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持股改革将如何改动?

2024-05-21 04:56

1. 国企员工持股改革将如何改动?

国企员工持股改革将铺开
2018年底总结经验并扩大试点
作为国企混改中的重要一环,员工持股有望在未来进一步铺开。日前获悉,国务院国资委将在2018年底系统总结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

据悉,央企首批10户员工持股试点子企业已经全部完成首期出资入股。截至去年11月底,各省市自治区也有22个省已经制定员工持股的操作办法、实施细则,27个省市158户企业正在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国资委改革局副局长林庆苗向记者表示,员工持股试点归纳起来,可说是“稳妥起步,开局良好,成效初步显现”。
“这次员工持股跟以往的做法有很大不同。”在林庆苗看来,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在改革中经历了长时间、多形式的沿革变化,之所以这次要推行试点,就是因为现阶段员工持股做法跟以往相比,坚持了“三不两要”。“三不”是不搞全员持股,不搞平均持股,不搞存量转让持股,原则上是新设或者是增资扩股,“两要”是要建立一个股权动态调整的机制,要严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林庆苗坦言,过去的员工持股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股比结构固化、激励作用逐渐弱化的作用,因此股权的动态调整尤为重要。“以往很多企业搞员工持股的时候,很大的问题是没有股权动态调整机制,逐渐股比结构就固化了,激励作用僵化,企业就不能持续发展。”林庆苗说。

“坚持以岗定股,强调骨干持股,也是现阶段员工持股的一大特点。”林庆苗介绍,其实“以岗定股”中“岗”跟“骨”的关系确定也是员工持股推行的难点之一,为此试点企业也创出很多方法,提供了一些经验:有的分前、中、后台持股份额不一样,有的企业是多元业务板块,不同业务板块给的系数不一样。“总之一定要体现出岗位跟这个持股密切联系,坚持岗变股变,定完股之后定期调整。”
员工持股一直是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2016年8月,国资委发布员工持股顶层设计方案;11月份选定试点以后,试点方案陆续完成;2017年7月份试点进入了具体的操作实施阶段,完成员工入资工商变更登记,进入正式的运转阶段。在这个过程中,非公资本的参与非常积极,操作上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员工入股的价格和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的入股价格完全一致,而且在这个入资的过程中间,原则上是现金出资。记者从东航物流了解到,由于东航物流本身股本高达41亿元,规定的单个员工持股上限1%,实际上金额有4100万元之多。“对目前125名持股的员工而言,都是要拿出真金白银来的,持了股,就相当于背上身家在打拼,必须奋勇直前。”东航物流总经理李九鹏表示。
“我们员工持股的比例达到了20%。”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实行了混合所有制,通过探索市场化配置资源和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模式,发挥产业培育平台功能。

事实上,尤其在科技型企业,员工持股成为留住人才的重要方式。10家员工持股试点之一的中国电器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电器院地处珠三角,业务处于完全市场化的竞争性领域,以往僵化的体制机制导致企业人才、特别是核心团队的流失严重。”实施员工持股以后,不仅人才流失减少,还有部分流失的人才和团队主动提出返回中国电器院的意愿。据悉,中国电器院于去年5月完成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改革,引入非公企业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本,以及450名骨干员工持股,占全体职工人数的30%,实现了股权结构多元化。改革后,中国电器院从国有全资子公司调整为国有企业控股(股比60%)、战略投资者参股(股比18%)、骨干员工持股(股比22%)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按照电器院员工持股方案,在“谁持股”方面,坚决摒弃“官本位、分福利”思想,把对企业未来发展影响大、与业绩关联度高、可替代性低的核心骨干纳入持股范围。在“如何分”方面,按各业务板块的业绩贡献和战略重要程度、各板块人才对企业业绩贡献大小核定持股人数和数量;在“怎么持”方面,通过设立两级持股平台的方式实现间接持股,不仅便于员工股份流动,而且又可通过平台统一融资加大员工与企业的“绑定”力度。在“如何动”方面,实行股按岗定、岗变股变、股随绩调、人离股退,避免持股固化僵化。
2018年国企改革将进入全面施工期,混改进程再提速,尤其是地方将“唱大戏”,探索员工持股是重要内容。记者了解到,广东、上海、江西等地均在积极推进员工持股,2018年山东、湖南、辽宁等多省也提出将在混改同时探索员工持股试点,其中辽宁明确表示将在10户企业试水员工持股。
在林庆苗看来,员工持股改革仍需时间检验效果,但是目前成效已经初步显现。他表示,通过这项改革促进了企业改革加速,尤其如内部三项改革、职业经理人机制等工作,原来是难点之一,推行混改、员工持股,则必须建立其灵活的人事制度、市场化的薪酬制度。此外,员工持股有效激发了企业员工、包括管理层的创业意识和主动性、积极性,同时促进企业的业务开拓和业绩的提升。
慢慢改动会很好。

国企员工持股改革将如何改动?

2. 国企改革中如何制定与实施员工持股方案?

员工持股计划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措施,其核心目标体现为体现人力资本在公司价值中占据重要地位。有效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是稳定和吸引优秀的人才和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人力资本的潜在价值的重要战略手段。
在实践中我们该如何制定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1、明确员工持股的具体资格条件,制定相应股权激励的实施管理办法。
让员工持股的本质是为了激励员工更稳定、持续、有激情地为公司发展提供服务。因此,需要区分业务线和业务支撑线,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来确定合理的组织结构、各岗位的基本职责,并按照管理层级、技术层级等来区分各岗位职位等级,对两条线各岗位要制定相应绩效要求、激励工资提取、考核、发放管理办法。而这些不仅要结合企业实际、符合行业特点,还要在运营中不断修订和完善。
2、确定员工持股比例及持股方式。
内部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出资购股和奖励股权两种取得方式。其中,出资购股是指内部员工有偿取得公司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持股方式。员工需自行出资购买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出资比例及方式和缴付要求应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在员工持股计划书中予以约定,同时公司还应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规定,对购买了公司实股的员工签发股权证书,虚拟股权等除外;奖励股权是公司队友突出贡献经营管理者、技术骨干和员工直接给予股权奖励的持股方式。通常该方式下,公司是以激励方式一次性无偿奖励给员工股份股,但该股份只限于激励对象按股份比例享受分红,不包括表决权等实股权益。
3、员工持股计划下,员工通常是以自然人的身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对员工股份的管理,根据公司发展的不同阶段和员工股权激励规模,可建立相应《内部激励名册》,设置行权条件后,根据股权激励的要求,对激励对象进行定期考核;抑或可通过建立一定的持股平台,如新设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来进行统一管理。绩效考核在员工股权激励上非常重要,是员工获得期权行权或分红的重要条件,也是最终能够把核心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作挂钩的一种体现。股权利益分配给员工之所以能起到激励作用,不仅在于给多少,还在于需要员工的努力和业绩表现来获取。
4、激励计划的具体安排应充分考虑到公司直到上市之前的业务发展、组织规划、人员规划。
员工被授予期权或限制性股权的日期应分为“第一次集中授予期”和“日常运行授予期”。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后,一般会对现有员工集中授予一批,后将这一批进行同期归属,减少后期执行和统计的难度,也是的公司的激励规划能够统一步调。在集中授予一批后,在期权池中也需预留一定比例的股权,以备后期人才引进或职位升迁使用。对于日常运行的授予日期,我们也建议统一,如半年一次的授予日,避免后期员工行权时的日期过于零碎难以统计。
结合政策解读、理论分析以及实践经验,为预期将实施员工持股的企业提供以下建议:1、在持股对象方面,不宜全员持股。
持股对象选择往往基于以下三点考虑:
(1)对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规定,参与持股人员应为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对于上市公司,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并未对持股对象做特殊说明,仅提出由员工自愿选择是否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对于非国有控股且非上市企业的员工持股,目前尚未出台相关规定进行硬性约束,但在实务中也可参照国有控股类企业的规定执行。员工持股作为企业中长期激励的手段之一,其目的是激励和公司业绩发展直接挂钩的核心员工、稀缺性员工,而不是针对所有员工的普遍福利,且全员持股容易造成公司股权分散,不利于管理层集中决策,增加决策成本,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所以,员工持股对象一般以核心骨干为主。
(2)员工持股收益与企业未来的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员工持股对员工的出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有相应的要求,不同的员工两方面能力不一,因此不宜全员持股。(3)从目前三批共50家国企改革试点企业来看,无一实施全员持股。以中国联通为例,其实施股权激励的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该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以及由公司控股控股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
综合以上因素,虽现有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企业实施全员持股,但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和管理需求,中美嘉伦建议企业在实施员工持股时,应优先选择企业核心骨干作为持股对象,不宜全员持股。
2、在持股数量方面,不宜平均持股。
平均持股不易激发员工积极性,且各层级员工管理能力、专业能力、出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有所差异。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中美嘉伦建议在经营层、核心骨干、其他员工等层级之间以及同层级正副职之间通过设置不同的系数,拉开各层级之间的持股比例差距,这样既达到股权激励的效果,也能与员工出资能力相匹配,还能避免形成新的大锅饭现象,确保企业资产责任主体到位。
3、在股份类别方面,设计流转股份。
《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规定,要坚持以岗定股,动态调整。员工持股要体现爱岗敬业的导向,与岗位和业绩紧密挂钩。建立健全股权内部流转和退出机制,避免持股固化僵化。中美嘉伦建议企业在实施员工持股时,可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股份分为基本股、岗位股和预留股三类。基本股主要面向经营层等高层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满足一定条件后,即可终身持有;岗位股为针对特定岗位而定,持股人员岗位变动后,将不享有该股权,以保持关键岗位人员稳定,也防止股权固化;而预留股则是为确保激发基层人员积极性而设立,基层人员晋升后则可以享有该股权。
除了持股对象选择、持股数量及比例、持股类别,员工持股还涉及到授予条件、股权价格、持股平台、股权转让、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内容,实施员工持股的企业必须制定相应的股权管理办法和员工持股细则,对员工股权进行规范化管理。中美嘉伦作为专业服务国企改革的咨询机构,拥有丰富的改革改制经验,可为有需要的企业提供改革方案制订、改革风险评估、员工持股方案及员工持股股权管理办法制订等咨询服务,引导并协助企业顺利开展员工持股。

3. 国企员工持股改革试点将启动私企会不会改呢

不会。
私企是个人所有 ,它的资产(股权)都属于自然人,它的经营方式是由它的所有权人(们)来决定的,是否进行股权改革也是他(们)自己决定。国资委无权干涉。
根据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文《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中的规定,要遵循以下的意见:
 (一)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依法保护各类股东权益,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确保规则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杜绝暗箱操作,严禁利益输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得侵害企业内部非持股员工合法权益。

      (二)坚持增量引入,利益绑定。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方式开展员工持股,并保证国有资本处于控股地位。建立健全激励约束长效机制,符合条件的员工自愿入股,入股员工与企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担市场竞争风险。

      (三)坚持以岗定股,动态调整。员工持股要体现爱岗敬业的导向,与岗位和业绩紧密挂钩,支持关键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人员持股。建立健全股权内部流转和退出机制,避免持股固化僵化。

      (四)坚持严控范围,强化监督。严格试点条件,限制试点数量,防止“一哄而起”。严格审批程序,持续跟踪指导,加强评价监督,确保试点工作目标明确、操作规范、过程可控。

 试点企业条件如下:

      (一)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

      (二)股权结构合理,非公有资本股东所持股份应达到一定比例,公司董事会中有非公有资本股东推荐的董事。

      (三)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建立市场化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和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

      (四)营业收入和利润90%以上来源于所在企业集团外部市场。

      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以下统称科技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中央企业二级(含)以上企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一级企业原则上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违反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有关规定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国企员工持股也是有相应的规定的:

      (一)员工范围。参与持股人员应为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且与本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持股。外部董事、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不参与员工持股。如直系亲属多人在同一企业时,只能一人持股。

      (二)员工出资。员工入股应主要以货币出资,并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员工以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的,应提供所有权属证明并依法评估作价,及时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实施员工持股,须执行有关规定。

      试点企业、国有股东不得向员工无偿赠与股份,不得向持股员工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持股员工不得接受与试点企业有生产经营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融资帮助。

      (三)入股价格。在员工入股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试点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员工入股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每股净资产评估值。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员工入股价格按证券监管有关规定确定。

      (四)持股比例。员工持股比例应结合企业规模、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等因素确定。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1%。企业可采取适当方式预留部分股权,用于新引进人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员工持股比例按证券监管有关规定确定。

      (五)股权结构。实施员工持股后,应保证国有股东控股地位,且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4%。

      (六)持股方式。持股员工可以个人名义直接持股,也可通过公司制企业、合伙制企业、资产管理计划等持股平台持有股权。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方式持股的,不得使用杠杆融资。持股平台不得从事除持股以外的任何经营活动。

国企员工持股改革试点将启动私企会不会改呢

4. 国企改革中如何制定与实施员工持股方案?

员工持股方案的核心内容
图片 来源:中美嘉伦咨询公司官网
对于国企改革中实施员工持股的几点建议员工持股作为企业股权激励的重要手段,在国企改革实践中的应用频率越来越高。但是,多数企业由于缺乏改革经验,对现有的相关政策解读不到位不透彻,在具体的员工持股实施工作中没有做到统筹考虑或追求短期利益,为企业长远发展和实际工作带来隐患和风险。中美嘉伦结合政策解读、理论分析以及实践经验,为预期将实施员工持股的企业提供以下建议:
1、在持股对象方面,不宜全员持股
持股对象选择往往基于以下三点考虑:
(1)对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规定,参与持股人员应为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对于上市公司,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并未对持股对象做特殊说明,仅提出由员工自愿选择是否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对于非国有控股且非上市企业的员工持股,目前尚未出台相关规定进行硬性约束,但在实务中也可参照国有控股类企业的规定执行。员工持股作为企业中长期激励的手段之一,其目的是激励和公司业绩发展直接挂钩的核心员工、稀缺性员工,而不是针对所有员工的普遍福利,且全员持股容易造成公司股权分散,不利于管理层集中决策,增加决策成本,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所以,员工持股对象一般以核心骨干为主。
(2)员工持股收益与企业未来的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员工持股对员工的出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有相应的要求,不同的员工两方面能力不一,因此不宜全员持股。
(3)从目前三批共50家国企改革试点企业来看,无一实施全员持股。以中国联通为例,其实施股权激励的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该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以及由公司控股控股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
综合以上因素,虽现有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企业实施全员持股,但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和管理需求,中美嘉伦建议企业在实施员工持股时,应优先选择企业核心骨干作为持股对象,不宜全员持股。
2、在持股数量方面,不宜平均持股
平均持股不易激发员工积极性,且各层级员工管理能力、专业能力、出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有所差异。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中美嘉伦建议在经营层、核心骨干、其他员工等层级之间以及同层级正副职之间通过设置不同的系数,拉开各层级之间的持股比例差距,这样既达到股权激励的效果,也能与员工出资能力相匹配,还能避免形成新的大锅饭现象,确保企业资产责任主体到位。
3、在股份类别方面,设计流转股份
《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规定,要坚持以岗定股,动态调整。员工持股要体现爱岗敬业的导向,与岗位和业绩紧密挂钩。建立健全股权内部流转和退出机制,避免持股固化僵化。中美嘉伦建议企业在实施员工持股时,可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股份分为基本股、岗位股和预留股三类。基本股主要面向经营层等高层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满足一定条件后,即可终身持有;岗位股为针对特定岗位而定,持股人员岗位变动后,将不享有该股权,以保持关键岗位人员稳定,也防止股权固化;而预留股则是为确保激发基层人员积极性而设立,基层人员晋升后则可以享有该股权。
除了持股对象选择、持股数量及比例、持股类别,员工持股还涉及到授予条件、股权价格、持股平台、股权转让、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内容,实施员工持股的企业必须制定相应的股权管理办法和员工持股细则,对员工股权进行规范化管理。中美嘉伦作为专业服务国企改革的咨询机构,拥有丰富的改革改制经验,可为有需要的企业提供改革方案制订、改革风险评估、员工持股方案及员工持股股权管理办法制订等咨询服务,引导并协助企业顺利开展员工持股。

5. 国企改革中如何制定与实施员工持股方案

我曾经咨询过中大咨询的专家,专家认为员工持股方案应结合国企当前实际情况和未来改革方向,量身构建员工持股方案模型,有以下5个关键要点:
1、合规要求:除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国家政策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员工持股的要求。
2、预留分配:员工持股特别要注意现有人员与未来引进人员数量的比值进行首发分配和预留分配,解决历史贡献和未来发展的问题。
3、退出转让:完善员工所持股份权益的退出与转让机制,既要合法合规,又要保障员工的合理权益。
4、同股同价:员工持有公司股份,看似“同股同价”,其实退出机制存在隐含风险。
5、保障机制:为保障国企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须结合企业实际完善保障机制。

国企改革中如何制定与实施员工持股方案

6.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

积极推进各类企业股份制改革。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鼓励职工自愿投资入股,制订改制方案,要从企业实际出发,综合考虑职工安置、机制转换、资金引入等因素。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鼓励辅业企业的职工持有改制企业股权,但国有企业主业企业的职工不得持有辅业企业股权。国有大型企业改制,要着眼于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满足企业发展资金需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择优选取投资者,职工持股不得处于控股地位。国有大型科研、设计、高新技术企业改制,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对企业中长期发展有直接作用的科技管理骨干,经批准可以探索通过多种方式取得企业股权,符合条件的也可获得企业利润奖励,并在本企业改制时转为股权;但其子企业(指全资、控股子企业,下同)改制应服从集团公司重组上市的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7.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

法律分析:积极推进各类企业股份制改革。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鼓励职工自愿投资入股,制订改制方案,要从企业实际出发,综合考虑职工安置、机制转换、资金引入等因素。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鼓励辅业企业的职工持有改制企业股权,但国有企业主业企业的职工不得持有辅业企业股权。国有大型企业改制,要着眼于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满足企业发展资金需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择优选取投资者,职工持股不得处于控股地位。国有大型科研、设计、高新技术企业改制,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对企业中长期发展有直接作用的科技管理骨干,经批准可以探索通过多种方式取得企业股权,符合条件的也可获得企业利润奖励,并在本企业改制时转为股权;但其子企业(指全资、控股子企业,下同)改制应服从集团公司重组上市的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

8. 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企业 有哪些企业

  目前,只有试点企业的条件,并没有正式的试点企业目录。
  该政策今年8月份才公布,不可能那么快确定具体的试点企业目录。
  试点企业条件:
  (一)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
  (二)股权结构合理,非公有资本股东所持股份应达到一定比例,公司董事会中有非公有资本股东推荐的董事。
  (三)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建立市场化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和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
  (四)营业收入和利润90%以上来源于所在企业集团外部市场。
  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以下统称科技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中央企业二级(含)以上企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一级企业原则上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违反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有关规定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