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中的不征税收入有哪些

2024-05-18 01:45

1. 企业所得税中的不征税收入有哪些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对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又作了具体的解释: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企业所得税中的不征税收入有哪些

2. 企业所得税中的不征税收入有哪些

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及企业取得且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对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又作了具体的解释: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3. 企业所得税中的不征税收入有哪些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对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又作了具体的解释: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企业所得税中的不征税收入有哪些

4.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5.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一,你好,不征税收入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规定专项用途并经批准的财政性资金)。二,免税收入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收入。(5)有些不征税收入,如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收到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核电行业收到的增值税退税款等,一旦改变用途,须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税,且其对应的支出不能税前扣除。税法明文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在特殊情况下可转化成应税收入,其对应的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及企业取得且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免税收入属于税收优惠政策,构成征税收入但予以免除,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内容的规定,纳税人所取得的收入属于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范围的收入都可以认定为不征税收入。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内容规定,针对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6. 不征税收入包括什么

帮考网孙孝群老师详谈注册会计师考试重点考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7. 不征税收入有哪些?

不征税收入包括哪些?
(一) 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1.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2.企业接收无偿划入的国有资产,符合条件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3.软件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符合条件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详见财税〔2012〕27号)。
4.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保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作为不征税收入(详见财税〔2008〕136号)。
不征税收入是否就是免税收入?
当然不是。
免税收入: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
不征税收入: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是法律上规定不予征收的项目。
这里最大的区别在于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而形成的费用或者因形成资产而计提的折旧、摊销,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但是免税收入可以。
财政性资金适用不征税收入条件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作为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性资金后续使用的特殊规定
企业将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不征税收入有哪些?

8. 不征税收入有哪些

法律分析: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不征税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