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做手术能报销多少

2024-05-10 16:00

1. 医保做手术能报销多少

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1、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二、报销方法是什么报销方法很简单,带上身份证和医保卡去当地指定医院就医,交押金,等出院结算的时候,该自己负担的,从押金或医保卡里扣,多退少补;该医保报销的,由医保和医院结算,就不需要参保人自己垫付了。职工医保做手术能报销多少从人社局医保中心获悉,在医保范围内,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在门槛费以上、至6万元以下的部分,个人承担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6%、二级医院8%、三级医院10%;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30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6万元至30万元个人承担比例为4%,30万元以上部分基金不予支付。1.住院起付标准(门槛费)是怎么规定的?答:参保人员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首次住院,在医保范围内,本市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院住院门槛费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2.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是如何规定的?答:在医保范围内,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在门槛费以上、至6万元以下的部分,个人承担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6%、二级医院8%、三级医院10%;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30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6万元至30万元个人承担比例为4%,30万元以上部分基金不予支付。3.住院治疗医保用药是怎么规定的?答: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用药按《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规定,分为甲类和乙类药品。使用甲类药品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使用乙类药品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余下部分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使用《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医保基金不予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医保做手术能报销多少

2. 做手术医保报销多少

法律分析:可以报销,只要手术费用在医保范围内的都可以按照相关比例进行报销。 1、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3、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 (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4、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3. 做手术医保报销多少

可以报销,只要手术费用在医保范围内的都可以按照相关比例进行报销。 1、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3、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 (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4、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做手术医保报销多少

4. 做手术医保给报销多少

需要看做的手术是不是在医保范围内门急诊符合社保规定医疗费用每年(1.1-12.31)1800元以上部分,在指定非社区医疗机构就诊将按照50%比例报销,社区按照70%比例报销。如果您是本年度首次报销,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社保自费、自付项目剩余2000元,其中1800元不能报销有您个人负担,200元乘以50%(非社区)或70%(社区),您将得到100元或140元报销费用。社保最高给您报销到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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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医保做手术可报销多少


医保做手术可报销多少

6. 手术医保能报销多少

医保分为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各地报销比例有不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而城乡居民医保,各地起付线、报销比例也不一样。各地有不同的规定,可登录当地的官网查询,也可以去社保机构询问。

7. 医保做手术报销多少


医保做手术报销多少

8. 做手术医保能报销多少

一、做手术医保报销多少
可以报销,只要手术费用在医保范围内的都可以按照相关比例进行报销。
1、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3、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
(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4、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异地医保如何报销,交多少
1、转诊备案:参保人员需要在当地的医保中心完成转诊备案手续;
2、递交材料:参保人员需要向医保中心提供相应的出院小结、发票、费用清单等等相关的材料;
3、审核清算:医保中心需要根据参保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一定的比例计算出报销金额;
4、发放资金:在医保中心完成审核之后会将报销的金额打到参保人员对应的银行账户中。
三、市医保和区医保报销比例各是多少?
一级医疗机构最多的就是各地的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了,在报销比例方面居民可以高达90%,起付线只有100元,职工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5%。城乡居民医保有门诊统筹的倾斜,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普通门诊可以报销,比例为65%,这个在二级以上是没有的。一级医疗机构的目录外费用占比是最低的,要求在3%以下,相同的诊疗和检查,收费也是最低的,这个就是优势所在。
四、农村医保报销比例多少
1、门诊报销: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报销: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报销: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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