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房地产税丨房地产税渐行渐近,对市场有何影响?

2024-05-17 18:10

1. 探讨房地产税丨房地产税渐行渐近,对市场有何影响?

房地产税渐行渐近。
5月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这被业内人士评价为“决定房产税立法、征收的四个单位聚齐了,信号意义非同一般”。
房产税立法板上钉钉但过程却漫长
自2013年中央首次提出对房地产税加快立法后,“房地产税立法”任务已板上钉钉,房地产税立法何时启动的话题也备受关注。
2015年8月5日,房地产税法第一次明确进入中国人大立法规划。
2018年9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11部税法同时亮相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拟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
2019年3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在回应房地产税立法问题时表示,“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在今年3月1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文)(下称《规划和纲要》)中,“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被写入这份谋划未来5年发展及2035年远景目标的《规划和纲要》中。
《规划和纲要》第二十一章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提到,“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
此外,从去年年底以来,财政部在半年内四次提及房地产税。
但在今年4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并未提及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推出时机到了吗?
在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看来,房地产税有明确的推进路径,即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但现在看,房地产税需要加速。疫情后,房价加速上涨的同时,房产对贫富分化的推动作用明显扩大。富人炒房避险需求增加,高档商品住宅价格上涨得更快,迫切需要用税收手段来调节。
那么,此次财政部等四部门齐聚北京召开座谈会是否意味着房地产税推出时机已到?
贝壳研究院首席分析师许小乐指出,我认为目前房地产税的法理基础、技术手段并不存在多大的挑战,只是在中美贸易战、新冠疫情等诸多国内外重大事件的挑战中,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时机出台,保证政策出台之后不会对市场预期造成过大的冲击。
其认为,可能存在的挑战是,房价资产价格的不断上涨带来税收成本提高,以及对家庭住房拥有情况的了解不充分。如果随着房价与居民债务的螺旋上升,越往后,土地价格和房价与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越背离,税收越来越体现在对资产价格征税,可能会提升居民的实际支付压力。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张平在其发表的《中国房地产税改革的治理意义》中提到,对居民和企业来说,大多数税种都是缴得越少越好。开征房地产税必然面临众多的阻力和疑议,需要政府在开征之前和实施过程中以不同方式不断向居民做出解释。
房地产税出台会对市场产生什么影响?
许小乐认为,房地产税出台,短期会让市场供需关系进行一次重构,主要是多套房业主根据自身的支付成本进行评估,短期可能会有部分房源出手,存在一次脉冲效应,业主降价出售会导致价格短期下行,冲击大小取决于家庭住房拥有情况。这些城市通常是一些需求比较旺盛的城市,供给端的冲击很快会被需求端消化,房地产价格变为卖方的定价加上税收,卖方的定价是否会上涨,仍然取决于城市市场的供需关系。从长期看,房地产税本质上是一项成本,会让整体市场的交易变少。这项成本最终会由市场承担,具体是买房人还是开发商承担,取决于双方的价格弹性,税收负担更多落在缺乏弹性的一方身上。
在张平看来,房地产税是多元的。其指出,在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方面,房地产税有潜力成为地方政府稳定的主体收入来源,进而有助于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通过房地产税与地方公共服务的激励相容,形成地方“房地产税-公共服务”调节机制;作为一种住房持有成本,有助于抑制居民的投机购房需求和削减住房的资产属性;通过将部分税收用于地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运营,建立地方商品房与保障房的反馈机制;此外,还能体现房地产税的受益税和调节税属性。房地产税开征后,即便开始时适当放宽减免额度、税率较低,仍然可能面临各种问题。由于居民已经建立房产持有成本会逐步增加的预期,所以在一开始就会对整个房地产业产生一定的影响。政府需要在房地产业的生产、消费、流通等几个方面做好相关预案,充分运用好手中的政策工具,保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李宇嘉的观点是,税收的功能,除了组织财政收入之外,更重要的就是调节收入差距。因此,当下房地产的状况、财富分配的状况,迫切需要税收来调节。估计热点城市会加快本地实施方案研究,对二套及以上住房、超面积住房开启征收
另外,李宇嘉指出,中国会参考国际上共性的制度,首先,对低收入、孤寡家庭等弱势群体税收优惠,对首套房或一定面积免税,改善型住房低税率。其次,如同实施房地产税的其他国家一样,我国也会通过评估价打折(美国有些州打3-4折),房价上涨时降低税率(美国有些州税率低至0.2%),将税收支出占居民收入之比控制在一定幅度(美国、日本在3%-5%),控制税负。考虑到限制房地产税用途,如专项用于学区建设,严格“以需定支”,年底税票上列出用途明细等国际惯例,房产税征收有助于夯实税收对接公共服务供给,降低生活成本,加强社会保障。再参考到,个税提高起征点、增加税前抵扣项,个人总税收贯彻“有增有减”、结构性减税,总税负不增加的原则。而且,从间接税到直接税的转换,具有建设公民社会,塑造新财富观,构建公民纳税和政府服务的自主意识和良性循环的改革效应。

探讨房地产税丨房地产税渐行渐近,对市场有何影响?

2. 2014房地产税收政策最新解读,税收调整对房价有何影响

2014房地产税收政策最新解读,税收调整对房价有何影响?

             首先,我们来看房产税是什么呢,房产税其实就是以房屋做为征税的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在各国都有,这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这也是国家宏观的调整房产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的一大举措。税收的征集意在缓解社会矛盾,缩小贫富差距,能够有利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减少两级分化,实现社会和谐。房产税开征后收到的税都去哪儿了?其实这个问题中央早就有文件指示。地方上收的房产税属于地方财政收入,为了有效的解决贫富差距大的情况,这些房产税将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实现了房产税开征对房价的影响,这样从实质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等民生问题。这样惠及百姓,既取之于民,又用之于民,充分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2013年房地产最新税收政策显示:3月1日,“新国五条”细则发布,其中明确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将会按照个人所得的20%征收,这堪称政府使用税收手段调节房地产的最严厉之举。除此之外,细则还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并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

  其实从政府的整体调控思路来看,未来可能会更多使用税收手段,那么在此次针对房地产的交易环节进行高额征税后,房地产保有环节的调控手段——房产税,是否将因此而进一步扩大,甚至更严厉,目前看来趋势明显。

  众多业界专家也均认为,下一步政策很可能是针对多套房的持有者,征收房产税,而且税率有可能超过1%。  
  试点扩大

  实际上,关于房产税将扩大试点范围的消息近一年来都不绝于耳,而在“新国五条”细则出台之前,最新的版本则是湖南湘潭、武汉、杭州等地已确认做好试点准备。

  虽然武汉和杭州两地随后予以否认,但湖南湘潭却最终确定将试点房产税,这也成为继上海和重庆后,第三个确定试点房产税的城市。

  2013年2月28日,湖南省地税局证实,湖南将在湘潭市启动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此次改革对象涉及企业和事业单位,但暂不涉及个人房产,具体实施时间还未确定。

  对于湖南湘潭此举,市场分析认为,该试点方案旨在防止企业盲目圈地,遏制利用土地和房地产来投机,同时对开发企业的取地成本、周期也会有影响,将增加企业的土地持有成本。

  尽管湘潭的房产税试点方案还有待实施细则的明确,但仅就趋势而言,房产税试点范围扩大已是事实。

  业界人士更是指出,目前上海、重庆两地的房产税试点已满2年时间,虽然试点成果暂未公布,但仅从试行的效果来看,政策效应已经初步显现。

  而基于此,业界得出的基本判断是,扩大房产税范围将成为新一轮调控的重要手段。

  如今,“新国五条”也明确指出要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因此不少专家更坚信,从地区上来说,今年至少会扩到北京、广州和深圳等一线城市,以及少数高房价的二线城市。

  还有专家更是指出,2013房产税试点扩围应该在总结上海和重庆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采劝“宽门槛、高税率”的思路。
       房产税费应该如何解读呢?房房产税费是除了个人所得税以外,很多房屋拥有者需要缴纳的一种费用。房产税的缴纳是有产权所有者履行的,房产税具体指的是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包括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契税3%、个人所得税1%以及手续费。

        在郑州房产税该不该开征,这个问题引起的讨论还是相当多的。 房产税自2011年初开始在上海、重庆两地试点,虽此前多次传出试点扩围的消息,但均被相关部门辟谣。对于沪渝两地的试点,贾康评价称,两地在先行先试的动作方面,都切入了实际的改革进程,积累了必要的本土经验。“这两个地区并不是简单的收税,而是在制度建设上的破冰和试水。”在2014博鳌房地产论坛上,贾康表示,2016年作为全面改革重头戏,房地产税在2016年以前加快立法应该会实现。 “按照中央的意图,给我们剩下的时间就是两年,今年年底以前有望听到消息。”

       那么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有什么呢?如果开征房产税,肯定会对地方财政收入产生影响,影响的效果和程度与地方房地产市场结构有很密切联系。房产税开征对房价的影响是一个整体,而房产税只是这个整体一个组成部分,我们应该明白房产税开征只是对税金进行调整,不足以对房价造成巨大影响。我们应该听从政府的宏观调控,顺应潮流,正确认识房产税开征对房价的影响。
(大河报房产)

3. 房地产税渐行渐近 对市场有何影响?

房地产税渐行渐近。
5月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这被业内人士评价为“决定房产税立法、征收的四个单位聚齐了,信号意义非同一般”。
房产税立法板上钉钉但过程却漫长
自2013年中央首次提出对房地产税加快立法后,“房地产税立法”任务已板上钉钉,房地产税立法何时启动的话题也备受关注。
2015年8月5日,房地产税法第一次明确进入中国人大立法规划。
2018年9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11部税法同时亮相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拟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
2019年3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在回应房地产税立法问题时表示,“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在今年3月1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文)(下称《规划和纲要》)中,“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被写入这份谋划未来5年发展及2035年远景目标的《规划和纲要》中。
《规划和纲要》第二十一章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提到,“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
此外,从去年年底以来,财政部在半年内四次提及房地产税。
但在今年4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并未提及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推出时机到了吗?
在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看来,房地产税有明确的推进路径,即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但现在看,房地产税需要加速。疫情后,房价加速上涨的同时,房产对贫富分化的推动作用明显扩大。富人炒房避险需求增加,高档商品住宅价格上涨得更快,迫切需要用税收手段来调节。
那么,此次财政部等四部门齐聚北京召开座谈会是否意味着房地产税推出时机已到?
贝壳研究院首席分析师许小乐指出,我认为目前房地产税的法理基础、技术手段并不存在多大的挑战,只是在中美贸易战、新冠疫情等诸多国内外重大事件的挑战中,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时机出台,保证政策出台之后不会对市场预期造成过大的冲击。
其认为,可能存在的挑战是,房价资产价格的不断上涨带来税收成本提高,以及对家庭住房拥有情况的了解不充分。如果随着房价与居民债务的螺旋上升,越往后,土地价格和房价与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越背离,税收越来越体现在对资产价格征税,可能会提升居民的实际支付压力。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张平在其发表的《中国房地产税改革的治理意义》中提到,对居民和企业来说,大多数税种都是缴得越少越好。开征房地产税必然面临众多的阻力和疑议,需要政府在开征之前和实施过程中以不同方式不断向居民做出解释。
房地产税出台会对市场产生什么影响?
许小乐认为,房地产税出台,短期会让市场供需关系进行一次重构,主要是多套房业主根据自身的支付成本进行评估,短期可能会有部分房源出手,存在一次脉冲效应,业主降价出售会导致价格短期下行,冲击大小取决于家庭住房拥有情况。这些城市通常是一些需求比较旺盛的城市,供给端的冲击很快会被需求端消化,房地产价格变为卖方的定价加上税收,卖方的定价是否会上涨,仍然取决于城市市场的供需关系。从长期看,房地产税本质上是一项成本,会让整体市场的交易变少。这项成本最终会由市场承担,具体是买房人还是开发商承担,取决于双方的价格弹性,税收负担更多落在缺乏弹性的一方身上。
在张平看来,房地产税是多元的。其指出,在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方面,房地产税有潜力成为地方政府稳定的主体收入来源,进而有助于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通过房地产税与地方公共服务的激励相容,形成地方“房地产税-公共服务”调节机制;作为一种住房持有成本,有助于抑制居民的投机购房需求和削减住房的资产属性;通过将部分税收用于地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运营,建立地方商品房与保障房的反馈机制;此外,还能体现房地产税的受益税和调节税属性。房地产税开征后,即便开始时适当放宽减免额度、税率较低,仍然可能面临各种问题。由于居民已经建立房产持有成本会逐步增加的预期,所以在一开始就会对整个房地产业产生一定的影响。政府需要在房地产业的生产、消费、流通等几个方面做好相关预案,充分运用好手中的政策工具,保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李宇嘉的观点是,税收的功能,除了组织财政收入之外,更重要的就是调节收入差距。因此,当下房地产的状况、财富分配的状况,迫切需要税收来调节。估计热点城市会加快本地实施方案研究,对二套及以上住房、超面积住房开启征收
另外,李宇嘉指出,中国会参考国际上共性的制度,首先,对低收入、孤寡家庭等弱势群体税收优惠,对首套房或一定面积免税,改善型住房低税率。其次,如同实施房地产税的其他国家一样,我国也会通过评估价打折(美国有些州打3-4折),房价上涨时降低税率(美国有些州税率低至0.2%),将税收支出占居民收入之比控制在一定幅度(美国、日本在3%-5%),控制税负。考虑到限制房地产税用途,如专项用于学区建设,严格“以需定支”,年底税票上列出用途明细等国际惯例,房产税征收有助于夯实税收对接公共服务供给,降低生活成本,加强社会保障。再参考到,个税提高起征点、增加税前抵扣项,个人总税收贯彻“有增有减”、结构性减税,总税负不增加的原则。而且,从间接税到直接税的转换,具有建设公民社会,塑造新财富观,构建公民纳税和政府服务的自主意识和良性循环的改革效应。

房地产税渐行渐近 对市场有何影响?

4. 房地产税渐行渐近,对市场有何影响?

房地产税渐行渐近。
5月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这被业内人士评价为“决定房产税立法、征收的四个单位聚齐了,信号意义非同一般”。
房产税立法板上钉钉但过程却漫长
自2013年中央首次提出对房地产税加快立法后,“房地产税立法”任务已板上钉钉,房地产税立法何时启动的话题也备受关注。
2015年8月5日,房地产税法第一次明确进入中国人大立法规划。
2018年9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11部税法同时亮相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拟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
2019年3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在回应房地产税立法问题时表示,“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在今年3月1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文)(下称《规划和纲要》)中,“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被写入这份谋划未来5年发展及2035年远景目标的《规划和纲要》中。
《规划和纲要》第二十一章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提到,“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
此外,从去年年底以来,财政部在半年内四次提及房地产税。
但在今年4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并未提及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推出时机到了吗?
在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看来,房地产税有明确的推进路径,即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但现在看,房地产税需要加速。疫情后,房价加速上涨的同时,房产对贫富分化的推动作用明显扩大。富人炒房避险需求增加,高档商品住宅价格上涨得更快,迫切需要用税收手段来调节。
那么,此次财政部等四部门齐聚北京召开座谈会是否意味着房地产税推出时机已到?
贝壳研究院首席分析师许小乐指出,我认为目前房地产税的法理基础、技术手段并不存在多大的挑战,只是在中美贸易战、新冠疫情等诸多国内外重大事件的挑战中,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时机出台,保证政策出台之后不会对市场预期造成过大的冲击。
其认为,可能存在的挑战是,房价资产价格的不断上涨带来税收成本提高,以及对家庭住房拥有情况的了解不充分。如果随着房价与居民债务的螺旋上升,越往后,土地价格和房价与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越背离,税收越来越体现在对资产价格征税,可能会提升居民的实际支付压力。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张平在其发表的《中国房地产税改革的治理意义》中提到,对居民和企业来说,大多数税种都是缴得越少越好。开征房地产税必然面临众多的阻力和疑议,需要政府在开征之前和实施过程中以不同方式不断向居民做出解释。
房地产税出台会对市场产生什么影响?
许小乐认为,房地产税出台,短期会让市场供需关系进行一次重构,主要是多套房业主根据自身的支付成本进行评估,短期可能会有部分房源出手,存在一次脉冲效应,业主降价出售会导致价格短期下行,冲击大小取决于家庭住房拥有情况。这些城市通常是一些需求比较旺盛的城市,供给端的冲击很快会被需求端消化,房地产价格变为卖方的定价加上税收,卖方的定价是否会上涨,仍然取决于城市市场的供需关系。从长期看,房地产税本质上是一项成本,会让整体市场的交易变少。这项成本最终会由市场承担,具体是买房人还是开发商承担,取决于双方的价格弹性,税收负担更多落在缺乏弹性的一方身上。
在张平看来,房地产税是多元的。其指出,在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方面,房地产税有潜力成为地方政府稳定的主体收入来源,进而有助于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通过房地产税与地方公共服务的激励相容,形成地方“房地产税-公共服务”调节机制;作为一种住房持有成本,有助于抑制居民的投机购房需求和削减住房的资产属性;通过将部分税收用于地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运营,建立地方商品房与保障房的反馈机制;此外,还能体现房地产税的受益税和调节税属性。房地产税开征后,即便开始时适当放宽减免额度、税率较低,仍然可能面临各种问题。由于居民已经建立房产持有成本会逐步增加的预期,所以在一开始就会对整个房地产业产生一定的影响。政府需要在房地产业的生产、消费、流通等几个方面做好相关预案,充分运用好手中的政策工具,保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李宇嘉的观点是,税收的功能,除了组织财政收入之外,更重要的就是调节收入差距。因此,当下房地产的状况、财富分配的状况,迫切需要税收来调节。估计热点城市会加快本地实施方案研究,对二套及以上住房、超面积住房开启征收
另外,李宇嘉指出,中国会参考国际上共性的制度,首先,对低收入、孤寡家庭等弱势群体税收优惠,对首套房或一定面积免税,改善型住房低税率。其次,如同实施房地产税的其他国家一样,我国也会通过评估价打折(美国有些州打3-4折),房价上涨时降低税率(美国有些州税率低至0.2%),将税收支出占居民收入之比控制在一定幅度(美国、日本在3%-5%),控制税负。考虑到限制房地产税用途,如专项用于学区建设,严格“以需定支”,年底税票上列出用途明细等国际惯例,房产税征收有助于夯实税收对接公共服务供给,降低生活成本,加强社会保障。再参考到,个税提高起征点、增加税前抵扣项,个人总税收贯彻“有增有减”、结构性减税,总税负不增加的原则。而且,从间接税到直接税的转换,具有建设公民社会,塑造新财富观,构建公民纳税和政府服务的自主意识和良性循环的改革效应。

5. 房地产税渐行渐近 对市场有何影响?

房地产税渐行渐近。
5月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这被业内人士评价为“决定房产税立法、征收的四个单位聚齐了,信号意义非同一般”。
房产税立法板上钉钉但过程却漫长
自2013年中央首次提出对房地产税加快立法后,“房地产税立法”任务已板上钉钉,房地产税立法何时启动的话题也备受关注。
2015年8月5日,房地产税法第一次明确进入中国人大立法规划。
2018年9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11部税法同时亮相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拟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
2019年3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在回应房地产税立法问题时表示,“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在今年3月1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文)(下称《规划和纲要》)中,“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被写入这份谋划未来5年发展及2035年远景目标的《规划和纲要》中。
《规划和纲要》第二十一章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提到,“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
此外,从去年年底以来,财政部在半年内四次提及房地产税。
但在今年4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并未提及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推出时机到了吗?
在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看来,房地产税有明确的推进路径,即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但现在看,房地产税需要加速。疫情后,房价加速上涨的同时,房产对贫富分化的推动作用明显扩大。富人炒房避险需求增加,高档商品住宅价格上涨得更快,迫切需要用税收手段来调节。
那么,此次财政部等四部门齐聚北京召开座谈会是否意味着房地产税推出时机已到?
贝壳研究院首席分析师许小乐指出,我认为目前房地产税的法理基础、技术手段并不存在多大的挑战,只是在中美贸易战、新冠疫情等诸多国内外重大事件的挑战中,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时机出台,保证政策出台之后不会对市场预期造成过大的冲击。
其认为,可能存在的挑战是,房价资产价格的不断上涨带来税收成本提高,以及对家庭住房拥有情况的了解不充分。如果随着房价与居民债务的螺旋上升,越往后,土地价格和房价与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越背离,税收越来越体现在对资产价格征税,可能会提升居民的实际支付压力。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张平在其发表的《中国房地产税改革的治理意义》中提到,对居民和企业来说,大多数税种都是缴得越少越好。开征房地产税必然面临众多的阻力和疑议,需要政府在开征之前和实施过程中以不同方式不断向居民做出解释。
房地产税出台会对市场产生什么影响?
许小乐认为,房地产税出台,短期会让市场供需关系进行一次重构,主要是多套房业主根据自身的支付成本进行评估,短期可能会有部分房源出手,存在一次脉冲效应,业主降价出售会导致价格短期下行,冲击大小取决于家庭住房拥有情况。这些城市通常是一些需求比较旺盛的城市,供给端的冲击很快会被需求端消化,房地产价格变为卖方的定价加上税收,卖方的定价是否会上涨,仍然取决于城市市场的供需关系。从长期看,房地产税本质上是一项成本,会让整体市场的交易变少。这项成本最终会由市场承担,具体是买房人还是开发商承担,取决于双方的价格弹性,税收负担更多落在缺乏弹性的一方身上。
在张平看来,房地产税是多元的。其指出,在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方面,房地产税有潜力成为地方政府稳定的主体收入来源,进而有助于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通过房地产税与地方公共服务的激励相容,形成地方“房地产税-公共服务”调节机制;作为一种住房持有成本,有助于抑制居民的投机购房需求和削减住房的资产属性;通过将部分税收用于地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运营,建立地方商品房与保障房的反馈机制;此外,还能体现房地产税的受益税和调节税属性。房地产税开征后,即便开始时适当放宽减免额度、税率较低,仍然可能面临各种问题。由于居民已经建立房产持有成本会逐步增加的预期,所以在一开始就会对整个房地产业产生一定的影响。政府需要在房地产业的生产、消费、流通等几个方面做好相关预案,充分运用好手中的政策工具,保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李宇嘉的观点是,税收的功能,除了组织财政收入之外,更重要的就是调节收入差距。因此,当下房地产的状况、财富分配的状况,迫切需要税收来调节。估计热点城市会加快本地实施方案研究,对二套及以上住房、超面积住房开启征收
另外,李宇嘉指出,中国会参考国际上共性的制度,首先,对低收入、孤寡家庭等弱势群体税收优惠,对首套房或一定面积免税,改善型住房低税率。其次,如同实施房地产税的其他国家一样,我国也会通过评估价打折(美国有些州打3-4折),房价上涨时降低税率(美国有些州税率低至0.2%),将税收支出占居民收入之比控制在一定幅度(美国、日本在3%-5%),控制税负。考虑到限制房地产税用途,如专项用于学区建设,严格“以需定支”,年底税票上列出用途明细等国际惯例,房产税征收有助于夯实税收对接公共服务供给,降低生活成本,加强社会保障。再参考到,个税提高起征点、增加税前抵扣项,个人总税收贯彻“有增有减”、结构性减税,总税负不增加的原则。而且,从间接税到直接税的转换,具有建设公民社会,塑造新财富观,构建公民纳税和政府服务的自主意识和良性循环的改革效应。

房地产税渐行渐近 对市场有何影响?

6. 专家:推出房地产税目前非最好时机

新京报:近期学界的一个观点是,城镇化的巨大发展空间是中国经济韧性和动力之一。城镇化应该如何推进以更有效成为经济增长的动力?
李铁:在我国城镇化加速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问题是成本过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对中国经济的贡献。但解决成本高的问题并非无路可走。

李铁 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首席经济学家    
第一,当部分中心城市的发展因成本高难以继续扩大招商引资规模的时候,可以把发展空间扩大、延伸到周边的中小城市、小城镇,释放出中小城市、小城镇的活力。
第二,目前农民进城成本普遍偏高,这也阻碍了城镇化的发展,要给农民低成本的城镇化创造适合的空间。
第三,最重要的就是推动户籍改革,把外来人口投资和消费积极性等释放出来,从而激发经济的活力。
新京报:目前房地产市场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李铁:目前房地产市场最大的问题是我们不愿意调整房地产的政策,是因为担心再次出现房地产过热。比如我们现在反对坚决炒房,也采取了包括限价等在内的各种措施。这是因为在房地产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太高,推动了房地产的供给过热。如果地方政府没有及时转型,如果再松动房价的话,房价反弹形成的压力会超预期,也会造成新一轮房地产过热,这也是中央政府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因此,解决房地产问题,首要要解决的是地方政府转型的问题,要改变以往依靠卖地增收的房地产发展模式,在观念和体制上都要进行变革。只有尽早地推进改革,调整地方政府的发展模式,之后再减少堵、压等各种行政政策来稳定市场,有利于通过市场发展的规律来疏解房地产的问题。
我一直比较担心的是,地方城市政府在发展房地产上的积极性大于市场和企业的积极性。本来房地产市场存在稳定的波动,但一旦地方政府积极干预之后,这种波动就会被放大很多,可能会导致一发不可收,也会导致严重的过剩。解决房地产的问题,我们要通过各种政策把地方城市政府的积极性有效地约束住,使得房地产回归市场,之后用包括大范围空间内调节供给等措施来解决房价过高等方面的问题。
新京报:房地产税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热点。在目前内外部的经济环境下,房地产税的推进情况可能是怎样的?
李铁:房地产税的出发点是调整城市转型,把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矫正为长期行为,同时通过税收来遏制房地产方面的过度投资。但目前看,房地产税的推出处于两难的境地。因为利益结构一旦固化之后,就难以进行调整,把钱从房子拥有者兜里往外掏是很难的事情,这也是房地产税的推进一直很缓慢的原因。
同时从经济环境看,也与目前中国的推进减税措施相悖。因此,可以说,从长期看,从改革的出发点上看,推出房地产税是一件好事儿,但目前并不是推出房地产税最好的时机。

7. 专家:推出房地产税目前非最好时机

新京报:近期学界的一个观点是,城镇化的巨大发展空间是中国经济韧性和动力之一。城镇化应该如何推进以更有效成为经济增长的动力?
李铁:在我国城镇化加速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问题是成本过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对中国经济的贡献。但解决成本高的问题并非无路可走。

李铁 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首席经济学家    
第一,当部分中心城市的发展因成本高难以继续扩大招商引资规模的时候,可以把发展空间扩大、延伸到周边的中小城市、小城镇,释放出中小城市、小城镇的活力。
第二,目前农民进城成本普遍偏高,这也阻碍了城镇化的发展,要给农民低成本的城镇化创造适合的空间。
第三,最重要的就是推动户籍改革,把外来人口投资和消费积极性等释放出来,从而激发经济的活力。
新京报:目前房地产市场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李铁:目前房地产市场最大的问题是我们不愿意调整房地产的政策,是因为担心再次出现房地产过热。比如我们现在反对坚决炒房,也采取了包括限价等在内的各种措施。这是因为在房地产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太高,推动了房地产的供给过热。如果地方政府没有及时转型,如果再松动房价的话,房价反弹形成的压力会超预期,也会造成新一轮房地产过热,这也是中央政府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因此,解决房地产问题,首要要解决的是地方政府转型的问题,要改变以往依靠卖地增收的房地产发展模式,在观念和体制上都要进行变革。只有尽早地推进改革,调整地方政府的发展模式,之后再减少堵、压等各种行政政策来稳定市场,有利于通过市场发展的规律来疏解房地产的问题。
我一直比较担心的是,地方城市政府在发展房地产上的积极性大于市场和企业的积极性。本来房地产市场存在稳定的波动,但一旦地方政府积极干预之后,这种波动就会被放大很多,可能会导致一发不可收,也会导致严重的过剩。解决房地产的问题,我们要通过各种政策把地方城市政府的积极性有效地约束住,使得房地产回归市场,之后用包括大范围空间内调节供给等措施来解决房价过高等方面的问题。
新京报:房地产税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热点。在目前内外部的经济环境下,房地产税的推进情况可能是怎样的?
李铁:房地产税的出发点是调整城市转型,把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矫正为长期行为,同时通过税收来遏制房地产方面的过度投资。但目前看,房地产税的推出处于两难的境地。因为利益结构一旦固化之后,就难以进行调整,把钱从房子拥有者兜里往外掏是很难的事情,这也是房地产税的推进一直很缓慢的原因。
同时从经济环境看,也与目前中国的推进减税措施相悖。因此,可以说,从长期看,从改革的出发点上看,推出房地产税是一件好事儿,但目前并不是推出房地产税最好的时机。

专家:推出房地产税目前非最好时机

8. 房地产税以后这样收 这6类人将受影响!

财政部部长肖捷日前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谈及房地产税,明确未来的房地产税将按照房屋评估值征收。
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房地产税征收原则确立
肖捷在上述文章中,首次明确了房地产税将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
1、立法先行
在税收法定原则下,任何新税种必须先立法后征收。因此,“立法先行”已是社会普遍共识。
2、充分授权
“所谓充分授权,应该是给地方政府充分授权,让地方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具体实施方案。”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冯俏彬也持相同观点:“各地房地产情况差异大,因此地方政府对当地房地产情况更熟悉,给地方充分授权,让它在授权范围内选择具体开征时间、适用税率、征收对象,从而有利于房地产税平稳落地。”
肖捷表示在中央统一立法和税种开征权的前提下,根据税种特点,通过立法授权,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地方税收管理权限主要集中在省级。
3、分步推进
“分步推进原则意味着房地产税征收,可能采取先城市后乡镇、先市民后农民、先企业后个人策略逐步实施。” 中国税务学会学术研究委员会副秘书长焦瑞进认为。
房屋的评估值如何确定?
此次肖捷文章提到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此前业内达成共识的按评估值征税首次明确。
业内专家表示,房屋的评估值应是房屋市场价值,而非房产原值(即购房时价格),但由于近些年房价上涨较快,因此最终评估值应该会有折扣。
现行的针对工商业房产征收的房产税在计税时,对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标准由地方确定。
征收房地产税同时,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
对于肖捷文章中提出的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冯俏彬认为,随着对后端居民住房保有环节征税,前端的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将相应降低,确保总体税负平稳,这有利于房地产税推出。
朱为群表示,建设和交易环节的税费负担降低,主要涉及土地增值税制度的改革,以及各种行政性收费改革,具体怎么降可能需要考虑财政承受能力等各种因素。
房地产税能不能抑制房价上涨?
答案是:能! 房地产税的征收能够发挥三个作用。
第一是增加相应的财税收入,后续可以成为房地产领域的一类重要税种,进而较好地支撑公共财政事业,甚至可以更好地进行资金二次分配,进而促进住房保障事业发展。
第二是积极调解收入水平,尤其是对于多套住房持有行为进行干预。换而言之,能够有效地引导购房预期。
第三是能够对房价上涨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征税背后,势必会对各类需求进行管制,这样部分热点城市热点项目的炒作现象会减少,相应地房价上涨的压力也会减少。
如果房地产税来了,谁最害怕?
1.在中心城市囤积了大量住宅的人
伤害指数★★★
从目前民意来看,在中心城市实施“累进制、惩罚性”的房产税,是很有可能的。对于拥有100套住宅的人来说,即便第一套免征、从第五套开始累进税率,他的压力也会非常大。到时候会出现集中抛盘,对中心城市短期房价构成影响。这可能意味着,囤积大量房子的人财富将显著缩水。
2.盲目购买了旅游物业、养老地产的人
伤害指数★★★★
如果不是顶级旅游区,不是配套好、位置佳的房子,旅游地产只能等着免征房地产税。如果不能免征,则其持有成本大增,加上利用率不高,这类房子将成为鸡肋。
3.盲目购买了三四线城市郊区、新区住宅的人
伤害指数★★★★
绝大多数三四五线城市人口增长乏力,各地围绕着高铁站建设的“高铁新城”很多都非常荒凉。如果你盲目在这些地区购买了住宅,未来开征房地产税后也会非常惨。
4.加杠杆、超承受能力买多套房的白领
伤害指数★★★★
如果房地产税的开征,会让房价进入一个平稳期,房子很难套现。这些人“死扛现金流压力”的期限就会加长,生活会变得比较痛苦。
5.在三四线城市囤积了大量住宅的人
伤害指数★★★★★★
相对而言,这种人更惨。即便在三四线城市不实施累进制、惩罚性的房地产税,他们持有房产的成本将大增。但由于多数中西部三四线城市人口增长乏力,很多家庭都拥有多套房,所以很难通过出租转嫁房地产税,而卖房子很有可能找不到接盘侠。
6.手中有多套房、负债率非常高的炒房者
伤害指数★★★★★★
房地产税如果出台这个消息,就足以对这类人产生巨大的压力。因为消息公布后,会加剧市场的僵持,目前仍然拿了很多房子、承担巨大债务的炒房者,将会非常困难。他们只能选择斩仓,否则房子可能断供被银行申请查封、拍卖,到那时套现价格会更低。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11-1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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