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案例选择题

2024-05-04 22:52

1. 2. 案例选择题

A. 合同已经成立。

2. 案例选择题

2. 两位新大学生小王和小李于2010年初加盟甲、乙两公司

(1)设X年后小王的历年年薪累计收入为342千元
    30+30X+2*(1+2+3+...+X)=342
       30+30X +(1+X)X=342     X=8     2010+8=2018年
(2)设X年后小李的年薪首次高于小王的年薪
   20(1+10%)^X>30+2X       X>9.2    2010+10=2020年
所以:(1)到2018年底,小王的历年年薪累计收入为342千元。
      (2)到2020年底,小李的年薪首次高于小王的年薪。

3. 小王大学毕业后,根据自己学习的专业知识,开了一家公司。小王开公司的目的是

答案A
小王是第一次就业,B不选。任何劳动者不管就业与否,我国法律都已经赋予了他们平等的就业权和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C不选。D不是开办企业的目的,只是一种客观结果。

小王大学毕业后,根据自己学习的专业知识,开了一家公司。小王开公司的目的是

4. 小王大学毕业后,根据自己学习的专业知识,开了一家公司。小王开公司的目的是 A.获得盈利 B.实现再

     A         小王是第一次就业,B不选。任何劳动者不管就业与否,我国法律都已经赋予了他们平等的就业权和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C不选。D不是开办企业的目的,只是一种客观结果。    

5. 四、案例分析题 (30分) 甲、乙两人一同大学毕业后进了同一家企业并同在一间科室工作,两人的工资也被定在

答:(1)公平理论认为,职工的工作动机主要受工资报酬的影响,包括绝对报酬(自己实际收入的数量)与相对报酬(自己实际收入与他人实际收入的比值)两种。每个人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自己付出的劳动和所得报酬与他人付出的劳动和所得报酬进行横向比较,也会把自己现在付出的劳动和所得报酬与自己过去付出的劳动和报酬进行纵向比较。通过比较,如果发现自己的收支比例与他人的收支比例相等,便认为是正常的、合理的,因而心情舒畅,安心工作;如果发现自己的收支比例低于他人的收支比例,或现在的收支比例低于过去的收支比例,就会产生不公平感,就会对工作态度、工作积极性产生消极影响。在本案例中,甲做纵向比较时的高兴在于与过去比其工资增加了200元;但当他与乙进行横向比较时,发觉自己的工资比乙少了300元,由此产生不公平感,导致工作积极性明显下降
(2)管理者应对甲、乙两人的工资差异进行认真分析,如果原因在于乙比甲能力强、贡献大,应时及对甲作出解释,使甲重新认定自我、找出差距所在、明确努力的方向,激发甲的工作积极性;如果原因在于管理者对甲、乙的能力与贡献判断失误,应及时、果断的纠正失误,重新制定甲、乙的工资标准

四、案例分析题 (30分) 甲、乙两人一同大学毕业后进了同一家企业并同在一间科室工作,两人的工资也被定在

6. 5. 案例选择题.

B和A。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第三编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
商品生产产生后,为了交换的安全和信誉,人们在长期的交换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许多关于交换的习惯和仪式。这些商品交换的习惯和仪式便逐渐成为调整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则。随着私有制的确立和国家的产生,统治阶级为了维护私有制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把有利于他们的商品交换的习惯和规则用法律形式加以规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行。于是商品交换的合同法律形成便应运而生了。古罗马时期合同就受到人们的重视。
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合同仪式的术语和动作被遗漏任何一个细节,就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这种繁琐的形式直接影响到商品交换的发展。在理论和实践上,罗马法逐渐克服了缔约中的形式主义。要物合同和合意合同的出现,标志着罗马法从重视形式转为重视缔约人的意志,从而使商品交换从繁琐的形式中解脱出来,并且成为现代合同自由观念的历史渊源。

7. 合伙发案例题:在线等~~~急急急急急急急!!!!!王某和张某,李某合伙开办一普通合伙企业,

1,可以。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作为出资。
2,不合法。合伙企业法第41条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3,无效。合伙企业法第25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
4,有效。合伙企业法第31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合伙企业法第49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出名:。。。(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可以得到支持。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负无限责任。普通合伙人之间负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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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大学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没有法律效力,因为李甲是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可以要求退货。中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①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指除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外,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公民。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民法通则》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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