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2024-05-13 05:43

1. 货币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货币制度又称币制,是一国政府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货币流通结构和组织形式。典型的货币制度包括货币材料与货币单位;通货的铸造、发行与流通;货币发行的准备制度等内容。
1、货币材料:货币制度的基础条件之一是要有确定的币材。世界上许多国家曾经长期以金属作为货币材料,确定用什么金属作为货币材料就成为建立货币制度的首要步骤。
2、货币单位:货币单位也是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之一,在具体的政权背景下,货币单位表现为国家规定的货币名称。世界范围流通的都是信用货币,货币单位的值的确定,就同如何维持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比价有直接关系。
3、通货的铸造、发行与流通
①将进入流通领域的货币(通货)可以区分本位币和辅币。本位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货币单位所铸成的铸币,亦称主币。辅币是主币以下的小额通货,供日常零星交易与找零之用。
②本位币的面值与实际金属价值是一致的,是足值货币,国家规定本位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允许本位币可以自由铸造和熔化的国家,对于流通中磨损超过重量公差的本位币,不准投入流通使用,但可以向政府指定的机构兑换新币,即超差兑换。
③辅币一般用贱金属铸造,其所包含的实际价值低于名义价值,但国家以法令形式规定在一定限额内。在当代纸币条件下,辅币与贱金属铸造的主币经常标示国家名称或者可以体现国家权威,但与历史上金属货币体系中将主币与辅币铸造发行权分别授予不同部门比较,更多的是具有象征意义。
4、银行券和纸币是贵金属储量以及相应的金银货币不能满足商品经济发展扩大的需要而出现的产物。银行券是由银行发行、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信用货币。早期银行券流通的前提和背景是持券人可随时向发行银行兑换金属货币。
经历1929— 1933年世界范围的经济危机之后,西方各国中央银行发行的银行券停止兑现,其流通已不再依靠银行信用,而是依靠国家政权的强制力量,从而使银行券转化为纸币。
5、货币发行准备制度分别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金属货币与银行券同时流通条件下,为了避免银行券过多发行、保证银行券信誉,发行机构按照银行券的实际规模保持一定数量的黄金和外汇资产;另一种情况是纸币流通条件下,发行纸币的金融机构(中央银行或者商业银行)维持一定规模的黄金和外汇资产。
发行货币机构按照一定要求与规则持有黄金就是黄金储备制度,是货币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国货币稳定的基础。多数国家的黄金储备都集中由中央银行或国家财政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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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2. 货币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货币制度是指由各种货币(铸币、纸币、存款货币)依据等价关系所构成的体系与秩序,一般由国家以法律形式来确定。
货币制度包括以下四方面的内容。
(一)货币材料
货币材料是法律规定以何种材料充当货币(本位币)材料。
货币材料是整个货币制度的基础。
在金属货币制度下,用不同的金属作货币材料,就构成不同的货币本位。
例如,确定以白银作币材,货币本位就是银本位制;确定以黄金作币材,货币本位就是金本位制;确定以黄金和白银同时作币材,货币本位就是金银复本位制。
值得一提的是,在现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下,各国法律都没有规定货币的材料。
(二)货币单位
货币单位,即规定货币单位的名称和货币单位的值。
货币单位的名称就是对货币单位的定名,例如,英国的货币单位定名为“镑”,美国的货币单位定名为“元”。
货币单位的值是指货币单位所包含的货币金属的重量和成色。
在金属货币制度下,确定货币单位的值,重要的是确定货币单位的含金量;当黄金非货币化后,则主要表现为确定或维持本国货币与他国货币的比价,即汇率。
(三)本位币与辅币的规定、铸造、偿付能力
本位币,即主币,是一个国家流通中的基本通货。
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本国本位币价值,赋予其在市场上强制流通的能力,并将其作为商品、劳务交换、债务债权清偿及会计核算的计量单位。
在金属货币制度下,本位币为足值货币,即其名义价值(面额)与实际价值(金属价值)相一致。
本位币不仅由国家按货币单位铸造,还可以由公民自由铸造,每个公民都有权把货币金属送到国家造币厂请求铸成本位币,其数量不受限制。
本位币具有无限法偿力,即有无限的法定支付能力,无论支付额大小,任何人不得拒绝接收。
同时,本位币也是一切交易行为的最后支付工具,市场上的交易,以本位货币作为最后支付的工具,任何人均不得要求改以其他货币支付。
辅币,即辅助货币,主币以下的小额通货。
一般用较贱金属铸造,为不足值货币。
辅币的名义价值(面额)高于其实际价值(金属价值),铸造辅币会获得一部分铸币收入,因此,辅币采用的是有限铸造制度,即只能由国家铸造,不允许公民自由铸造。
发行此种货币是为了流通和支付的方便,基于此目的,辅币在世界各国多为有限法偿,在一次交易中,辅币若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数量,销售者或者债权人可拒绝接受。
(四)货币发行准备制度
货币发行准备制度是指在货币发行时,需以某种金属或者某几种形式的资产作为发行货币的准备。
在金属货币制度下,货币发行以法律规定的贵金属作为发行准备。
当今世界各国均实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流通制度,在不兑现的信用货币流通制度下,各国的发行准备制度已经与贵金属脱钩,多数国家都采用外汇资产作为准备,也有国家以物资作为准备,还有些国家的发行采取与某个国家的货币直接挂钩的方式,如钉住美元、英镑等。
各国在准备比例和准备资产上也有差别,目前各国货币发行准备的构成一般包括现金准备和证券准备两大类。
现金准备包括黄金、外汇等具有流动性的资产,证券准备包括短期商业票据、短期国库券、政府公债等。

3. 货币局制度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法律分析:1、选定锚货币
本币对锚货币的汇率锁定。这要求锚货币币值稳定、信用良好、具有完全的可兑换性并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选择锚货币时要考虑本国的主要贸易伙伴和投资来源, 早期的锚货币有英镑、美元和黄金。目前拉丁美洲国家大多选择美元, 东欧和俄罗斯联邦国家一般以德国马克为锚货币。
本币和锚货币之间的汇率由法律规定, 例如, 美元是港元的锚币, 港币对美元的法定汇率是7.81,爱沙尼亚"克容"(Kroon) 与锚币德国马克的固定比价是81。一旦法定汇率受到压力, 出现大幅度变动的趋势, 货币局就要出手干预, 以保证汇率的相对稳定。
2、本币挂钩
本币完全可兑换在货币局制度下, 本币与锚货币完全可兑换, 无论是经常项目下的货币流动还是资本项目下的货币交易都不受限制。这项要求让仍然实行资本项目管制的国家望而却步, 也让已经实行货币局制度的国家不得不经受国际金融投机浪潮的考验。
原则上, 货币局只负责维持汇率恒定而不处理具体的兑换业务, 居民或非居民的货币兑换由商业银行负责经营。
3、本币发行量与外汇储备量对应
为了保证汇率的稳定性, 货币局须持有足够被锚币发行国(anchor country) 接受的储备资产。严格的货币局制度要求外汇储备相对于本币发行量的准备率达到100% , 因为这样才能保证货币局随时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进行操作以保卫本币。
考虑到外汇资产大多以外国债券的形式存在, 为了防止债券价值下降, 准备率一般略超过100% , 达到105% 甚至110%。在这个意义上, 货币局制度是最为严格的固定汇率制。
4、货币局没有决定权
对货币局来说, 惟一的任务就是在法定的汇率下随时进行本币与锚币的公开市场操作, 保证法定汇率的稳定。货币局在金融市场上的操作完全是被动的, 这是货币局与中央银行最明显的区别。
中央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能是购买政府债券, 帮助政府弥补支出和收入之间的差额, 并通过这种操作控制货币发行量以及国内利率和通货膨胀率。但是在货币局制度下, 本币发行量只能与外汇储备的数量和法定汇率挂钩, 货币局不能应政府扩张财政的要求增加货币发行量。因此, 政府只能根据税收和向公众发行债券的数额量入为出。
理论上, 该国的利率和通货膨胀率水平将最终与锚币发行国一致。
5、货币局不得持有商业银行的债券
与传统中央银行不同的是, 货币局不能购买商业银行债券, 商业银行运营发生困难时不能向货币局发行金融债券以获得帮助, 即使商业银行面临倒闭, 货币局也不得出手干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货币局制度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4. 什么是货币制度?

货币制度是指由各种货币(铸币、纸币、存款货币)依据等价关系所构成的体系与秩序,一般由国家以法律形式来确定。
货币制度包括以下四方面的内容。
(一)货币材料
货币材料是法律规定以何种材料充当货币(本位币)材料。
货币材料是整个货币制度的基础。
在金属货币制度下,用不同的金属作货币材料,就构成不同的货币本位。
例如,确定以白银作币材,货币本位就是银本位制;确定以黄金作币材,货币本位就是金本位制;确定以黄金和白银同时作币材,货币本位就是金银复本位制。
值得一提的是,在现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下,各国法律都没有规定货币的材料。
(二)货币单位
货币单位,即规定货币单位的名称和货币单位的值。
货币单位的名称就是对货币单位的定名,例如,英国的货币单位定名为“镑”,美国的货币单位定名为“元”。
货币单位的值是指货币单位所包含的货币金属的重量和成色。
在金属货币制度下,确定货币单位的值,重要的是确定货币单位的含金量;当黄金非货币化后,则主要表现为确定或维持本国货币与他国货币的比价,即汇率。
(三)本位币与辅币的规定、铸造、偿付能力
本位币,即主币,是一个国家流通中的基本通货。
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本国本位币价值,赋予其在市场上强制流通的能力,并将其作为商品、劳务交换、债务债权清偿及会计核算的计量单位。
在金属货币制度下,本位币为足值货币,即其名义价值(面额)与实际价值(金属价值)相一致。
本位币不仅由国家按货币单位铸造,还可以由公民自由铸造,每个公民都有权把货币金属送到国家造币厂请求铸成本位币,其数量不受限制。
本位币具有无限法偿力,即有无限的法定支付能力,无论支付额大小,任何人不得拒绝接收。
同时,本位币也是一切交易行为的最后支付工具,市场上的交易,以本位货币作为最后支付的工具,任何人均不得要求改以其他货币支付。
辅币,即辅助货币,主币以下的小额通货。
一般用较贱金属铸造,为不足值货币。
辅币的名义价值(面额)高于其实际价值(金属价值),铸造辅币会获得一部分铸币收入,因此,辅币采用的是有限铸造制度,即只能由国家铸造,不允许公民自由铸造。
发行此种货币是为了流通和支付的方便,基于此目的,辅币在世界各国多为有限法偿,在一次交易中,辅币若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数量,销售者或者债权人可拒绝接受。
(四)货币发行准备制度
货币发行准备制度是指在货币发行时,需以某种金属或者某几种形式的资产作为发行货币的准备。
在金属货币制度下,货币发行以法律规定的贵金属作为发行准备。
当今世界各国均实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流通制度,在不兑现的信用货币流通制度下,各国的发行准备制度已经与贵金属脱钩,多数国家都采用外汇资产作为准备,也有国家以物资作为准备,还有些国家的发行采取与某个国家的货币直接挂钩的方式,如钉住美元、英镑等。
各国在准备比例和准备资产上也有差别,目前各国货币发行准备的构成一般包括现金准备和证券准备两大类。
现金准备包括黄金、外汇等具有流动性的资产,证券准备包括短期商业票据、短期国库券、政府公债等。

5. 我国货币制度是怎么制定的?

国家货币制度是一国政府以法令形式对本国货币的有关要素、货币流通的组织与调节等加以规定所形成的体系,国家货币制度主要划分为金属货币制度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两大类型。
对国家货币制度内容的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
首先,这两种类型货币制度的基本框架是相同的,它们都包含了以下基本内容:
(1)规定货币材料。即规定由什么物品来充当货币材料,确立以哪一种物品作为币材,是一国建立货币制度的首要步骤。
(2)规定货币单位。货币单位是指货币制度中规定的货币计量单位。货币单位的规定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规定货币单位的名称,二是确定货币单位的“值”。
(3)规定流通中的货币种类。规定流通中的货币种类,主要是指规定主币和辅币。主币就是本位币,是一个国家流通中的基本通货,一般作为该国法定的价格标准。一个国家一般只有一种主币。辅币是本位货币单位以下的小面额货币。
(4)规定货币法定支付偿还能力。即规定货币是无限法偿还是有限法偿。
(5)规定货币铸造发行的流通程序。即规定货币是自由铸造还是限制铸造,是分散发行还是集中垄断发行。这些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流通中的货币数量保持适度的规模。
(6)货币发行准备制度的规定。货币发行的准备制度是指中央银行在货币发行时须以某种金属或某几种形式的资产作为其发行货币的准备,从而使货币的发行与某种金属或某些资产建立起联系和制约关系。

我国货币制度是怎么制定的?

6. 国家货币制度的内容包括哪些?

国家货币制度是一国政府以法令形式对本国货币的有关要素、货币流通的组织与调节等加以规定所形成的体系,国家货币制度主要划分为金属货币制度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两大类型。
对国家货币制度内容的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
首先,这两种类型货币制度的基本框架是相同的,它们都包含了以下基本内容:
(1)规定货币材料。即规定由什么物品来充当货币材料,确立以哪一种物品作为币材,是一国建立货币制度的首要步骤。
(2)规定货币单位。货币单位是指货币制度中规定的货币计量单位。货币单位的规定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规定货币单位的名称,二是确定货币单位的“值”。
(3)规定流通中的货币种类。规定流通中的货币种类,主要是指规定主币和辅币。主币就是本位币,是一个国家流通中的基本通货,一般作为该国法定的价格标准。一个国家一般只有一种主币。辅币是本位货币单位以下的小面额货币。
(4)规定货币法定支付偿还能力。即规定货币是无限法偿还是有限法偿。
(5)规定货币铸造发行的流通程序。即规定货币是自由铸造还是限制铸造,是分散发行还是集中垄断发行。这些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流通中的货币数量保持适度的规模。
(6)货币发行准备制度的规定。货币发行的准备制度是指中央银行在货币发行时须以某种金属或某几种形式的资产作为其发行货币的准备,从而使货币的发行与某种金属或某些资产建立起联系和制约关系。

7. 货币制度的类型有哪些?

在货币制度发展史上有四种不同的货币制度,根据时间顺序依次为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和不兑现信用货币制度。
(一)银本位制
银本位制是以白银为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是历史上最早出现的,也是实施时间最长的一种货币制度,有银两本位和银币本位两种类型。
银两本位是以白银重量“两”为价格标准实行银块流通;银币本位则是国家规定白银为货币金属,并要求将其铸成一定形状、重量和成色的银币,银币可以自由铸造和自由熔化。
(二)金银复本位制
金银复本位制,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金、银两种铸币同时作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
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在商品中对金银这两种贵金属的需求都增加了,白银主要用于小额交易,黄金则用于大宗买卖,形成了白银和黄金都作为主币流通的局面。
此时,金银铸币均可自由铸造,自由输出、输入,同为无限法偿的货币制度。
金银复本位制又分为三种形式:(1)“平行本位制”,即金、银两种货币各自按其实际价值流通的制度;(2)“双本位制”,即金、银两种货币各自按国家规定的比价进行流通的制度;(3)“跛行本位制”,即金银复本位制向金币本位制过渡的一种货币制度。
金银复本位制是一种不稳定的货币制度。
首先,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具有排他性和独占性,因为衡量价值的尺度只能有一个,金银同时为价值尺度与货币的本性是相矛盾的;其次,在复本位制度下,一种商品会出现两种价格,而且这两种价格又必然会随着金银市场比价的变化而变化,从而引起价格紊乱,为了改变这种混乱局面,政府以法律形式规定金银比价,但当国家法律制度的规定与价值规律的引发作用发生矛盾时,就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也就是“格雷欣法则”。
这样,流通中只有一种铸币在起货币作用,所以,金银复本位制是一种不稳定的货币制度。

货币制度的类型有哪些?

8. 货币制度的基本内容

货币制度的基本内容
•   (一)确定货币材料
•   货币材料简称“币材”,是指用来充当货币的物质,确定不同的货币材料就构成不同的货币本位,如确定用黄金充当货币材料就构成金本位。
•   (二)规定货币单位
•    货币单位是指货币制度中规定的货币计量单位。货币单位的规定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规定货币单位的名称;二是确定货币单位的“值”。
•   (三)规定流通中的货币种类
•   规定流通中的货币种类,主要是指规定主币和辅币。
•   主币就是本位币,是一个国家流通中的基本货币。
•   辅币是以本位货币单位以下的小面额的货币,它是本位币的等份。
•   (四)对货币法定支付偿还能力的规定
•   对货币法定支付偿还能力,是指通过法律对货币的支付偿还能力做出规定,即规定货币是无限法偿还是有限法偿。
•   所谓无限法偿,是指无论支付数额多大,无论属于任何形式的支付,对方都不能拒绝接受。本位币一般都具有无限法偿能力。
•   所谓有限法偿,是指在一次支付中若超过规定的数额,收款人有权拒收。有限法偿主要是针对辅币而言的。
•   (五)规定货币铸造发行的流通程序
•   在金属货币流通条件下,辅币都是国家铸造发行的,但本位币即金属货币基本上实行自由铸造;信用货币出现以后,各国逐渐通过法律把银行券的发行权收归中央银行。
•   (六)货币发行准备制度的规定
•   货币发行准备制度的规定是指中央银行在货币发行时候以某几种形式的资产作为其发行货币的准备,从而使货币的发行与某种金属或某几种资产建立起联系和制约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