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为啥留几户不拆

2024-05-09 12:39

1. 拆迁为啥留几户不拆

以下几种“一户多宅”,就无需拆除:
1、因为继承形成的多宅
农村宅基地是按户分配的,只要户口里还有一个人,就能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此时不涉及宅基地“继承”的问题。但如果户口里已经没人了,就涉及继承的问题了。
严格地说,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但是,由于宅基地跟房子不可分割,而房子是可以继承的,因此,“地随房走”,在继承房子的同时,也就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在农村,这种因继承而获得的宅基地,是比较常见的,像已经分户的子女,继承去世老人的宅基地,以及继承其他亲属的房屋和宅基地等等。
因继承而形成的一户多宅,是符合规定的,没有任何问题,即使整治“一户多宅”,也不会强制拆除。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继承的前提是宅基地必须有房子,如果去世亲属的宅基地是空的,没有房子,那就无法继承。
2、同村之间买卖而形成的多宅
宅基地的买卖有严格的限制,目前除了个别试点地区以外,绝大多数地方还是要求,只能同一个村集体成员之间,可以买卖。从本村其他村民手里买到的宅基地,只要手续齐全,也是合法合规的,没有任何问题。
3、总面积符合规定的多宅
一户一宅里的“一宅”,最重要的并不是说一处宅基地,而是每户一样的标准,同样的面积要求。这里的“一宅”,既可以是面积达标的一处宅基地,也可以是多处小宅基地,只要总面积符合规定就可以了。例如笔者老家要求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邻居家有一处80平方米的宅基地,还有一处70平方米的,加一起有两处宅基地,但总面积没有超过规定的167平方米,因此是完全符合规定的。
4、试点地区已经交过宅基地超占费的多宅
目前宅基地改革深入进行,国家授权一些地区开展宅基地改革试点,鼓励试点地区进行探索。试点之一的河南延津县石婆固镇,就已经开始对一定程度的“一户多宅”收取宅基地超占费。
石婆固镇规定,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如果宅基地面积在167平方米到300平方米之间,每年要交宅基地超占费。根据超占面积多少,实施阶梯收费,每平方米最低每年2.5元,最高每年20元。如果宅基地面积大于300平方米,则要收回。
宅基地整治,严格实施“一户一宅”,但以上这几种“一户多宅”目前来看,都是合法合规的,不会被拆除,也不会被收回。家里有这几种情况的农民朋友,既可以选择有偿退出,也能继续留着用,完全可以看个人选择。

拆迁为啥留几户不拆

2. 对拆迁余留下的几户人家怎么回事

一、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1、拆除城镇居民私有房屋的补偿办法
(1)以房换房
即拆迁人提供与被拆除的房屋在位置区域、面积、成色、质量等方面大体相当或价值相当的房屋,与原房屋对换所有权。以房换房后,拆迁人不再予以补偿,也不再另行安置住房。如果提供的房屋与原房屋不相当,则由受益的一方补偿其差额部分。
(2)易地原拆原建
它是指拆迁人在城镇规划部门划定的地区,在约定的时间内,利用原房旧料,按照原房的结构、面积、质量和使用条件易地还建。被拆迁人亦可自拆自建,由拆迁人提供建房用地并补偿所需的工料费和运输费。易地重建房屋的产权归被笭法蒂盒郦谷垫贪叮楷拆迁人所有。
(3)易地重建
拆迁入易地另建住房安置被拆迁人,双方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原房作价补偿。拆除私有房屋,应当由当地房屋产权监督处和旧产估价处确定产权和旧产价格。
2、拆除城郊农民房屋的补偿办法
拆除农民自住房屋应本着原拆原建的原则,充分利用原房旧料,由拆迁人补助工费和材料,由农民自行迁建或乡村按规划统一迁建。
拆除农民的出租房,不再还建,应给予作价补偿。承租人如系城镇居民,并且是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前承租的,由拆迁人安置承租人。
拆迁已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民房屋,应按城镇居民房屋的估价标准进行补偿,被拆迁人由拆迁人负责安置,双方应建立租赁关系。
农民房屋的附属物,如门楼、围墙、厕所、猪牛羊圈等等,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合理的补偿标准。
二、房屋拆迁补偿款太低该怎么办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发展,很多旧城区以及城郊的房屋都面临着拆迁被重建的命运,可是对于被拆迁户来说房屋拆迁该怎么补偿呢,房屋拆迁补偿费有哪些,如果觉得房屋拆迁款太低该怎么办,如果这被拆迁房已经租出去了怎么办,还可以得到拆迁补偿款吗,这些问题可以请教专业的房产律师,也可以请律师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帮忙计算拆迁补偿款的数额。

3. 被纳入拆迁范围后不拆了

法律分析:购买房屋后又重新翻建,此后该房屋被纳入到征收的范围内。但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征收方以违法建筑为由拆除了涉案房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被纳入拆迁范围后不拆了

4. 被纳入拆迁范围后不拆了

一、在拆迁的红线范围内,但是政府不拆迁怎么办      房屋在拆迁范围内,但政府不征收拆迁的,当事人可以与征收部门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房屋拆迁纠纷怎么处理      1、如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者是被拆迁人和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那么双方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之后,通常会在30个工作日内,对于补偿方式、金额、搬迁期限等事项做出裁决。如果当事人对于行政裁决不服,那么可以在收到裁决书的60天内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级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如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达成拆迁协议之后,但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没有履行约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是当事人双方对于安置补偿等问题申请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一方对于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的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实行房屋征收时,政府应该先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然后被征收人在搬迁期限内进行搬迁。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向法院起诉,有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搬迁,那么政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纳入征收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征收部门不征收拆迁时,当事人可以和征收部门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5. 拆迁是不是该拆就拆

这个答案是否定的,国有土地上的征收拆迁应当遵守相应的程序。首先,在征收决定作出前,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等有关部门就房屋的征收范围进行审查。然后应当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将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在根据公众意见将补偿方案修改之后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如果房屋征收涉及的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相关的政府部门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前应当经过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最终作出征收决定,附带补偿方案,依据征收决定实施征收拆迁。
一、房子划入拆迁红线多久会被拆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的,所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征收单位可以随时进行拆迁工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二、征收土地从公告到实施要多久
征收土地从公告到实施最少30日。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拆迁是不是该拆就拆

6. 那些拆迁户后来都怎样了?

曾看到过这么一个段子
                                          
 类似的段子和真实的事件数不胜数,只是赔偿金额大小不同而已。记得前几天中秋节的时候和朋友小聚,朋友也提到了她有几个同事,每天都开着豪车上班,然后每月拿两三千块的工资,就是为了有个事情做。
  
 以前也听过来自北京的一个段子(也许是真事):话说有一哥们拆迁后家里房子太多,所以把大部分房子都租出去了,但是租他家的房子,有一个要求,每月支付房租必须要用现金,他到时间会上门去收,并且每个租户的收款日期都是不一样的。朋友问他为什么要这么麻烦?他回答这样的话每天都有事情做,就像是在上班。
  
 其实当谈到这些拆迁户的时候我们大多数人都是一脸羡慕也有嫉妒,当然还有或表现出来或藏在心里的一丝不屑。为什么不屑?因为我们觉得这些拆迁户其实就是暴发户,所以我们觉得他们早晚会败光这些财产。然而,事实是:
  
  天降横财之后,能败光的也只是少数。 
  
 大多数的拆迁户还真就靠着运气好,实现了阶层跨越。至于我们看到的那么多败光的案例,因为大众喜欢,所以媒体为了制造爆点特意大肆渲染。而那些天降横财之后过的好好的人,因为引不起大众的共鸣,所以自然没人特意报道。
  
 对于这些暴发户再羡慕也没用,嫉妒更没用,除了让自己不舒服。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 接受这个世界的不公平 。然后呢?当然是好好工作了!这就没了?当然不,我们还可以好好研究一下这类人的需求,满足他们的需求,简单来说就是赚他们的钱了。毕竟,人们对于 意外所得 ,总是会有慷慨大方的心态的~

7. 从明年开始,没有拆迁户了?


从明年开始,没有拆迁户了?

8. 拆迁后户口不迁走有什么影响

法律分析:没什么影响,也没什么用,现在规定无房产不落户,新生儿也不行。房子拆迁过程中不需要办理户口转移,拆迁是政府征收行为,对户口没有影响。如果拆迁完成之后可以将户口转移到新分配的房子中,或者,根据当事人意愿决定是否转移到新分配的房产中,对于拆迁户口问题,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按照惯例,应该有当地同意拆迁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在搬迁之后统一组织拆迁居民办理户口转移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