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控股哪些银行

2024-05-09 15:20

1. 国家开发银行控股哪些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金融机构:
一、金融租赁
国银金融租赁公司: 国银金融租赁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29日,系国家开发银行在原深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深金租)的基础上重组并注资70亿元人民币而设立的。

二、村镇银行
甘肃泾川国开村镇银行
四川北川国开村镇银行
青海大通国开村镇银行
湖北大冶国开村镇银行
湖北宜城国开村镇银行
内蒙古达拉特国开村镇银行
山东龙口国开村镇银行
湖南汨罗国开村镇银行
宁波北仑国开村镇银行
四川巴中国开村镇银行
天津西青国开村镇银行
四川郫县国开村镇银行
北京通州国开村镇银行
深圳龙岗国开村镇银行
吉林镇赉国开村镇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控股哪些银行

2. 国家开发银行有多牛

国家开发银行不仅工资高,还有各种补助,奖金,福利好,正式编制。很多人挤破脑袋都想进入银行工作,因为银行一直被冠以铁饭碗的称号,在银行工作不仅舒服而且待遇好,也就是事少收入高的那种,而政策性银行的待遇更是令人羡慕。【拓展资料】国家开发银行是中央金融企业,成立于1994年,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银行。2008年12月改制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3月,国务院明确国开行定位为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开行注册资本4212.48亿元,股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梧桐树投资平台有限公司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比例分别为36.54%、34.68%、27.19%、1.59%。国开行主要通过开展中长期信贷与投资等金融业务,为国民经济重大中长期发展战略服务。截至2015年末,资产规模12.3万亿元人民币,不良贷款率连续43个季度低于1%,保持一流的市场业绩。穆迪、标准普尔等专业评级机构,连续多年对国开行评级与中国主权评级保持一致。国开行是全球最大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中国最大的对外投融资合作银行、中长期信贷银行和债券银行。2015年,在美国《财富》杂志世界企业500强中排名第87位。2019年7月,发布2019《财富》世界500强:国家开发银行排名67位。2019年9月1日,2019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榜单在济南发布,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9位。“一带一路”中国企业100强榜单排名第732019年12月,国家开发银行入选2019中国品牌强国盛典榜样100品牌。

3. 国家开发银行是

答案C
政策性银行是为确保国家大型基本建设和大宗进出口贸易的顺利完成而设立,并向这些项目提供国家政策性专项贷款的专业银行。其目的是建立健全国家宏观调控体系。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是我国当前的三大政策性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是

4. 哪些银行是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是什么银行

5. 开发银行的中国开发银行

中国的国家开发银行主要是发展两基一支,为民生服务~国家开发银行是1994年根据国务院22号文件成立的政策性金融机构,长期致力于融资支持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简称“两基一支”)的建设和发展。2008年12月,按国务院部署,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3000亿元人民币,财政部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股51.3%和48.7%。国开行改革后主要开展中长期信贷与投资等金融业务,为国民经济重大中长期发展战略服务。国家开发银行目前在境内设有34家分行、2家代表处、香港分行,境外有开罗、莫斯科代表处。全资拥有国开金融、国开证券两家子公司,分别从事投资和投行业务。国家开发银行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开发性金融办行路子,已形成“两基一支”、基层金融和国际合作“一体两翼”的业务发展格局,成为中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中长期投融资主力银行。基础设施融资的主力银行。国开行是我国“两基一支”建设的主力银行,支持了三峡工程、南水北调、西气东输、国家石油储备、京九铁路、京沪高铁、首钢搬迁、北京奥运场馆、上海世博会基础设施等一大批国家重大项目建设。1998年以来,将业务领域拓展到城市基础设施,不断从大城市向中小城市、县域延伸,助力中国城市化发展。以公路为例,截至2009年底,国开行承诺贷款逾2万亿元,覆盖所有公路类型,支持国家高速公路网建成和在建里程的65%,改建农村公路的58%。基层金融创新的倡导者。国开行致力于提供普惠制的金融服务,探索以批发的方法解决千家万户的融资难题。在新农村建设、小企业、低收入家庭住房、节能环保、医疗,以及微贷款、助学贷款、应急贷款等领域,越来越多的百姓感受到国开行的关爱。截至2009年底,国开行累计发放新农村建设贷款5641亿元;发放中小企业贷款1357亿元,支持120万户小企业和经营户,创造335万个就业岗位;发放低收入住房建设贷款1680亿元,帮助275万个低收入家庭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发放助学贷款119亿元,帮助224万名寒门学子走进大学校园。

开发银行的中国开发银行

6. 中国开发银行有哪些?

  中国的开发银行就一个,中国国家开发银行,是一家政策性银行,一般不对个人办理业务,网点特少。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007年8月,国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政策,2007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行联合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共有6个:湖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天津市。其它省市也在积极试点,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1] 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就有了两种选择(只能选择一种):1,由国家开发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由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   从2010年开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都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申请。

  申请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08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于今年6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贷款利率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四)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2.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

  申报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1.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及办理程序
  (一)贷款受理部门   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准备材料   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三)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四)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合同回执寄返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报到后20日内将高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如遇特殊情况,应主动与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本合同所附回执是本合同项下重要凭证,特提醒各位同学,在条件允许下尽量采用挂号信邮寄。   (六)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七)偿还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五、特别提醒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编辑本段六、有关申请材料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1)申请理由应包含家庭经济情况,不能过于简单,应写得情真意切。    (2)所写内容不能与其他材料中的内容相矛盾。   (2)申请书不能涂改。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1)该调查表字迹不能更改、擦拭或有内容的添加。   (2)必须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3)加盖民政部门的公章。   民政部门公章必须含有民政字样(如民政局、民政办公室),业务章无效。   注意:若当地民政部门因故取消,而代之以社会事务办公室,则可以盖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印章,但应同时由当地政府(乡、镇以上级别)出具此种情况的说明。   (4)贷款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亲的姓名必须与各自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5)贫困证明应注明家庭具体人口。   如果家庭人口包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贷款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是独生子女的必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明,如其父母不是独生子女的,要计算出其父母分担(外)祖父母的赡养费,作为家庭支出。   已结婚的兄、姐一般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外)祖父母最好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6)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0元。若把兄弟姐妹算在家庭人口中,如他们有收入,则要把他们的收入计算在内。   (7)调查表中的人口与其他资料中的人口应该一致,不能前后矛盾、混乱。   (8)父母离异的在调查表上应填上父母双方姓名。   3.父亲和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1)如身份证已失效,可用其户口页(要有父母的身份证号码)复印件盖派出所鲜章代替。   (2)如父母离异的,应提供父母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若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抚养情况的内容与实际抚养情况不一致,则应在相应文书上予以注明。   (3)如父母一方(或双方)已故,须在贫困证明中注明已故,同时由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加盖鲜章。   死亡证明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xxx(贷款学生的名字)的父亲或母亲于x年x月x日死亡。最后由公安机关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应加盖学生处资助中心印章。(由学生处统一办理)   5.2个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个见证人中1名是学校老师,1名是学校同学。   6.未满18岁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   7.下岗证和低保证不是申请贷款的必需材料,但如果提供上述证件,则更容易申请到贷款。   8、对已办理了信用卡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除非具备下列条件:信用卡发卡行出具“办理信用卡时不需要收入证明,不需要担保,银行征信系统数据记录错误”的证明。   9、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逐年发放的办法。每个学生仅有一次贷款机会,即已经贷款成功了的学生不得再行申请。   10、所有材料不得用传真件。   11、所有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必须加盖相应机关的红章。   备注:   1.所有资料需要用A4纸张,不是A4纸张的资料可粘贴在A4纸上。   2.各复印件应清晰。   3.书写要工整、规范,用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书写。   4.每份材料上所盖印章必须清晰。   5.所有表格内容应前后一致,不能自相矛盾。
  编辑本段七、2010年各地生源地助学贷款动态
  成都
  24日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市教育局将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面向户籍在我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帮助其顺利升入高校和正常完成学业。据悉,符合条件者可以开始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了。
  山东
  凡山东省籍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山东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可由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以及有关学籍证明,到户口所在农村信用社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自今年起,山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出现了许多新变化:一是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20日;二是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不再通过邮政储蓄银行办理,无需到邮政储蓄银行开户;三是借款合同文本将采用新版本,2009至2010学年的借款合同文本停止使用,由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从2008年正式启动,面向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贷款手续,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每个借款人每年最多可以申请6000元贷款,最长还款期限可达14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甘肃
  目前,甘肃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贷款最长期限为10年,要求大学生毕业后2年内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如果大学生读研,贷款期限还可相应延长。
  福建
  从今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福建省各县(市、区)高校全面实施,与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并行推进、互为补充。为此,福建省积极创新运行体制,并规定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以实现助学贷款的全覆盖、广受益。
  江西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和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青海
  据了解,2008年,青海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因启动时间晚、知晓率低等因素,贷款学生数仅1418人,贷款额为720余万元;2009年,由于我省对这项工作宣传到位、准备充分,贷款人数激增至10655人,贷款额为5261万多元。今年新增人数达8000人,贷款额接近8000万元。
  包头
  近日,从包头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今年包头市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从7月20日开始接受办理。
  资阳
  以前的各类助学贷款都是在学生进入大学后才可办理,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大学生入学前就可以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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