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费该收吗?

2024-05-07 01:54

1. 污水处理费该收吗?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监审的管理办法(试行)》,对污水处理费的定价成本做了细致规定,强调因过度超前建设而增加的固定资产折旧费,不得计入污水处理成本。办法将于9月1日起试行。
    固定资产无偿投入折旧不计入
    去年,省政府要求所有市、县城区在2008年底前实行污水处理费最低收费标准,并争取达到合理盈利标准。随后,省内不少地方相继提高了污水处理费。在去年广州的污水处理费价格听证会上,污水处理的维护成本、折旧成本曾引起过听证代表的质疑。有代表认为不应该把当初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和折旧费用都列入成本,从而分摊给市民。
    究竟哪些费用可以计入定价成本、哪些不能计入呢?办法明确规定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无关的费用不得计入定价成本,经营者成本不得直接作为定价成本。
    办法称,影响定价成本水平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社会公允水平,适度从紧。核定定价成本时要按不同情况分别处理:若污水收集管网以及其他固定资产部分或全部由政府或社会无偿投入形成的,其折旧和投资借款利息不应计入定价成本,但其后续支出可以计入运行维护成本。如政府允许计提折旧以筹集更新改造资金的,该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可计入定价成本,但应在定价成本核定表中单独反映。
    不鼓励过度超前建设
    办法要求建设污水处理厂要考虑当地实际污水处理总量,过度超前建设不鼓励。因过度超前建设而增加的固定资产折旧费不得计入当期污水处理成本,并规定了具体的核算标准。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1年内的实际年污水处理总量低于设计年污水处理能力60%的,单位固定成本按设计能力的60%核定污水处理量分摊折旧费;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3年内的实际年污水处理总量低于设计年污水处理能力75%的,单位固定成本按设计能力的75%核定污水处理量分摊折旧费。
    十项费用不得计入定价成本
    明确不得计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的有:非持续、非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费用;固定资产盘亏、毁损、闲置和出售的净损失;滞纳金、违约金、罚款;过度购置固定资产所增加的支出(折旧、维修费、借款利息等);向上级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上交的利润性质的管理费用、代上级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向出资人支付的利润分成以及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等共计十小项。

污水处理费该收吗?

2. 企业污水处理费怎么收取的

亲亲,您好,根据您的问题为您提供:污水处理费收取标准_李键键律师律师问答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对排水量明显低于用水量且排水口已经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等计量装置的火力发电、钢铁等少数企业用户,经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的征缴,对取水设施已安装计量装置的自备水源用户,其用水量按照计量值计算,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对超标排放的污水实行更高的收费标准。各地可根据超标排放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差别化的收费标准。转24小时计算。【摘要】
企业污水处理费怎么收取的【提问】
亲亲,您好,根据您的问题为您提供:污水处理费收取标准_李键键律师律师问答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对排水量明显低于用水量且排水口已经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等计量装置的火力发电、钢铁等少数企业用户,经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的征缴,对取水设施已安装计量装置的自备水源用户,其用水量按照计量值计算,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对超标排放的污水实行更高的收费标准。各地可根据超标排放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差别化的收费标准。转24小时计算。【回答】

3. 污水处理费该收吗

这是我网上找来的一点资料,不知道有没有用
我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已试运行二年多,为加快其市场化和产业化进程,近期,根据省物价局文件批复精神,嘉兴市区污水处理费执行新的定价方案。

  进网用户污水处理费分类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户污水0.80元/立方米;非经营性用户污水1.50元/立方米;经营性用户中,商业、服务业企业污水1.50元/立方米,一般工业企业污水1.80元/立方米,造纸、化工、制革、印染、电镀和制药等排放污水污染程度较严重的工业企业污水2.20元/立方米。同时对工业企业实行按实测污水COD浓度分档计价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办法。

  新的定价方案自2006年4月1日用水时间起执行

污水处理费该收吗

4. 请问污水处理费是什么费用?

污水处理费是由污染制造方交纳想费用,根据《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 污水处理费是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资金。
第四条 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第五条 鼓励各地区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共同参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合理分担风险,实现权益融合,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第六条 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和上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5. 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污水费的收取标准,一个正常的污水处理费用一般都是按运行费用收取的,和自来水费一起收的,正常的污水处理费用一般在0.7元左右,但是政府收取的时候还有管网等等的附加费用,如果用水量特别大的时候,政府还有部分特殊费用,比如北京对洗浴,洗车等大量用水单位的价格是很高的。相关法律规定有那些?凡设区的市、县(市)和建制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均应当征收污水处理费;在建污水处理厂、已批准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的,可以开征污水处理费,并应当在开征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价格、财政和排水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暂时未达到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的,应当逐步调整到位。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公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并在发票中单独列明污水处理费的缴款数额。总结征收标准1、居民生活类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0.85元。2、非居民生活类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1.20元。法律依据:《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公共供水企业、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代征污水处理费,由地方财政从污水处理费支出预算中支付代征手续费,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规定。

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6. 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污水费的收取标准,一个正常的污水处理费用一般都是按运行费用收取的,和自来水费一起收的,正常的污水处理费用一般在0.7元左右,但是政府收取的时候还有管网等等的附加费用,如果用水量特别大的时候,政府还有部分特殊费用,比如北京对洗浴,洗车等大量用水单位的价格是很高的。
相关法律规定,凡设区的市、县(市)和建制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均应当征收污水处理费;在建污水处理厂、已批准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的,可以开征污水处理费,并应当在开征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价格、财政和排水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暂时未达到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的,应当逐步调整到位。
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公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并在发票中单独列明污水处理费的缴款数额。
公共供水企业应当按规定时限如实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报售水量和代征的污水处理费数额。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时限如实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申报用水量(排水量)和应缴纳的污水处理费数额。
【法律依据】
《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公共供水企业、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代征污水处理费,由地方财政从污水处理费支出预算中支付代征手续费,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规定。

7. 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枣亏册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对于凳宏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居民生活类污水实行三阶梯式收费,家庭户月用水量在22立方米以内,污水处理费为0.90元/立方米;23-30立方米部分,污水处理费为空隐1.00元/立方米;31立方米以上部分,污水处理费为1.10元/立方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合理确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统筹安排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以及污泥处理处置、再生水利用、雨水调蓄和排放等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
城镇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确定的建设时序,优先安排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未建或者已建但未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应当按照年度改造计划进行改造,提高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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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8. 污水处理费怎么算

据《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条

   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污水处理费按缴纳义务人的用水量计征。用水量按下列方式核定:

  (一)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用水量以水表显示的量值为准。

  (二)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已安装计量设备的,其用水量以计量设备显示的量值为准;未安装计量设备或者计量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其用水量按取水设施额定流量每日运转24小时计算。

  《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发改价格〔2015〕119号

  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已经达到最低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应当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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