭证及原始凭证附件上加盖“收讫”“付讫”章,并登记后将收付款凭证返回会计处。
2、	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在负责日常款项的的支付时,把好报支关,对不合法、不合规章制度的票据,一律不予支付。
4、	每日终了时,对所发生的业务进行登帐,对结出余额与库存现金进行核对,以保证帐款相符,月终与会计的总帐进行核对,以保证帐帐相符。
5、	每月末向银行索取银行对帐单与银行日记帐核对,如有未达帐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写出对帐单交会计处,同时附银行对帐单。
6、	定期编制简易现金流量表报公司总经理。
7、	对已付的款项,需要报帐的必须及时督促有关人员报帐,需要入帐的必须及时交会计办理入帐手续,不得积压票据。
8、	加强资金管理,对企业的资金要做到心中有数,定期报告总经理企业的资金情况。
9、	为了企业的正常运行,当企业资金不足时,要及时上报总经理。
10、	每次支付款项时,必须做好财务报销登记,必须有经办人签字。
11、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应妥善保管原始票据,日记帐,票据报销记录等不得随意乱扔或丢失。
12、	未经总经理同意本企业银行帐户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13、	保守公司财务秘密。
14、	对不符合国家《会计法》的规定有权拒绝执行。
15、	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节、财务工作管理
一、财务管理制度。
1、	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	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	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4、	财务人员要按规范化进行建账、记账、结算等业务,会计应按月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和有关部门。
5、	财务人员对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票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6、	财务人员应及时核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
7、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债权债务处理等工作。
8、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接交手续,办理接交手续由部门主管监交。
第三节、资金管理  
一、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及各项目部必须在国家合法银行中开设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公款私存,开户及销户按银行规定执行。
2、任何人不得擅自借用公司账户,不得利用公司账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经济担保,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由银行支出的资金应有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审批的原始凭证或书面通知。
4、支票由出纳员管理,财务印鉴应由出纳和会计分别保管(会计保管部门主管印鉴,出纳保管财务专用章)。支票使用时必须有“支票领用单”,由领导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薄上签字备查,不得签发空头、空白、远期支票。
5、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经手人办理有关审核签字手续后到出纳员处报账,并在登记薄上注销。
6、财务人员月底时凭“支票领用单”转记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人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不足者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二、现金管理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现金必须限额存放,如遇特殊情况,财务人员应请示部门主管,妥善保管。
2、严禁坐支现金和以白条抵库。
3、现金收支一般限于职工工资结算,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旅差费,个人劳务报酬,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能转帐或能以其他方式结算的,不准以现金支付。
4、支付现金:必须附有合法的、审批完备的原始凭证。由出纳人员核实金额、数量无误后,填制现金支出凭证,收款人签字方可支付。如代人办理取款业务,应由经办人在取款凭证上同时签字。
5、由银行提取较大数额现金时,应有2人以上同往,必要时请求领导提供专车,委派保卫人员。
6、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清点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
第四节、会计档案管理
一、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及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存盘。
二、会计凭证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年度、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字盖章,归档保存。
三、会计账簿和报表按年归档,专人保管。
四、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节、结算与审批制度
一、管理费和财务费的报销
1.	财务人员按要求将所报票据粘贴整齐,由部门分管领导签字。所有的报销凭证最后应有总经理的签字。
2.	由会计审核下列内容: 
(1)	重审票据的合法性、真实性。、
(2)	对数量、单价进行核对,并核对票物的相符性,负责人对会计意见有异议时,应同会计协商后再更改,如无异议,应签注“同意”并签名。
(3)	不符合规定,手续不全的,会计和负责人不予审批。
二、人工费及材料费结算
1、	项目负责人负责收集各施工人员开具的工卡、运卡、料卡等,同时在财务联签字。由生产副经理定期开具“施工结算单”,经技术员、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核算员进行核算,核算完的票据及时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2、	外购材料要根据收料卡或发票结算。
3、	如发生工、料、运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4、	外购材料根据收料卡或发货票同上办理。
5、	民工组每五天填记录单,每月汇总记录单,并由施工员、项目经理检查核准。
三、借款及其它
1、	公司职员私人借款原则上不予,如发生父母疾病或去世、子女患病,本人婚事等情况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调查情况属实,可借给适当金额。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需综合办主任签字,总经理审批,但最高限额为5000元,不得突破。借款从本人工资逐月扣除。
2、	业务人员必需的备用金,由项目经理、会计审批后借给,审批人应根据业务性质核准金额。
3、	对伙管员、小车司机、采购员等人员实行流动资金定额限制,各项目部及公司财务人员不得兼任采购员,必须做到钱物分开。
4、	借款人应在办完事后5日内报帐,否则不予二次借款。对于长期借款不清者,从借款之日起一个月后至年底期间计息,利率2%,扣发借款未还一个月后的后几月工资,直至借款扣清为止。
5、	民工借生活费,由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会计审批后方能办理,审批人应根据借款人所完成的工作量和单位资金情况审批,发生超借情况,由审批人员负责偿还。
6、	员工工资调整、人员福利、奖罚及其它政策性的支出,由综合办主管审核造册,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7、	项目经理的报支,应由总经理审批。
8、	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下列支出:
(1)	公司各部门的业务费及招待费。
(2)	由公司决定购入的价值较大的固定资产。
(3)	外部有关单位借款及各项预付款数额较大的。
(4)	其它计划支出金额较大的。
第六节、出差管理制度 
一、	为加强出差管理,根据我公司业务性质特制订本制度,本公司职员出差依据本制度报销旅差费及补贴费。
二、	公司本部员工或项目部员工出差,每日补贴工作餐费50元,住宿费一百元,不得超标准食宿,超出部分自负。
三、	因公出差宴客,费用应先征得部门主管同意,上报总经理批准,凭票据报销。
四、	如系投标、高级会议出差,因业务需要提高住宿标准,报总经理批准后,可据实报销。
五、	由公司派遣出差的职工,可以依据公司外派时的具体规定报销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及相关票据。
                     
第七节、项目部财务管理
一、项目部资产管理
(1)	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资产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核算,建立健全有关账户,配置专职保管、采购员、会计。
(2)	项目部固定资产的购置,需由项目经理部提出书面购置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名称、数量、询价情况、购置原因等),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所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到公司财务部报帐,记入公司固定资产台账。
(3)	固定资产报废或出售由项目部书面报告公司,由总经理同意方可办理,出售或清理后的资金上交公司财务部。
(4)	各项目部之间固定资产的调拔,不论有偿或无偿,都需总经理同意,由总经理签发调拔单,各项目部同时应结转资产、资金帐卡 。
二、内部审计制度
1.	公司对项目部每年进行两次以上财务审计,工程中间一次,工程结束一次,也可以对具体事项进行专门审计。
2.	审计人员由总工程师、综合办主任组成。审计组代表总经理进行工作,各项目部应持正确态度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3.	每次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应将审计结论写成审计报告上报总经理。
4.	对审计出的问题,根据事情性质,严重程度,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处理方案。
第八节、财务纪律
    财务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自觉遵守和执行《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成绩显著者公司给与表扬和奖励;对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与必要的处罚。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本人1个月工资。
1.	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的。
2.	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	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给他人资金或支付存款的。
4.	利用账户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进行套取现金的。
5.	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6.	其它较严重违反财务管理办法的。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1.	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	拒绝提供或提交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文件资料的。
3.	伪造、编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薄的。
4.	使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收取贿赂的。
5.	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公司财务秘密及挪用公款的。
6.	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7.	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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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求一份公司财务制度,小企业10个人的。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制度及流程?法人的报销制度等等?谢谢。

  一 资金预算制度��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
  为提高本公司经营绩效及配合财务部统筹及灵活运用资金,以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用,各单位除应按年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外,并应逐月编列资金预计表,以便达成资金运用的最高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金范围�
  本办法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而言。为定期编表计算及收支运用方便起见,预计资金仅指现金及银行存款
  第三条 作业期间�
  (一)资料提供部门,除应于年度经营计划书编订时,提送年度资金预算外,应于每月二十四日前逐月预计次三个月份资金收支资料送会计部,以利汇编。�
  (二)会计部应于每月二十八日前编妥次三个月份资金来源运用预计表(附表4.1.1)按月配合修订。并于次月十五日前,编妥上月份实际与预计比较的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附表4.1.2)一式三份,呈总经理核阅后,一份自存,一份留存总经理室,一份送财务部。�
  第四条 内销收入�
  营业部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附表4.1.3)。�
  第五条 劳务收入�
  营业部门收受同业产品代为加工,依公司收款条件及合同规定预计可收(兑)
  现数编列(附表4.1.3)。�
  第六条 退税收入�
  (一)退税部门依据申请退税进度,预计可退现数编列(附表4.1.3)。�
  (二)预计核退营业税虽非实际退现,但因能抵缴现金支出,得视同退现。�
  第七条 其他收入�
  凡无法直接归属于上项收入皆属之。包括财务收入、增资收入、下脚收入等。
  其数额在新台币十万元以上者,均应加说明。�
  第八条 资本支出�
  (一)土地: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提供的支付预算数编列。�
  (二)房屋:依据兴建工程进度,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
  (三)设备分期付款、分期缴纳关税等:会计部依据分期付款偿付日期予以编列。�
  (四)机构设备、什项设备、预付工程定金等:工务部依据工程合同及进度,
  预定支付预算及资材部依据外购L/C开立计划,预计支付资金编列(附表4.1.4)。�
  第九条 材料支出�
  资材部依请购、采购、结汇作业,分别预计内外购原物料支付资金编列(附表4.1.5)。�
  第十条 薪资�
  会计部依据产销计划等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第十一条 经常费用�
  (一)外协工缴:外协经办部门应参照外协厂商别约定付款条件等资料,斟酌
  预计支付数编列。�
  (二)制造费用:会计部依据生产计划,参考制造费用有关资料及最近实际发
  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三)推销费用:营业部依据营业计划,参照以往月份推销费用占营业额的比
  例推算编列。�
  (四)管理费用:会计部参照以往实际数及管理工作计划编列。�
  (五)财务费用:会计部依据财务部资金调度情况,核算利息支付编列。�
  第十二条 其他支出�
  凡不属于上列各项的支出都属于"其它支出",包括偿还长期(分期)借款、股息、红利等的支付。其数额在十万元以上者,均应加以说明。�
  第十三条 异常说明�
  各单位应按月编制"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以了解资金实际运用情况,其因实际数与预计比较每项差异在百分之十以上者,应由资料提供部门填列"资金差异报告表"(附表4.1.6)列明差异原因,于每月十日前送会计部汇编。�
  第十四条 资金调度�
  (一)各单位经营资金由公司最高主管负责筹划,并由财务部协助筹措调度。
  (二)资材部应按月根据国内外购料借款数额编列"购料借款月报表"(附表4.1.7)于当月24日送财务部汇总呈核总经理。�
  (三)财务部应于次月五日前按月将有关银行贷款额度,可动用资金,定期存
  款余额等资料编列"银行短期借款明细表"(附表4.1.8)呈总经理核阅,作为经营决策的参考。�
  第十五条 本准则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2. 借款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实施大纲,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
  第二条 借款审批及标准
  (一)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由各线主管领导批准,最后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二)外单位、个人因私借款,填写"借款凭证"后,一律报财务总监审批,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方予借支。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一条第一款。
  (四)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五)各项借款金额3000元以内按上述程序办理,超过3000元以上的需报请财务总监审批。
  (六)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第三条 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
  (一)住宿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平均每天不能超过80元,主办业务不能超过60元,业务员不能超过45元。高层领导因工作需要住宿费超过80元标准后经财务部总监批准后可予报销。
  (二)出差补助
  按出差起止时间每天补助30元。
  (三)市内短途交通费
  控制在人均每天30元以内,凭票据报销。
  (四)其他杂费
  如存包裹费、电话费,杂项费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内,凭单据报销。
  (五)车船票
  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报销。
  (六)根据出差人员事先理好的报销单据,先由主管会计对单据全面审核,同时按出差天数填上住勤补贴,然后由部门经理签认报有关各线主管领导批准,财务经理审核后,方能报销。
  (七)出差坐飞机,需由部门经理批准,连续三个月亏损单位人员出差,一律不准乘坐飞机(特殊情况报上一级领导批准)。
  第四条 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一)总公司本部各业务部的业务招待费,控制在各部门完成的营业收入的2.5‰之内,由部门经理掌握,总公司本部的各行政职能部门,按总公司分配下达指标使用,由财务部经理掌握,下属公司根据完成的营业收入,控制在4‰内,由经理掌握开支,超过一部分一律在年终利润分配留成公益金中予以扣除。
  (二)属指标内的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数字分明,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部门经理加签证实,再报财务经理审核,然后由各线主管领导审批,方能付款报销。
  (三)超指标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核加签,董事长批准,方能报销。
  第五条 福利费、医药费开支标准及审批
  (一)在未实行医疗保险制度以前,职工本人医药费可按公费医疗待遇,凭区级以上医院发票实报实销;临时工凭区级以上医院发票报销50%。
  (二)公司职员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子(女)凭区以上医院证明享受医药费待遇,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只准一个孩子享受医疗费全报待遇,其余子女享受半费待遇。职工无职业的父母凭以上医院单据报销一半医药费(家属名单由人事部门核定)。
  (三)职工子女学杂费,凭有效发票,经人事部经理签认,财务部经理审核,给予报销。
  (四)煤气瓶购置费凭有效发票一次性报销200元,夫妻双方在本公司系统工作的,只能报一方。
  (五)其他福利及医药费开支,50元以下由财务部经理批准,50元-500元由总会计师批准,超过500元的开支一律报财务部总监批准。
  第六条 其他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
  (一)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00元以内的凭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由经办人和部门经理签名后,报分管领导批准,然后送财务经理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以上的须报财务总监批准。
  (二)属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00元以内的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2000元-5000元的,报财务总监批准,超过5000元的报董事长批准。
  第七条 补充说明
  如经费开支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


  3. 费用开支标准
  第一条 为便于掌握开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出本开支标准。

  第二条 差旅费。
  (一)公司职工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按下表规定执行(详见附表)。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出差日期。对因公外出人员均对号入座按标准办理应报销费用。如出差人员投亲靠友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则按标准的40%计发给个人;如不足标准住宿的,按节约额的50%计发给个人;如超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自己负担。
  (二)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一律按附表标准套用。具体对下列情况均以有关规定执行如下:
  1.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软席卧铺票。
  2.乘坐火车符合1条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发给个人,但为了计算方便,规定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座票价折算成一定比例发给。(1)乘坐火车慢车和直快列车的,按特快列车硬席票价的50%发给。(2)符合乘坐火车软席卧铺条件的,如果改乘硬座,也按规定的硬座票价比例发给;但改乘硬卧的,不执行本条(1)款的规定,也不发给软卧和硬卧票价的差额。
  3.工作人员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按出差人应享受标准),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如果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时,应凭车船票价按实支报,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和交通费。
  4.出差期间乘坐直达特别快车暂按乘坐一般特别快车不坐卧铺补助的规定执行,即按硬座票价的45%计发补助费,因使用空调设备而另外加收的费用不计入票价之内。
  5.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核发差旅费以其调入地区执行标准计发。调入人员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除照公司规定执行外,其它开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6.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不发交通费和住宿费。住院超过一个月的停发伙食补助费。
  7.公司工作人员参加在外地召开的各类会议,除有会议主办单位出具的食宿费自理的证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标准领取伙食费补助;住宿费凭住宿处发票按公司规定标准执行外,其余情况一概不领发有关费用。
  8.员工赴外地学习培训超过30天以上的部分,按职位标准的50%发给。
  (三)员工探亲交通费按国家规定办法执行。

  第三条 市内交通费规定。
  (一)市内工作交通费。
  1.员工在市内联系业务,公司无配给自行车、摩托车、又不能安排公司车辆者,凭乘坐的公共汽车票列明去向,公干事由经主管领导审核,成本中心负责人签字凭据报销。
  2.员工因在市内联系业务由公家配置自行车者,每月按10元标准将公司修理费包干到人,每辆车从购买之日起包干五年。五年内丢失、损坏一律自理,也不另发交通费及报销市内车票,由此影响工作,责任自负。
  (二)员工上下班交通费。
  1.员工居住地方距上班地点2公里以上,无公司交通车接送上下班,公司又无配给自行车(或摩托车),可按公共汽车月票收据金额报销。
  2.符合条1条条件用私人自行车上下班者,每月按公共汽车月票金额发给自行车维修费。
  3.上述两类补助请各部门在员工报到上班后即将申请报告报行政部审批备案,每年终了后七天内,由各部门造册申报,行政部按备案记录结合考勤核批发放。
  4.对于不享受交通费补助的职工,经常因公骑私人自行车外出的,经各部门成本中心负责人批准,发给每月10元的自行车修理费。

  第四条 加班、夜班、值班和误餐费的规定。
  (一)加班费规定:
  1.法定节日(圣诞节、劳动节)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
  (本人月工资-浮动工资/25.5×200%)×加班天数
  2.法定假日以外平时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
  (本人月工资-浮动工资/25.5×150%)×加班天数
  3.员工加班要从严控制,事前报部门经理批准。加班只限于工程抢修,节假日值班和完成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等,但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超过48小时报总经理批准。
  4.员工加班后,可以补休而不领加班费,但须办理补休的登记手续。
  5.员工出差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和超过工作不计加班费。
  6.加班费经人事部审核后,由财务部发放。
  (二)夜班费规定,员工在每日22时至次日6时之间上班工作,不能睡觉,夜班费每人每夜8元。
  (三)值班费,市内员工到特区范围内工作(或反向途径)、不能在公司或家里吃午餐者,由各成本中心负责人签字报误餐费8元。报告列明时间、地点、工作内容,由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发放。

  第五条 外勤津贴规定
  (一)生产人员从事露天、井下、高空施工作业按出勤天数,每人每天津贴2元。当天出工在2小时至4小时者,按半天计发,不足2小时者不发津贴。
  (二)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跟班作业,可以按生产人员标准领取外勤津贴。
  (三)工程管理的基建办及业务部室外勘察人员,基建办RSU安装人员、基建管理人员、财务部市内采购员、报关员、行政部食堂采购员等,即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津贴1元(有勘察设计、安装提成奖领取者则停发该项津贴)。
  (四)汽车司机的各类补贴另见专题发文。

  第六条 其他福利待遇
  (一)员工医疗费用报销按有关规定执行。但每单200元以上必须由财务部经理审核。
  (二)室主任、各类师以上人员自用石油汽罐,凭据由行政部审签到财务部报销。
  (三)本公司工作人员(含合同制职工),每人每月发放洗理费25元、书刊费20元、水电补贴35元、物价补贴73元、粮价补贴20元、煤气补贴45元。

  第七条 清凉饮料费规定(发放时间每年5-10月)。
  1.发放范围原则上按第六条第三项。
  2.发放标准由人事部和行政部按批准预算确定,人数由人事部提供,具体由行政部安排报销。

  第八条 员工计划生育按最新印发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员工服装补贴和发放,参照深圳涉外企业服装补贴和发放办法,凡是公司正式员工(含合同制职工)每两年发放夏装、冬装各一套。此外管理人员每年发领带一条;生产人员按劳动保护规定时限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条 对于临时去港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按深府(1986)298号文的规定执行(详见附解)。对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按(84)财外字第610号文的规定执行(详见附件)。

  第十一条 由于中央及外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分项计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办法,我公司接待内地来深圳出差的,要根据各类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住宿费或只象征性收费,公司公关室统一掌握,对于特殊情况者可从公司管理费--交际应酬费项下列支。国家"关于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等文件均见本文附件。

  第十二条 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财务部。


  4. 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第一条 本处理程序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收入与支出等作业。
  第二条 为便于零星支付起见,可设零用金,采用定额制,其额度由总经理核定,其零用金由出纳经管。
  第三条 零用款项的支付零用金保管员凭支付证明单付款,此项支付证明单是否符合规定,零用金保管员应负责审核。
  第四条 零用金的拨补应由零用金保管员填"零用金补充申请单"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检同所有支出凭证并呈会计部门请款。
  第五条 除零用金外,本公司一切支付,由会计部门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支出传票,办理审核后呈主管及总经理核定后支付。
  第六条 本公司出纳根据会计部门编制经总经理核准的支出传票,办理现金、票据的支付,登记及移转。
  第七条 除零用金外,所有支出凭证应由会计部门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应先查询后始能支付。
  第八条 凡一次支付未超过新台币1,000元者径由零用金支付外,其余一律开抬头划线支票支付。
  第九条 出纳人员对各项货款及费用的支付,应将本支票或现金交付受款人或厂商,本公司人员不得代领,如因特殊原因必需由本公司人员代领者,需经总经理核准。
  第十条 本公司一切支付,应以处理妥善的传票或凭证为依据,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补手续者均应予拒绝。
  第十一条 支付款项应在传票上加盖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日期及经手人戳记。
  第十二条 本公司支付款项的付款程序,悉依照下列步骤办理。
  (一)原始凭证的审核:
  1.内购、工程发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器材的验收单并附请购单经有关单位签章证明及核准,始得送交会计部门开具传票。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核准文件,由总办单位填具请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呈报核准后送交会计部门开具传票。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主管签章证明及核准,始得送交会计部门开具传票。
  (二)会计凭证的核准:
  1.会计部门应根据原始凭证开具传票。
  2.会计部门开具传票时,应先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税务法令及公司规定的手续。
  3.传票经主管,及总经理核准后,送交会计部门转出纳办理支付工作。
  第十三条 有关船务运费及外汇结汇款、栈租,及各项费用等支出款,应填具"请款单",检附输入许可证影本,送交会计部门以"预付"或"暂付"方式制票转出纳办理支付。 前款项可由经办人员直接向出纳签收,惟必须于支付后7日内向会计部门办理冲转手续。
  第十四条 本公司各项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
  (一)国内采购货品的付款,每月25日付款一次(星期日及例假日顺延),但以原始凭证经核准后于付款日前5日送达会计部门者为限。
  (二)一般费用的付款:经常发生的费用,仍以前项期限办理,内部员工费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凭证齐全并经核准者为限。
  (三)薪工资的付款:
  1.职员每月10日。
  2.作业员:分10日、25日两次。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支付者,得由经办部门另行签呈主管转呈总经理批准后,再予支付。
  第十五条 会计部门支付款项倘有扣缴情事时,应将代扣款项于次月10日前填具政府规定的报缴书向公库缴纳,并以影本一份并附于传票后,凡有扣缴税款及免扣缴应申报情事者,会计部门应于次年元月底前填具政府规定的凭单向稽征机关申报,并将正、副本交各纳税义务人。
  第十六条 薪工资的支付,应由总务人事单位根据考勤表编制"薪工表",于付款期限前一日送交会计部门。
  第十七条 业务部门于收到货款后,应将其中所收货款解缴出纳,出纳应将解缴凭证送交会计部门,并据以编制传票。
  第十八条 为便于办理薪资扣缴申报起见,本公司职工应于每年度开始一个月内,及新进人员报到时,填报"薪资所得受领人扶养亲属申报表",由会计部门收执,作为所得税扣缴申报的依据,会计部门应就每一职工给付薪工资及扣缴情况填载于"各类收入扣缴资料登记表"上,作为日后扣缴申报之用。
  第十九条 凡依法应扣缴的所得税款及依法应贴用印花税票,若因主办人员的疏忽发生漏扣、漏报、漏贴或短扣、短报、短贴等情事以致遭受处罚者,以及劳工保险费的滞缴情事,其滞纳金及罚金应由主办人员及其直属主管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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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费用的控制实行计划管理,由需要支付费用的部门或个人先行申请并列明费用的性质、费用的用途、费用的预计金额、款项支付预计时间等要素,待取得院长签署同意后方能执行。
  第四条: 费用发生过程中,原则上必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参与或执行,并互相监督和共同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条: 费用发生过程中,当事人应充分取得费用的相关单据,如:合约或协议、合法的票据等,如因未能取得合法(被税务机关认可)的票据而遭受财务剔除的部分支出,学院原则上不予以承担,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第六条:根据上海大学财务处规定,费用过程中发生的单据需符合如下要求:
  1、原始发票必须合规合法。抬头应为“上海大学”,发票上应有税务局监制章及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票;若是收费收据,必须有省财政票据监制章及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发票上图章的经营范围需与发票内容相符,发票必须为复写纸书写,否则一律无效。
  2、凡在各超市购买物品所开具的发票一律附超市打印的物品清单。在其他商店开具要按购买物品实名填列,写清所买物品的单价、数量及金额,图书发票单张超过一百元需附书单,否则财务处不予报销。
  3、关于水费、餐费、饮料费、IP、IC电话卡、上网费、公共交通卡等特支费用事业支出(指学校预算拨款经费)中不允许开支。
  4、根据现金管理条例,凡单张发票金额达1000元以上的,不得使用现金支付,应通过开支票、贷记凭证等银行转账方式解决。否则,财务处不予报销手续。
  5、超过800元以上的器材必须由器材使用或保管人向学校设备科登记、备案。
  6、市内及市外出差费报销时,应详细填制出差事由、路线、起返地点等。
  7、财务处现规定汽油费一律不允许报销。
  8、差旅费中住宿费学校财务规定教授为80元/天,其他人员为60 元/天,超出部分需事先报院长同意,否则不予报销。出差人员必须在返回学院半个月以内到财务部门结清账务,结清预支款项,为了及时结算差旅费,实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9、发票须符合学校财务处的其他相关规定,不符合以上规定的发票学院一律不允许报销。
  第七条: 当事人如需垫付2000元以上时,可凭本人工号,向学院预支现金,应提前一天以上预约,并填写学院借款单,于一周内用发票或现金冲账;如需借5000元以上,需凭本人工作证直接向财务处借款。
  第八条: 发票必须由当事人本人交至财务管理人员处,不得由他人代交,并在发票背面签名。在填写“报销登记表”时,应遵照“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将费用的发生原因、发生金额、发生时间等要素填写齐全,并签署自己的名字,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需交共同参与的人员复查,并请其在证明人一栏上签署其姓名。“报销登记表”的填写一律不允许涂改,尤其是费用金额,并要保证费用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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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资金预算制度��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
  为提高本公司经营绩效及配合财务部统筹及灵活运用资金,以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用,各单位除应按年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外,并应逐月编列资金预计表,以便达成资金运用的最高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金范围�
本办法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而言。为定期编表计算及收支运用方便起见,预计资金仅指现金及银行存款
第三条 作业期间�
(一)资料提供部门,除应于年度经营计划书编订时,提送年度资金预算外,应于每月二十四日前逐月预计次三个月份资金收支资料送会计部,以利汇编。�
(二)会计部应于每月二十八日前编妥次三个月份资金来源运用预计表(附表4.1.1)按月配合修订。并于次月十五日前,编妥上月份实际与预计比较的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附表4.1.2)一式三份,呈总经理核阅后,一份自存,一份留存总经理室,一份送财务部。�
第四条 内销收入�
营业部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附表4.1.3)。�
第五条 劳务收入�
营业部门收受同业产品代为加工,依公司收款条件及合同规定预计可收(兑)
现数编列(附表4.1.3)。�
第六条 退税收入�
(一)退税部门依据申请退税进度,预计可退现数编列(附表4.1.3)。�
(二)预计核退营业税虽非实际退现,但因能抵缴现金支出,得视同退现。�
第七条 其他收入�
凡无法直接归属于上项收入皆属之。包括财务收入、增资收入、下脚收入等。
其数额在新台币十万元以上者,均应加说明。�
第八条 资本支出�
(一)土地: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提供的支付预算数编列。�
(二)房屋:依据兴建工程进度,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
(三)设备分期付款、分期缴纳关税等:会计部依据分期付款偿付日期予以编列。�
(四)机构设备、什项设备、预付工程定金等:工务部依据工程合同及进度,
预定支付预算及资材部依据外购L/C开立计划,预计支付资金编列(附表4.1.4)。�
第九条 材料支出�
资材部依请购、采购、结汇作业,分别预计内外购原物料支付资金编列(附表4.1.5)。�
第十条 薪资�
  会计部依据产销计划等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第十一条 经常费用�
(一)外协工缴:外协经办部门应参照外协厂商别约定付款条件等资料,斟酌
预计支付数编列。�
(二)制造费用:会计部依据生产计划,参考制造费用有关资料及最近实际发
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三)推销费用:营业部依据营业计划,参照以往月份推销费用占营业额的比
例推算编列。�
(四)管理费用:会计部参照以往实际数及管理工作计划编列。�
(五)财务费用:会计部依据财务部资金调度情况,核算利息支付编列。�
第十二条 其他支出�
凡不属于上列各项的支出都属于"其它支出",包括偿还长期(分期)借款、股息、红利等的支付。其数额在十万元以上者,均应加以说明。�
第十三条 异常说明�
各单位应按月编制"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以了解资金实际运用情况,其因实际数与预计比较每项差异在百分之十以上者,应由资料提供部门填列"资金差异报告表"(附表4.1.6)列明差异原因,于每月十日前送会计部汇编。�
第十四条 资金调度�
(一)各单位经营资金由公司最高主管负责筹划,并由财务部协助筹措调度。
(二)资材部应按月根据国内外购料借款数额编列"购料借款月报表"(附表4.1.7)于当月24日送财务部汇总呈核总经理。�
(三)财务部应于次月五日前按月将有关银行贷款额度,可动用资金,定期存
款余额等资料编列"银行短期借款明细表"(附表4.1.8)呈总经理核阅,作为经营决策的参考。�
第十五条 本准则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2. 借款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实施大纲,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
第二条 借款审批及标准
(一)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由各线主管领导批准,最后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二)外单位、个人因私借款,填写"借款凭证"后,一律报财务总监审批,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方予借支。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一条第一款。
(四)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五)各项借款金额3000元以内按上述程序办理,超过3000元以上的需报请财务总监审批。
(六)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第三条 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
(一)住宿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平均每天不能超过80元,主办业务不能超过60元,业务员不能超过45元。高层领导因工作需要住宿费超过80元标准后经财务部总监批准后可予报销。
(二)出差补助
按出差起止时间每天补助30元。
(三)市内短途交通费
控制在人均每天30元以内,凭票据报销。
(四)其他杂费
如存包裹费、电话费,杂项费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内,凭单据报销。
(五)车船票
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报销。
(六)根据出差人员事先理好的报销单据,先由主管会计对单据全面审核,同时按出差天数填上住勤补贴,然后由部门经理签认报有关各线主管领导批准,财务经理审核后,方能报销。
(七)出差坐飞机,需由部门经理批准,连续三个月亏损单位人员出差,一律不准乘坐飞机(特殊情况报上一级领导批准)。
第四条 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一)总公司本部各业务部的业务招待费,控制在各部门完成的营业收入的2.5‰之内,由部门经理掌握,总公司本部的各行政职能部门,按总公司分配下达指标使用,由财务部经理掌握,下属公司根据完成的营业收入,控制在4‰内,由经理掌握开支,超过一部分一律在年终利润分配留成公益金中予以扣除。
(二)属指标内的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数字分明,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部门经理加签证实,再报财务经理审核,然后由各线主管领导审批,方能付款报销。
(三)超指标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核加签,董事长批准,方能报销。
第五条 福利费、医药费开支标准及审批
(一)在未实行医疗保险制度以前,职工本人医药费可按公费医疗待遇,凭区级以上医院发票实报实销;临时工凭区级以上医院发票报销50%。
(二)公司职员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子(女)凭区以上医院证明享受医药费待遇,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只准一个孩子享受医疗费全报待遇,其余子女享受半费待遇。职工无职业的父母凭以上医院单据报销一半医药费(家属名单由人事部门核定)。
(三)职工子女学杂费,凭有效发票,经人事部经理签认,财务部经理审核,给予报销。
(四)煤气瓶购置费凭有效发票一次性报销200元,夫妻双方在本公司系统工作的,只能报一方。
(五)其他福利及医药费开支,50元以下由财务部经理批准,50元-500元由总会计师批准,超过500元的开支一律报财务部总监批准。
第六条 其他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
(一)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00元以内的凭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由经办人和部门经理签名后,报分管领导批准,然后送财务经理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以上的须报财务总监批准。
(二)属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00元以内的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2000元-5000元的,报财务总监批准,超过5000元的报董事长批准。
第七条 补充说明
如经费开支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

 
3. 费用开支标准
第一条 为便于掌握开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出本开支标准。

第二条 差旅费。
  (一)公司职工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按下表规定执行(详见附表)。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出差日期。对因公外出人员均对号入座按标准办理应报销费用。如出差人员投亲靠友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则按标准的40%计发给个人;如不足标准住宿的,按节约额的50%计发给个人;如超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自己负担。
(二)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一律按附表标准套用。具体对下列情况均以有关规定执行如下:
1.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软席卧铺票。
2.乘坐火车符合1条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发给个人,但为了计算方便,规定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座票价折算成一定比例发给。(1)乘坐火车慢车和直快列车的,按特快列车硬席票价的50%发给。(2)符合乘坐火车软席卧铺条件的,如果改乘硬座,也按规定的硬座票价比例发给;但改乘硬卧的,不执行本条(1)款的规定,也不发给软卧和硬卧票价的差额。
3.工作人员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按出差人应享受标准),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如果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时,应凭车船票价按实支报,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和交通费。
4.出差期间乘坐直达特别快车暂按乘坐一般特别快车不坐卧铺补助的规定执行,即按硬座票价的45%计发补助费,因使用空调设备而另外加收的费用不计入票价之内。
5.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核发差旅费以其调入地区执行标准计发。调入人员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除照公司规定执行外,其它开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6.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不发交通费和住宿费。住院超过一个月的停发伙食补助费。
7.公司工作人员参加在外地召开的各类会议,除有会议主办单位出具的食宿费自理的证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标准领取伙食费补助;住宿费凭住宿处发票按公司规定标准执行外,其余情况一概不领发有关费用。
8.员工赴外地学习培训超过30天以上的部分,按职位标准的50%发给。
(三)员工探亲交通费按国家规定办法执行。

第三条 市内交通费规定。
(一)市内工作交通费。
1.员工在市内联系业务,公司无配给自行车、摩托车、又不能安排公司车辆者,凭乘坐的公共汽车票列明去向,公干事由经主管领导审核,成本中心负责人签字凭据报销。
2.员工因在市内联系业务由公家配置自行车者,每月按10元标准将公司修理费包干到人,每辆车从购买之日起包干五年。五年内丢失、损坏一律自理,也不另发交通费及报销市内车票,由此影响工作,责任自负。
(二)员工上下班交通费。
1.员工居住地方距上班地点2公里以上,无公司交通车接送上下班,公司又无配给自行车(或摩托车),可按公共汽车月票收据金额报销。
2.符合条1条条件用私人自行车上下班者,每月按公共汽车月票金额发给自行车维修费。
3.上述两类补助请各部门在员工报到上班后即将申请报告报行政部审批备案,每年终了后七天内,由各部门造册申报,行政部按备案记录结合考勤核批发放。
4.对于不享受交通费补助的职工,经常因公骑私人自行车外出的,经各部门成本中心负责人批准,发给每月10元的自行车修理费。

第四条 加班、夜班、值班和误餐费的规定。
(一)加班费规定:
1.法定节日(圣诞节、劳动节)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
(本人月工资-浮动工资/25.5×200%)×加班天数
2.法定假日以外平时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
(本人月工资-浮动工资/25.5×150%)×加班天数
3.员工加班要从严控制,事前报部门经理批准。加班只限于工程抢修,节假日值班和完成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等,但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超过48小时报总经理批准。
4.员工加班后,可以补休而不领加班费,但须办理补休的登记手续。
5.员工出差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和超过工作不计加班费。
6.加班费经人事部审核后,由财务部发放。
(二)夜班费规定,员工在每日22时至次日6时之间上班工作,不能睡觉,夜班费每人每夜8元。
(三)值班费,市内员工到特区范围内工作(或反向途径)、不能在公司或家里吃午餐者,由各成本中心负责人签字报误餐费8元。报告列明时间、地点、工作内容,由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发放。

第五条 外勤津贴规定
  (一)生产人员从事露天、井下、高空施工作业按出勤天数,每人每天津贴2元。当天出工在2小时至4小时者,按半天计发,不足2小时者不发津贴。
  (二)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跟班作业,可以按生产人员标准领取外勤津贴。
  (三)工程管理的基建办及业务部室外勘察人员,基建办RSU安装人员、基建管理人员、财务部市内采购员、报关员、行政部食堂采购员等,即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津贴1元(有勘察设计、安装提成奖领取者则停发该项津贴)。
(四)汽车司机的各类补贴另见专题发文。

第六条 其他福利待遇
  (一)员工医疗费用报销按有关规定执行。但每单200元以上必须由财务部经理审核。
  (二)室主任、各类师以上人员自用石油汽罐,凭据由行政部审签到财务部报销。
  (三)本公司工作人员(含合同制职工),每人每月发放洗理费25元、书刊费20元、水电补贴35元、物价补贴73元、粮价补贴20元、煤气补贴45元。

第七条 清凉饮料费规定(发放时间每年5-10月)。
1.发放范围原则上按第六条第三项。
2.发放标准由人事部和行政部按批准预算确定,人数由人事部提供,具体由行政部安排报销。

第八条 员工计划生育按最新印发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员工服装补贴和发放,参照深圳涉外企业服装补贴和发放办法,凡是公司正式员工(含合同制职工)每两年发放夏装、冬装各一套。此外管理人员每年发领带一条;生产人员按劳动保护规定时限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条 对于临时去港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按深府(1986)298号文的规定执行(详见附解)。对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按(84)财外字第610号文的规定执行(详见附件)。

第十一条 由于中央及外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分项计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办法,我公司接待内地来深圳出差的,要根据各类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住宿费或只象征性收费,公司公关室统一掌握,对于特殊情况者可从公司管理费--交际应酬费项下列支。国家"关于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等文件均见本文附件。

第十二条 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财务部。


4. 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第一条 本处理程序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收入与支出等作业。
第二条 为便于零星支付起见,可设零用金,采用定额制,其额度由总经理核定,其零用金由出纳经管。
第三条 零用款项的支付零用金保管员凭支付证明单付款,此项支付证明单是否符合规定,零用金保管员应负责审核。
第四条 零用金的拨补应由零用金保管员填"零用金补充申请单"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检同所有支出凭证并呈会计部门请款。
第五条 除零用金外,本公司一切支付,由会计部门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支出传票,办理审核后呈主管及总经理核定后支付。
第六条 本公司出纳根据会计部门编制经总经理核准的支出传票,办理现金、票据的支付,登记及移转。
第七条 除零用金外,所有支出凭证应由会计部门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应先查询后始能支付。
第八条 凡一次支付未超过新台币1,000元者径由零用金支付外,其余一律开抬头划线支票支付。
第九条 出纳人员对各项货款及费用的支付,应将本支票或现金交付受款人或厂商,本公司人员不得代领,如因特殊原因必需由本公司人员代领者,需经总经理核准。
第十条 本公司一切支付,应以处理妥善的传票或凭证为依据,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补手续者均应予拒绝。
第十一条 支付款项应在传票上加盖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日期及经手人戳记。
第十二条 本公司支付款项的付款程序,悉依照下列步骤办理。
  (一)原始凭证的审核:
  1.内购、工程发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器材的验收单并附请购单经有关单位签章证明及核准,始得送交会计部门开具传票。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核准文件,由总办单位填具请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呈报核准后送交会计部门开具传票。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主管签章证明及核准,始得送交会计部门开具传票。
  (二)会计凭证的核准:
1.会计部门应根据原始凭证开具传票。
  2.会计部门开具传票时,应先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税务法令及公司规定的手续。
  3.传票经主管,及总经理核准后,送交会计部门转出纳办理支付工作。
第十三条 有关船务运费及外汇结汇款、栈租,及各项费用等支出款,应填具"请款单",检附输入许可证影本,送交会计部门以"预付"或"暂付"方式制票转出纳办理支付。 前款项可由经办人员直接向出纳签收,惟必须于支付后7日内向会计部门办理冲转手续。
第十四条 本公司各项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
  (一)国内采购货品的付款,每月25日付款一次(星期日及例假日顺延),但以原始凭证经核准后于付款日前5日送达会计部门者为限。
  (二)一般费用的付款:经常发生的费用,仍以前项期限办理,内部员工费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凭证齐全并经核准者为限。
  (三)薪工资的付款:
1.职员每月10日。
  2.作业员:分10日、25日两次。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支付者,得由经办部门另行签呈主管转呈总经理批准后,再予支付。
第十五条 会计部门支付款项倘有扣缴情事时,应将代扣款项于次月10日前填具政府规定的报缴书向公库缴纳,并以影本一份并附于传票后,凡有扣缴税款及免扣缴应申报情事者,会计部门应于次年元月底前填具政府规定的凭单向稽征机关申报,并将正、副本交各纳税义务人。
第十六条 薪工资的支付,应由总务人事单位根据考勤表编制"薪工表",于付款期限前一日送交会计部门。
第十七条 业务部门于收到货款后,应将其中所收货款解缴出纳,出纳应将解缴凭证送交会计部门,并据以编制传票。
第十八条 为便于办理薪资扣缴申报起见,本公司职工应于每年度开始一个月内,及新进人员报到时,填报"薪资所得受领人扶养亲属申报表",由会计部门收执,作为所得税扣缴申报的依据,会计部门应就每一职工给付薪工资及扣缴情况填载于"各类收入扣缴资料登记表"上,作为日后扣缴申报之用。
第十九条 凡依法应扣缴的所得税款及依法应贴用印花税票,若因主办人员的疏忽发生漏扣、漏报、漏贴或短扣、短报、短贴等情事以致遭受处罚者,以及劳工保险费的滞缴情事,其滞纳金及罚金应由主办人员及其直属主管负责赔偿。

5. 求一份公司财务制度,小企业10个人的。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制度及流程?业务应酬费用规定.

  公司财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效运作资产,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严格按《公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财务机构设置及职责
  二、根据公司会计核算的具体要求设置公司财务机构,由会计人员、出纳组成,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管理好公司的财务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按期进行财务分析,主动提供数据资料,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保管好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保管好有关印章和空白支票。
  4、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5、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财务工作管理
  五、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录文字使用中文,数目用阿拉伯数字记载。
  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七、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每月月初上报经理。年度终了报送报表给一团计财科。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八、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九、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十、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需有专人监交。

  第四章  现金管理
  十一、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账》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账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十二、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十三、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告经理批准。
  十四、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给经理批准后方可借用。
  十五、发票及报销单经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十六、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告经理复核、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十七、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支票管理
  十八、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账》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账目,并每天结出余额;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十九、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
  二十、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经理签字。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二十一、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第五章  会计档案管理
  二十二、凡是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二十三、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或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会计装订后归档保存。
  二十四、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得到经理批准。

  第六章  公司员工差旅费的规定
  二十五、职工因公出差,参照团发〔2007〕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

  第七章  其他事项
  二十六、规范收入管理。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公司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要及时缴入国库,其他营业收入应纳入专户管理的在三天内缴入财政预算外专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十七、成本费用管理。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并严格报销手续。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款项支出时应将发票(使用正规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后签字)交给财务。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发票及报销单须经经理批准签字方可付款,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发票及报销单须经董事长审核批准。

  第八章  附则
  二十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00九年  月  日

求一份公司财务制度,小企业10个人的。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制度及流程?业务应酬费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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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制度、财务计划及目标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制度、发票管理制度、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离职人员核发工资管理制度、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公司财务票单保存及销毁管理制度、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报销制度及流程:
  1. 采购报销流程及相关审核标准、要求
  2. 出差报销流程及相关审核标准及要求
  3. 紧急物料采购报销流程及相关审核、报购、核准层级、要求
  4. 对于有应收帐款人员的报销流程、审核、要求
  5. 对于预付款的采购流程及相关审核标准、要求
  6. 对于直接收销售货款人员的报销流程、资金安全、审核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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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原则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产品销售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各部门做好结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 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 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 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 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 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 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 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 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 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 参与产品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 按照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 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
  3、 产品成本的核算,仓库产品、材料的盘点,账单的核对、汇总和保存;
  4、 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5、 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财务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2、 报销凭证必须有发票及单据,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合法;
  3、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月末与总帐相核对。出现长、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4、 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库存。 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两联的《交款单》并加盖现金收讫章,出纳、缴款人签名,各留存一联。
  5、 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制度报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财务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五天内应及时向出纳还款报销。
  6、 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其他人员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废物变卖等款项及时报交财务科,以便及时登记汇总,做帐务处理。
  6、 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7、 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四、支票管理
  1、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3、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出现长期未达帐项时要查明原因并上报。
  4、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两联的《交款单》并标明收取事由,由出纳、缴款人签名后,缴款人、出纳各留存一联。
  5、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 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日期、收款单位名称、金额,不开空白支票。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票头上签收或盖章,标明日期、金额、用途。
  五、印鉴的保管和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银行印鉴必须分开保管。 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2、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3、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六、仓库管理人员的职责及存货的管理
  1、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半成品、产成品。
  2、仓库管理人员在将材料验收入库前,应详细核对发票所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与实际是否相符,经清点查验后方可验收入库,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做为仓库管理人员记帐凭证,一联随发票及采购单等经部门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处理帐务,一联为供货方证明。
  3、对于货已到而发票未到的材料,仓库管理人员可以根据供货清单办理临时入库,开具入库单写明发票未到。
  4、材料出库管理:生产车间领用原辅材料由仓库管理人员开具领料单,填制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要有领料人、车间主任签字。领料单是归集成本费用的依据,领料单一式三联,车间统计一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月末车间统计根据材料领料单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仓库部门编制材料出库汇总表,车间、仓库与财务部门都要对帐并核对相符。
  5、产品入库管理,车间产成品生产完毕,仓库管理人员填制产成品入库单,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仓库记帐,一联送交财务,一联送车间统计据以核算工资等各项考核指标。
  6、产成品出库管理,交付货款会计开具销货发票,由仓库管理人员填制产品出库清单,门卫人员只有见到盖有财务专用章或有总经理签字的出库清单,方可对车辆等运输货车检查放行。
  7、仓库部门要及时登记有关帐簿,设立材料、产成品收、发、存明细帐或暂收货台帐,仓库管理人员根据原材料进货单、车间领料出库单、产品生产和销售日报表汇总填制存货收支存报告表,交主管会计进行财务核算。必须在每月5日、15日、25日与出纳会计、成本会计核对有关账目,并核实,如有出入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核销。
  8、月末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产部和车间统计员要搞好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盘点、登记工作,及时编制、报送盘点登记表,确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9、其他存货、物资等出入库手续按原材料的有关出、入库手续办理。
  10、因业务关系需要或其他非生产需要材料出库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11、月末25日前,仓库人员应将出入库联汇总表,送到财务部门。
  七、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财务部归口管理; 公司各生产部门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各部门归口管理; 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采购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八、支付审批制度
  (一)目的 :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二)适用原则
  1、使用公司部门单位制,经营计划和预算内,各部门负责人对该部门单位之营业指标负全责。
  2、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三)审批程序
  1、计划内报销:经手人(持原始凭证)、 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2、超计划报销:经手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 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总经理
  (四)计划审批内容
  1、 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每月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经各部门签字确认。
  2、 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
  3、 差旅费: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计划,应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时间、人数、由部门经理审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经理签字后交财务付款。各部门经理凭出差报告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4、 工资、奖金的支出:由公司各部门核准每月考勤,上报财务部,汇总编制发放表,经理签字确认,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发放。
  5、 业务费用:业务费用包括业务交通费(含油费、保养费、过路费、搬运费)、快递费、礼品费及业
  务招待费。经总经理批准的计划内业务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批;计划外业务费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九 、报销审核制度
  1、加强报销管理,当月帐,当月了,25日以后帐最迟不得超过下月3 日。
  2、为了分清责任,进行部门核算,不同人员支出的业务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
  3、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经理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4、财务部门对所有报销票据,依据内部财务制度对其合理性进行审核。
  十、往来帐务管理制度
  (一)收款方针
  1、 业务人员在公司为客户提供了相应的产品或劳务后,应及时根据发票,由客户确认并付款,并及时催要应收款项。
  2、 收款时间:交款开票提货,如需先提货欠款,有部门经理批准。
  3、 回款方式: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现金;抵实物,(所抵实物必须为公司需要或对方企业濒临破产无法收回所欠款项,并且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
  4、 部门人员调动或离职等,部门经理必须监督其业务款项的回收及移交,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四份(一份交财务、一份部门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执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及财务部相关统计人员均应签字,并报财务备案。接受人应核对帐单金额及是否经过客户确认。
  (二)应付帐款管理
  1、 付款时间:业务款项由部门申请,经过审批后执行;购置固定资产款项于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支付。
  2、 付款方式: 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 现金; 实物(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
  (三) 其他:非本公司人员领款时,必须由我公司相关人员带领。
  十一、票据管理制度
  1、《借款单》等公司内部流转单据,应详细填写部门名称、申请日期、业务性质、金额、数量、申请人姓名等,部门经理审批,会计审核。
  2、 杜绝开无企业名称发票,企业名称与合同中的企业名称不相符(特殊情况可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业务员需持有双方企业盖章认可的证明,财务方可开具发票。丢失发票一切后果由业务人员自负
  3、 收据视同发票管理,收据、发票不得重复开具,若已开出收据需换开发票,必须要求客户先将收据退回后再补开发票。
  十二、工资及相应级别报销管理制度
  (一)一般程序
  1、 以出勤日计算每月应发工资;
  2、 每月   日发放上月基本工资,   日发放提成或绩效,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存入员工个人帐户(遇节假日顺延);
  3、 自动离职人员工资待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于次月工资发放日到财务部结算;
  4、 每月底前   日由各部门上报考勤、人员岗位及相应社保异动表、奖罚等情况到财务部,部门人员奖金由各部门经理上报。
  5、 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据当月考勤统计情况及公司有关规定由财务部门审核部门计算的工资,统一制定工资表,执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
  6、 工资单经财务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方可发放;
  7、 由公司统一制定并调整工资福利管理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 保密原则 :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凡违反者公司将做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
  (三)收入挂钩原则
  1、 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经营管理需要,业务人员具体工资等级由公司按个人绩效考评拟定。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
  2、 职能部门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公司的整体利润及个人绩效考评的实际情况挂钩,实行月薪制。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工资管理制度,根据本部员工岗位职责、员工个人工作资历等情况确定本部员工的工资等级。
  (四)薪酬结构
  1、 薪酬结构种类 :
  1) 年薪制加期权股;
  2) 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加期权股 ;
  3) 基本工资加佣金(提成)制;
  4) 基本工资加计件工资加绩效奖励。
  2、 基本工资可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津贴构成。
  3、 对应于不同级别的人员公司规定不同金额的费用报销额度,凡在此额度范围内的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招待费、礼品费等与业务相关的费用支出可与下月10日据实报销;同时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费用报销,可在其相应的额度内,根据部门业绩及员工当月工作考核情况予以调整。
  4、 每位员工只能享受一种薪酬结构,不允许既享受奖金基数又享受提成。
  5、 实行薪酬结构(3)(4)类的人员,其佣金(提成)提取标准以及计件工资的计算标准必须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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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
  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 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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