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停车场收费标准一览表

2024-05-05 10:31

1. 厦门停车场收费标准一览表

厦门停车场收费标准具体如下:1、按照厦门最新的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小汽车一天的停车费最高可达84元,而大车、超大型车停车费用最高达168元/天、252元/天;2、执行上述收费标准的停车场包括:(1)由政府投资建设(含合资建设)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的配套停车场,医院、学校配套停车场,政府投资建设(含合资建设)的公园、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场馆、音乐厅、影剧院、会展中心、新闻单位等场所配套停车场;(2)工业区、物园区配套停车场;(3)临时类停车场。3、上述标准为基准价格,经营者可以在上浮幅度为零、下浮幅度不限的范围内制定具体价格;4、上述停车场对业主或非业主房屋使用人车辆可实行按月收费,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5、对跨越高峰时段与非高峰时段的,计算收费标准时从进入停车场的时间开始,先计满一个计费单位,按停放时段以规定的标准分开计算再加总。法律依据:《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 停车场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其规划设计须遵守《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停车场的设计方案(包括有关的主体工程设计方案),须经城市规划部门审核。并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办理施工手续;停车场竣工后,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厦门停车场收费标准一览表

2. 厦门停车收费标准和规定

本通知适用于全市实行政府定价类别管理的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市发改委另行制定收费标准的机场、火车站配套停车场除外。本通知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2月28日止。厦门市政府定价停车收费标准      说明:      1.收费时段:车辆停放按15分钟计费,不足15分钟按15分钟计收。      2.免费时段:车辆停放首15分钟以内(含)免费,当天第二次进入同一路段临时停车泊位除外。每日22:00-次日07:30(含)车辆停放免费。      说明:      1.收费时段:车辆停放按30分钟计费,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收。      2.免费时段:车辆停放首30分钟以内(含)免费,当天内第二次进入同一停车场除外。      3.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配套停车场,办公时间对外来办事车辆提供免费停放服务。      4.在本市依法登记悬挂绿牌的新能源汽车(机动车行驶证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的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除外)按有关政策实行停车服务收费优惠。      5.同一停车场地下停车位收费标准应低于地面停车位10%以上。  三、其他      1.小型车辆停车位:按照施划的停车位,根据上述停车分类收费标准收取。      2.中型车辆停车位:按照施划的停车位,根据上述停车分类收费标准2倍或者按照实际占用小型车辆车位数收取相应停车费。      3.大型车辆停车位:按照施划的停车位,根据上述停车分类收费标准3倍或者按照实际占用小型车辆车位数收取相应停车费。      4.停车分类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鼓励公共交通枢纽等换乘停车场对停车换乘公共交通的车辆停放实行优惠政策。      5.特殊时段、特殊区域内停车收费标准最高允许上浮50%。特殊时段指春节、国庆假期。特殊区域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划定的采取道路交通限制措施的区域、时段范围内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及停车场。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14规定,机动车辆规格分类:小型车辆为: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客车或总质量小于4500kg货车;中型车辆为: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客车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货车;大型车辆为: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客车或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货车。

3. 厦门路边停车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一)停车收费标准:1、次租车辆按小时计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15分种按2小时计费。2、次租车辆先交费后取车,交费后15分钟内必须出闸离场,超过15分钟仍未离场,另外计收停车费。3、次租车辆IC卡失效或丢失,按入口处管理员登记的入场时间收取停车费。(二)停车免费处理规定:1、本公司的车辆可免费,但驾驶员必须在计时卡上签名,以便财务部查核。2、军警或特种车牌车辆,除因执行任务由公司领导在计时卡上签名的可免费外,其他一律不能免费。3、非办公时间,由带班主任、领班用电话向上级领导汇报,经同意后,才能作免费处理。4、所有作免费处理的时钟卡,经出口读卡机读卡后,收费员要立即通知出车口安防员用匙打开出口处读卡机,收回原卡交收费室保存,并在卡上写上“免费”字样,留作财务部核算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厦门路边停车收费标准

4. 厦门路边停车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一)停车收费标准:1、次租车辆按小时计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15分种按2小时计费。2、次租车辆先交费后取车,交费后15分钟内必须出闸离场,超过15分钟仍未离场,另外计收停车费。3、次租车辆IC卡失效或丢失,按入口处管理员登记的入场时间收取停车费。(二)停车免费处理规定:1、本公司的车辆可免费,但驾驶员必须在计时卡上签名,以便财务部查核。2、军警或特种车牌车辆,除因执行任务由公司领导在计时卡上签名的可免费外,其他一律不能免费。3、非办公时间,由带班主任、领班用电话向上级领导汇报,经同意后,才能作免费处理。4、所有作免费处理的时钟卡,经出口读卡机读卡后,收费员要立即通知出车口安防员用匙打开出口处读卡机,收回原卡交收费室保存,并在卡上写上“免费”字样,留作财务部核算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5. 厦门路边停车收费标准

路边停车收费标准及限额根据《关于本市道路停车占用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规[2018]2770号),本市占用停车场按小时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执行:1.道路停车,白天停车收费以15分钟为时间单位,夜间停车收费以2小时为时间单位。一个时间单位满了可以收取停车费,少于一个时间单位就不收费了。2.对跨越昼夜分界点且停车时间少于昼夜分界点前一个计时单位的汽车的停车费,按照分界点前的收费标准和计时单位收取停车费,不允许将停车费分成两个时段。3.区文旅亮轮委、发改委、财政局可根据管理需要动态调整辖区特定路段夜间道路停车敬橘信占用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同类地区现行白天收费标准。调整各区具体路段夜间道路停车占用费收费标准,充分征求社会各方意见。经区政府批准后,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旅委,并向社会公示,做好法律政策的宣伍配传和解释工作。4、中型(含)以下客车和轻型(含)以下货车按小型车收费标准执行,大型客车和轻型货车按大型车收费标准执行。5.停车人符合小区停车区域认证机构限定条件的,将在指定的小区停车区域内停车。小区停车价格由区文旅委、发改委、财政局根据现行夜间收费标准确定,并在区文旅委、发改委、财政局政务网站公示,同时抄送区价格监管部门。

厦门路边停车收费标准

6. 厦门北站停车场怎么收费


7. 厦门北站停车场怎么收费?

厦门北站站前地下停车场将对小型车辆(含12座及以下客车,1.5吨以下货车)的收费方式进行调整:
15分钟以内不收费;15分钟以上2个小时以内(含2个小时)每车位收费5元,2小时以上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连续停放24小时以内收费最高不超过20元;停放超过24小时起,每小时加收2元,当天最高收费不超过30元。

停车超过48小时的,每天最高收费不超过40元。占用2个车位加倍收取。
这样可以么?

厦门北站停车场怎么收费?

8. 厦门北站停车场怎么收费

据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厦门北站枢纽、长途车站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规定:
一、南广场停车场:
(一)南广场站前地下停车场:
1、车辆类型:小型车辆(12座(含)以下客车、1.5吨(含)以下货车)
2、收费标准(每个车位):
(1)首个30分钟(含)内免费;
(2)30分钟以后每小时(含)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放第一天(24小时)最高收费50元,连续停放第二天(24至48小时)最高收费70元,连续停放第三天开始每24小时最高收费100元。
(二)南广场地面停车场:
1、车辆类型:小型车辆(12座(含)以下客车、1.5吨(含)以下货车)
2、收费标准(每个车位):
(1)首个30分钟(含)内免费;
(2)30分钟以后每小时6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放第一天(24小时)最高收费60元,连续停放第二天(24至48小时)最高收费80元,连续停放第三天开始每24小时最高收费120元。
二、长途汽车站停车场
(一)长途汽车站地下停车场:
1、车辆类型:小型车辆(12座(含)以下客车、1.5吨(含)以下货车)
2、收费标准(每个车位):
(1)首个30分钟(含)内免费;
(2)30分钟以后2小时(含)以内5元,2小时以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10元。
(二)长途车站地面停车场:
1、车辆类型:小型车辆(12座(含)以下客车、1.5吨(含)以下货车)
2、收费标准:
(1)首个30分钟(含)内免费;
(2)30分钟以后2小时(含)以内6元,2小时以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30元。
三、大中型车辆收费标准
1、大中型车辆是指12座(含)以上客车或1.5吨(含)以上货车。
2、收费标准按照施划的停车位根据同一停车场小型车辆收费标准2倍收取或者按照实际占用车位数收取相应停车费。

扩展资料
2020年7月20日厦门北站停车场对新能源车辆停车优惠调整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闽建城函【2019】130号)文,对新能源车辆优惠调整如下:
一、从事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等营运新能源车从今年3月1日起取消2小时(含)免费优惠政策。
二、非运营新能源车辆24小时内首次停车免收2小时(含)车辆停放服务费,超过2小时后按现行标准收取。24小时内多次进出的车辆,仅首次停车享受2小时(含)免费停放服务。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车辆,仅享受一次2小时(含)免费停放服务。非运营新能源车携带行驶证至公共服务部登记报备。
参考资料来源:厦门市发改委-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厦门北站枢纽、长途车站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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