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社保征缴中心办理

2024-05-17 23:29

1. 合肥市社保征缴中心办理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证件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3)地税登记证;(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二、表格填报说明:1、社会保险登记表“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险种国有、集体企业三资、私营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单位缴纳个人缴纳单位缴纳个人缴纳单位缴纳个人缴纳养老保险22%7%20%7%13%7%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办理如下: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1)到当地财政局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本表一式四份,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表及汇补表交附给公积金办理银行。二、单位为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如下:新的正式录用职工或者新调入及调出职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并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职工办理帐户转移。三、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10%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5%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5%计缴。)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办理手续如下: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理的,原单位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经“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变更登记表》到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办理手续如下: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并自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二十日内持“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注销登记表》,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续。失业保险相关手续如下:新参保失业保险的公司应在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如做异动的单位需在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开出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再拿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登记办理手续,并盖上现管辖失业办的章,然后,再拿到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盖章;最后,在拿到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办理此事。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1、在失业办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缴费单位月度缴费基数申报(异动)表及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一式四份)。相关证件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3)地税登记证及复印件;(4)财务报表及工资表;(5)软盘一张拷贝(做一份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拷贝到失业办作记录;二、失业保险缴存比例如下: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3%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2%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1%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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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社保征缴中心办理

2. 合肥社会保险征缴中心

开户:1.要带着从地税局领取的《合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两份都要带着)(从地税局领这个东西的时候要带着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上需要盖上公章)2.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张3.失业职工要提供《失业证》或者是《劳动和社会保险手册》的原件(没有失业职工就不需要提供了)4.《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一式二份(失业职工一式三份)5.《录用人员登记表》一份(每个员工1人1份,上面需要盖公司公章);6.劳动合同书(每人一份就行了,不需要把几份全都带着)7.《劳动合同信息管理报表》、《单位信息》电子档8.公司公章(如果所有纸质资料都已盖上公章,可带可不带,但以防对方有需要,带着保险一些)参保:去政务新区的劳动及社会保险征缴中心二楼一、备案所需资料1.先到劳动局备案如:《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录用人员登记表》。补办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需要《原始工资表》(劳动局审核盖章后)到政务区申报。2.缴纳社保流程,劳动合同一份,员工一寸蓝底照片2张,(在十三号窗口办理员工的社保卡业务,拿卡当日需要交18元/卡,)二、办理时间:劳动局和社保局的业务办理时间是早上九点到晚上五点,周六周日及大型节假日休息;三、员工的入职参保手续便已全部完成。公司在24日之前办理完参保手续,在次月月头可在“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单位业务办理“入口进入,下载“单位缴费通知单”及“单位应收明细”后,就能看出公司哪些人员已参保,并于当月开始缴纳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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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肥市社保中心电话

四、合肥生育津贴申领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摘要】
合肥市社保中心电话【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合肥市社保中心电话:您好,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51-12333。【回答】
一、合肥生育津贴申领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回答】
二、合肥生育津贴申领条件:职工或配偶所在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按时足额缴纳(不包括补缴)生育保险费。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回答】
三、合肥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生育津贴申报材料,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支付。
2、受理: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3、审查: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按统筹地区规定进行待遇审核,录入信息系统,打印费用审核单;通过信息系统、书面单据,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确认。
4、决定:业务办结及反馈。根据复核结果结算、支付生育津贴,告知办理结果。
5、送达:告知办理结果。【回答】
四、合肥生育津贴申领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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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社保中心电话

4. 合肥社保局电话

合肥社保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电话:0551-12333
  单位地址:
  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可乘坐129路、166路公交车到“市政务办公区”下) 
查询方法一:
  step1:下载“皖事通”APP,登陆注册。
  step2:进入“皖事通”首页,选择地区“合肥市”。
  step3:点击“电子卡包”中的“电子社保卡”进行人脸认证,即可进入“电子社保卡”。
  step4:点击“社保查询”中的“缴费账目明细”,即可完成查询。
  温馨提示:电子卡包若没有绑定电子社保卡,需要提前绑定哦!
当然,除了“缴费账目明细”以外,还有“社保卡基本信息查询”、“社保卡挂失”、“用卡”等多项功能服务。
  查询方法二:
  step1:登录安徽政务网合肥分厅
  step2:进入热点服务,点击“社会保险查询”
  step3: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进行查询

5. 合肥市社保局地址和电话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      
办公电话:0551-63536216、63536161、63536509、63536420、63536393
传真号码:0551-63536423
服务热线:12333
电子邮箱:chenlei@hefei.gov.cn
上班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日正常上班,节假日不办公
公交路线:
1、乘坐公交18路、32路、129路、166路公交车到 市政务办公区北 站下步行190米左右
2、乘坐公交13路、20路公交车到 民主党派办公楼 站下步行290米左右。
3、乘坐502路公交车到 彩虹站 站下步行580米。
4、邮编:230071
5、管辖范围: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
社保局的全称是: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主管部门委托,研究起草
有关地方性社会保险政策;
2.指导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关社会保险工作;
3.组织实施市本级社会保险工作计划,加强业务工作的日常管理,保证计划按时完成;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线管理工作,及时向地税部门提供各项社会保
险征收的原始资料,负责按时拨付各项社会保险基金;
5.负责办理企业参保登记和职工参保、转移、终止、中断等手续,统一核定退休人员的基本
养老金;审核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等费用,并按期足额支付;
6.建立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台账,定期与企业、职工个人账户进行核对,认真做好社会保险系
统计算机开发利用,对各项账、卡和册进行档案化、计算机化管理;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和决算,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稽核工作,负责编制全市社会
保险会计、统计和信息工作;
9.负责承办市政府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合肥市社保局地址和电话

6. 合肥社保局电话是多少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电话:0551-12333,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合肥市行政服务单位,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标准:
1、 思想作风、职业道德好;
2、 业务技能、掌握政策好;
3、 顾全大局、团结互助好;
4、 文明向上、办公效果好;
5、 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好;
6、 开拓进取、求知创新好;
7、 言行一致、行为规范好;
8、 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好。


扩展资料: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相关政策。
七、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办法。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办法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时、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争议仲裁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 合肥社保咨询电话是多少?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51-12333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
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办法,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肥工作或定居政策。
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做好人才服务工作,构建全市人才服务体系。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政策。
(九)贯彻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监督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扩展资料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监督电话:
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 0551-63536141
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0551-63536127
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0551-63536249
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0551-62729916
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0551-63536391
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 0551-64254962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0551-62656755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0551-63536315
参考资料来源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

合肥社保咨询电话是多少?

8. 合肥职工社保中心电话号码

合肥社保个人查询方法:网上、电话、窗口,微信一:电话查询服务热线:12333二:社保局窗口咨询到当地社保局咨询窗口可以咨询个人社保的相关信息。单位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可乘坐129路、166路公交车到“市政务办公区”下)三:网上查询可以通过访问合肥社保局网站进入第一步:登陆合肥社保官网,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第二步:点击左侧“网上办事”第三步:点击下方图片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第四步:输入账号信息登陆进行查询即可重磅提醒:自2017年7月1日开始,停止使用老社保卡。1:未申请办理金融社保卡的人员,请尽快到人社部门社保卡业务经办窗口申请办理金融社保卡。2:已领金融社保卡但未激活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的人员,请尽快到社保卡所属银行网点窗口办理激活手续。激活后,医保个人账户即转入金融社保卡,老社保卡同时自行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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