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弥补亏损表如何填写,请详细说明,谢谢

2024-05-05 03:05

1.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弥补亏损表如何填写,请详细说明,谢谢

你的那两个数是会计报表的数吧,要填申报表主表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
例:我公司2004年成立 ,当年亏损11万,2005年又亏损31000元,2006年赢利5000元,2007年赢利25000元,2008年赢利18000元,我用2006年的赢利弥补2004年的亏损,在明细表中"以前年度亏损弥补额"中填在前几年度的表格中.还有2007年有一部分弥补2004年度亏损填在前几年度中.问题补充: 第一年是亏损1.1万元,不是11万.

答案 1,你用2006年的赢利5000弥补2004年的亏损11000,在明细表中"以前年度亏损弥补额"中填在前四年度的表格中.
    2,2007年盈利的一部分即6000弥补2004年度亏损填在前一年度中.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弥补亏损表如何填写,请详细说明,谢谢

2. 所得税汇算清缴弥补亏损表如何填列

  (一)年度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在本纳税年度及本纳税年度前5年度的纳税调整后所得、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的亏损额、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1.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纳税人应首先填报第6行本年度,再依次从第5行往第1行倒推填报以前年度。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可以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则按可弥补亏损年度进行填报。
  2.第2列“纳税调整后所得”,第6行按以下情形填写:
  (1)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第20行“所得减免”>0,则本表第2列第6行=本年度表A100000第19-20-21行,且减至0止。
  第20行“所得减免”<0,填报此处时,以0计算。
  (2)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则本表第2列第6行=本年度表A100000第19行。
  第1行至第5行填报以前年度主表第23行(2013纳税年度前)或表A100000第19行(2014纳税年度后)“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号表示)。发生查补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追补以前年度未能税前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等情况,该行需按修改后的“纳税调整后所得”金额进行填报。
  3.第3列“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照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因企业被合并、分立而允许转入可弥补亏损额,以及因企业分立转出的可弥补亏损额(转入亏损以“-”号表示,转出亏损以正数表示)。
  4.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当第2列小于零时金额等于第2+3列,否则等于第3列(亏损以“-”号表示)。
  5.“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填报以前年度盈利已弥补金额,其中: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与“项目”列中的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相对应。
  6.第10列 “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第1至5行:填报本年度盈利时,用第6行第2列本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依次弥补前5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
  7.第10列 “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第6行:金额等于第10列第1至5行的合计数,该数据填入本年度表A100000第22行。
  8.第11列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第2至6行:填报本年度前4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及本年度的亏损额。
  9.第11列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第7行:填报第11列第2至6行的合计数。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
  (二)月(季)度预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
  第9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
  (三)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以下称为企业),无论盈利或者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本办法规定参加所得税汇算清缴。
  (摘自国税发〔2009〕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3.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弥补亏损表如何填写,请详细说明,谢谢

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
第1行至第5行依次从第6行往前倒推5年,第6行为申报年度。
第2列“盈利额或亏损额”填报《主表》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表示)。
第3列“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企业合并、分立允许税前扣除的亏损额以及按税收规定汇总纳税后分支机构在2008年以前按独立纳税人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表示)。
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所得额”金额等于第2-3列合计。
第9列“以前年度亏损弥补额”金额等于第5-8列合计(第4列为正数的不填)。
第10列第1至5行“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填报主表第24行金额,用于依次弥补前5年度的尚未弥补的亏损额;第10列第6行“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金额等于第1-5行第10列的合计数(6行10列的合计数小于或等于6行4列的合计数)。
第11列第2-6行“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填报前5年度的亏损额被本年主表中第24行数据依次弥补后,各年度仍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及本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11列=4列的绝对值-9列-10列(第4列大于0的行次不填报);第11列第7行“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填报第2至6行第11列的合计数。就表间关系而言,第6行第10列=主表第24行。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弥补亏损表如何填写,请详细说明,谢谢

4. 所得税汇算清缴弥补亏损表如何填列

(一)年度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在本纳税年度及本纳税年度前5年度的纳税调整后所得、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的亏损额、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1.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纳税人应首先填报第6行本年度,再依次从第5行往第1行倒推填报以前年度。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可以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则按可弥补亏损年度进行填报。
  2.第2列“纳税调整后所得”,第6行按以下情形填写:
  (1)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第20行“所得减免”>0,则本表第2列第6行=本年度表A100000第19-20-21行,且减至0止。
  第20行“所得减免”<0,填报此处时,以0计算。
  (2)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则本表第2列第6行=本年度表A100000第19行。
  第1行至第5行填报以前年度主表第23行(2013纳税年度前)或表A100000第19行(2014纳税年度后)“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号表示)。发生查补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追补以前年度未能税前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等情况,该行需按修改后的“纳税调整后所得”金额进行填报。
  3.第3列“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照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因企业被合并、分立而允许转入可弥补亏损额,以及因企业分立转出的可弥补亏损额(转入亏损以“-”号表示,转出亏损以正数表示)。
  4.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当第2列小于零时金额等于第2+3列,否则等于第3列(亏损以“-”号表示)。
  5.“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填报以前年度盈利已弥补金额,其中: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与“项目”列中的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相对应。
  6.第10列
“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第1至5行:填报本年度盈利时,用第6行第2列本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依次弥补前5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
  7.第10列
“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第6行:金额等于第10列第1至5行的合计数,该数据填入本年度表A100000第22行。
  8.第11列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第2至6行:填报本年度前4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及本年度的亏损额。
  9.第11列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第7行:填报第11列第2至6行的合计数。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
  (二)月(季)度预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
  第9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
  (三)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以下称为企业),无论盈利或者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本办法规定参加所得税汇算清缴。
  (摘自国税发〔2009〕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5. 所得税汇算清缴弥补亏损表如何填列

(一)年度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在本纳税年度及本纳税年度前5年度的纳税调整后所得、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的亏损额、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1、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纳税人应首先填报第6行本年度,再依次从第5行往第1行倒推填报以前年度。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可以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则按可弥补亏损年度进行填报。
 
 2、第2列“纳税调整后所得”,第6行按以下情形填写:
 
 (1)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第20行“所得减免”>0,则本表第2列第6行=本年度表A100000第19-20-21行,且减至0止。
 
 第20行“所得减免”<0,填报此处时,以0计算。
 
 (2)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则本表第2列第6行=本年度表A100000第19行。
 
 第1行至第5行填报以前年度主表第23行(2013纳税年度前)或表A100000第19行(2014纳税年度后)“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号表示)。发生查补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追补以前年度未能税前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等情况,该行需按修改后的“纳税调整后所得”金额进行填报。
 
 3、第3列“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照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因企业被合并、分立而允许转入可弥补亏损额,以及因企业分立转出的可弥补亏损额(转入亏损以“-”号表示,转出亏损以正数表示)。
 
 4、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当第2列小于零时金额等于第2+3列,否则等于第3列(亏损以“-”号表示)。
 
 5、“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填报以前年度盈利已弥补金额,其中: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与“项目”列中的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相对应。
 
 6、第10列,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第1至5行:填报本年度盈利时,用第6行第2列本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依次弥补前5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
 
 7、第10列,“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第6行:金额等于第10列第1至5行的合计数,该数据填入本年度表A100000第22行。
 
 8、第11列“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第2至6行:填报本年度前4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及本年度的亏损额。
 
 9、第11列“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第7行:填报第11列第2至6行的合计数。

所得税汇算清缴弥补亏损表如何填列

6. 汇算清缴的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表如何填写

本表适用于发生弥补亏损、亏损结转等事项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应当根据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等相关规定,填报本表。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纳税人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应按照“先到期亏损先弥补、同时到期亏损先发生的先弥补”的原则处理。
 
 1.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纳税人应首先填报第11行“本年度”对应的公历年度,再依次从第10行往第1行倒推填报以前年度。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可以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则按可弥补亏损年度进行填报。本年度是指申报所属期年度,如:纳税人在2019年5月10日进行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本年度(申报所属期年度)为2018年。
 
 2.第2列“当年境内所得额”:第11行填报表A100000第19-20行金额。第1行至第10行填报以前年度主表第23行(2013年及以前纳税年度)、以前年度表A106000第6行第2列(2014至2017纳税年度)、以前年度表A106000第11行第2列的金额(亏损以负数表示)。发生查补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追补以前年度未能税前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等情况的,按照相应调整后的金额填报。
 
 3.第3列“分立转出的亏损额”:填报本年度企业分立按照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转出的符合条件的亏损额。分立转出的亏损额按亏损所属年度填报,转出亏损的亏损额以正数表示。
 
 4.第4列“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可弥补年限5年”:填报企业符合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因合并或分立本年度转入的不超过5年亏损弥补年限规定的亏损额。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按亏损所属年度填报,转入的亏损额以负数表示。
 
 5.第5列“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可弥补年限10年”:填报企业符合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因合并或分立本年度转入的不超过10年亏损弥补年限规定的亏损额。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按亏损所属年度填报,转入的亏损额以负数表示。
 
 6.第6列“弥补亏损企业类型”:纳税人根据不同年度情况从《弥补亏损企业类型代码表》中选择相应的代码填入本项。不同类型纳税人的亏损结转年限不同,纳税人选择“一般企业”是指亏损结转年限为5年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等文件规定的,亏损结转年限为10年的纳税人。
 
 7.第7列“当年亏损额”:填报纳税人各年度可弥补亏损额的合计金额。
 
 8.第8列“当年待弥补的亏损额”:填报在用本年度(申报所属期年度)所得额弥补亏损前,当年度尚未被弥补的亏损额。
 
 9.第9列“用本年度所得额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使用境内所得弥补”:第1行至第10行,当第11行第2列本年度(申报所属期年度)的“当年境内所得额”>0时,填报各年度被本年度(申报所属期年度)境内所得依次弥补的亏损额,弥补的亏损额以正数表示。本列第11行,填报本列第1行至第10行的合计金额,表A100000第21行填报本项金额。
 
 10.第10列“用本年度所得额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使用境外所得弥补”:第1行至第10行,当纳税人选择用境外所得弥补境内以前年度亏损的,填报各年度被本年度(申报所属期年度)境外所得依次弥补的亏损额,弥补的亏损额以正数表示。本列第11行,填报本列第1行至第10行的合计金额。
 
 11.第11列“当年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第1行至第11行,填报各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且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以正数表示。本列第12行,填报本列第1行至第11行的合计金额。
 
 二、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当第2列<0且第3列>0时,第3列<第2列的绝对值;当第2列≥0时,则第3列=0。
 
 2.第9列第11行=第9列第1+2+3+4+5+6+7+8+9+10行;当第2列第11行≤0时,第9列第1行至第11行=0;当第2列第11行>0时,第9列第11行≤第2列第11行。
 
 3.第10列第11行=第10列第1+2+3+4+5+6+7+8+9+10行。
 
 4.第11列第12行=第11列第1+2+3+4+5+6+7+8+9+10+11行。
 
 5.第1行第11列=0;第2至10行第11列=第8列的绝对值-第9列-第10列;第11行第11列=第8列的绝对值。
 
 (二)表间关系:
 
 1.第11行第2列=表A100000第19-20行。
 
 2.第11行第9列=表A100000第21行。
 
 3.第11行第10列=表A108000第10行第6列-表A100000第18行。

7.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中企业亏损弥补表中不知如何填写?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纳税年度及本纳税年度前5年度发生的税前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第1至5行依次从6行往前倒推5年,第6行为申报年度。
  2、.第2列“盈利额或亏损额”:填报主表的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表示)。
  3、第3列“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企业合并、分立允许税前扣除的亏损额,以及按税收规定汇总纳税后分支机构在2008年以前按独立纳税人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表示)。
  4、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所得额”:金额等于第2+3列合计。
  5、.第9列“以前年度亏损弥补额”:金额等于第5+6+7+8列合计。(第4列为正数的不填)。
  6、第10列第1至5行“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填报主表第24行金额,用于依次弥补前5年度的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7、第6行第10列“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金额等于第1至5行第10列的合计数(6行10列的合计数≤6行4列的合计数)。
  8、第11列第2至6行“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填报前5年度的亏损额被本年主表中第24行数据依次弥补后,各年度仍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及本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11列=4列的绝对值-9列-10列(第四列大于零的行次不填报)。
  9、第7行第11列“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填报第2至6行第11列的合计数。
  四、表间关系
  第6行第10列=主表第24行。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中企业亏损弥补表中不知如何填写?

8.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四弥补亏损明细表的填法

09年弥补05年亏损214-170=44万元
10年弥补05年亏损:95-44=51万元
10面弥补06年亏损:46-51=5万元
10年弥补07年亏损:14-5=9万元
05-06年亏损以弥补完毕,07年未弥补完亏损数:9万元,可以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弥补期限不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