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实验室每年国家投多少钱啊

2024-05-09 04:39

1. 国家重点实验室每年国家投多少钱啊

目前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83个(不含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2007年:16亿(专项经费14亿+运行补助费2亿)
2008年:近22亿(专项经费19.8亿+运行补助费2亿)
2009年:约29亿(专项经费27.05亿+运行补助费2亿)
 
2011年专项经费总额55亿,平均每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每年资助额度约为2045万
 
个人估计2012年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平均专项资助达到2500万元/年/实验室,不同学科和专业资助差别应该较大的,工科应该多点点,理科少点,文科的话象征性给些罢了,很多文科的东西也确实没什么用的,不是我带着有色眼镜看文科专业,事实就是如此,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哪一样靠文科能解决?

国家重点实验室每年国家投多少钱啊

2. 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一般指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科研装备先进的重要基地。其主要任务是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要科技领域和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
法律依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科研装备先进的重要基地。其主要任务是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要科技领域和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
第三条 重点实验室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坚持稳定支持、动态调整和定期评估。
第四条 重点实验室是依托大学和科研院所建设的科研实体,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运行机制。
第五条 中央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开放运行、科研仪器设备更新和自主创新研究。专项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六条 国家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基金、专项等应按照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的原则,优先委托有条件的重点实验室承担。

3. 国家重点实验室

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任务是聚焦重大科学前沿问题,超前研究可能引发重大变革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实验室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固定人员包括若干优秀的学术带头人、高素质研究骨干、高水平技术人员和精干的管理人员;流动人员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
国家重点实验室已发展成为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科研装备先进的重要基地,是我国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重大科研成果的产生和杰出科学家的培育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国家重点实验室

4. 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介绍

《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是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为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5. 如何申请国家重点实验室?

1.已运行、并对外开放2年以上的部门重点实验室,从事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或特色,在国内本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能承担和完成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有比较充足的国家纵向科研项目经费;
2.具备高水平的科研队伍,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
3.实验室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科研用房集中,仪器设备先进完善,统一管理,开放使用;
4.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能保证实验室建设配套经费及建成后实验室的运行经费。
二、申请实验室建设程序
1.科技部提出实验室建设指南;
2.主管部门组织申请单位填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审核上报;
3.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实验室;
4.主管部门组织实验室依托单位填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审核上报;
5.科技部组织专家对实验室建设计划进行可行性论证,批准立项。三、相关文件《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如何申请国家重点实验室?

6. 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基本信息

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作为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行业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科技交流的重要基地,是发展共性关键技术、增强技术辐射能力、推动产学研相结合的重要平台,带动和促进行业技术水平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在企业建立重点实验室,深化了科技体制改革,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产业、国家发展的需要。

7. 教育重点实验室每年各种形式投入经费多少

教育经费,是指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的财政预算中实际用于教育的费用。教育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即各级各类的学校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和教育基本建投资(建筑校舍和购置大型教学设备的费用)等。教育经费是以货币的的形式支付的教育费用,是办学必不可少的财力条件。在中国,教育经费主要是指国家用于发展各级教育事业的费用。
1、支付范围:

(1)、列入培训计划的各种文件技术培训和技术比武赛前训练的日常培训费用。

(2)、经批准的并列入培训计划的送外培训费。各类学历教育费用要严格控制报销标准。

(3)、用于职工教育的教具、模型、固定资产以外的教学设备、课桌椅、教材及图书资料的购置费。

(4)、教育科(室)人员讲课津贴及聘请兼职教师酬金和班主任津贴。

(5)、职工统考中的命题、制卷、监考、阅卷等费用。

(6)、职工教育理论研究所需的办公费、资料费、印刷费。

(7)、教学活动中编写教材、教学资料、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各类报表、台帐等所需的办公、印刷、编审、组稿等费用。

(8)、教学设备维修、课桌椅修配、卧具洗涤等费用。

2、不支付范围:

(1)、培训基地的基建和属于固定资产的教学设备购置、更新改造应在单位基建、大修、更新改造项目资金中列支。

(2)、送外培训人员的交通、住宿、生活补贴等。

(3)、个人学习用的教科书、学习资料、学习用具等由个人自理。

(4)、职工报考的各类学历教育、招工、招干、职称评定等所用的报名费、评审费应由个人承担。

(5)、各类非职工教育的会务费、资料费。未经教育部门计划,组织注册登记并批准的培训费。

(6)、技能训练和技术比武所消耗的材料、燃料、水电等应在生产成本中列支。

(7)、职工业余文化教育、读书活动。工会干部业务培训等费用应在工会业余教育费中列支。

(8)、2000年以后入学的各类高等成人教育学费全部由个人承担。

(9)、非本单位正试职工(如雇用人员)培训费。

(10)、单位购买技术规章、文件汇编、年鉴等所需费用均不列入教育经费。

教育重点实验室每年各种形式投入经费多少

8. 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六条 科技部根据重点实验室总规划,批准重点实验室的建立、调整和撤销,定期组织重点实验室评估,将评估结果送财政部。第七条 开放运行费和基本科研业务费预算实行分类分档管理,下达程序包括:(一)科技部根据重点实验室定期评估结果,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学科领域特点、规模等,提出重点实验室档次划分建议,送财政部。(二)财政部会同科技部根据分档情况,结合财力可能,确定分类分档支持标准。(三)财政部按照分类分档情况和支持标准,按照相应预算渠道下达开放运行费和基本科研业务费预算,并抄送科技部。第八条 科研仪器设备经费预算申报和下达程序:(一)每一年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束后,当年参加评估(不含建设期)的重点实验室编制科研仪器设备工作方案(含经费预算)。工作方案编报年限一般为三年。重点实验室应当按照研究方向和发展目标,结合基础条件和人员队伍现状等,以形成各具特色的研究实验体系为目标,根据实际需求和预计可以完成的工作量,区分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二)科研仪器设备工作方案由依托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并汇总后报主管部门或按相应预算渠道报相关地方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相关地方财政部门商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并汇总后报送财政部,同时抄送科技部。(三)依托单位超过一个的重点实验室应统一编制总体工作方案,再分解到实验室各组成部分,经各自依托单位审核后报送至第一依托单位,由第一依托单位审核汇总后按相应渠道上报。(四)财政部、科技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科研仪器设备工作方案进行评审评估。财政部结合重点实验室定期评估结果和专项经费评审评估结果、学科领域特点,核定并按相应预算渠道下达仪器设备经费年度预算,并抄送科技部。第九条 依托单位超过一个的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预算分别下达到各依托单位主管部门或相关地方。第十条 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主管部门或相关地方要及时下拨专项经费。第十一条 购置价值超过200万元以上的单台或成套仪器设备,按照《财政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央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教[2004]33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财政部建立专项经费预算管理数据库,将专项经费预算安排情况、执行情况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第十三条 已获批准但尚未通过验收的重点实验室在建设期间所需经费,包括基本建设费和仪器设备经费等,主要通过原渠道由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解决。专项经费可以适当安排开放运行费和基本科研业务费补助。第十四条 鼓励其他渠道的经费投入重点实验室,同时应当注意与专项经费支持内容有效衔接,避免交叉重复。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