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的计算

2024-05-09 04:14

1. 福利费的计算

(1)月末福利费的处理
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月应计入成本、费用的福利费金额。
(2)年末福利费的处理
年度终了,企业应将福利费调平,少提补提,多提冲回,即:福利费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福利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福利费,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福利费的计算

2. 职工福利费是什么

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包括拨交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公费医疗经费,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因工负伤等住院治疗,住院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病假两个月以上人员的工资,职工探亲旅费,由原单位支付的退职金,退职人员及其随行家属路费,职工死亡火葬及费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以及由“预算包干结余”开支的集体福利支出。
相关法律规定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3. 职工福利费

我们通常所说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一般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了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但是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职工福利费

4. 职工福利费

1、应付福利费是负债科目,表示由于企业承担员工福利,而对员工形成的一项负债;
管理费用里的福利费是费用科目,是指由于企业承担员工福利,而造成当期利润的减少,是利润的扣减项。
2、企业应付员工福利费,应根据受益对象计入不同的费用成本科目,不一定就计入管理费用,所以这两个科目不是一一对应关系。一般根据员工所在部门确定计入成本费用的科目:
借:生产成本——福利费
借:制造费用——福利费
借:销售费用——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如小林是销售人员,对应福利费就计入销售费用。
3、在目前新的财务通则规定中,企业不再计提应付福利费。所以,一般来说,在发放福利费当期分配入成本费用。应付福利费一般没有余额。

5. 职工福利费算工资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福利费不计入工资总额。
法律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十一条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职工福利费算工资吗

6. 职工福利费范围

法律分析: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的项目有: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
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
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7. 职工福利费算入工资吗

工资福利费算入工资里面,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费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组成。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全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职工福利费算入工资吗

8. 职工福利费包括什么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拓展资料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3条第5款规定:“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目前,对于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的规定,体现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失业保险条例》。
虽然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缴费费率各不相同,但缴费基数均统一为职工工资总额。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指出:“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会计网——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