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时中央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分别是

2024-05-19 06:04

1. 汉武帝时中央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分别是

答案C
汉武帝时任用身边侍从、秘书等工作的人为尚书令、侍中等,参与军国大事,形成“中朝”决策机构,以垂相为首由三公九卿组成的机构,演化为执行机构,称为“外朝”。

汉武帝时中央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分别是

2. 汉朝时中央和地方分别实行什么制度

汉朝政治制度 
  中央——三公九卿制
  宰相权利较大.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称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长;太尉管军事,是武官首长;御史大夫掌监察,辅助丞相掌管政治事物.而在汉朝,还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即必须做御史大夫后才能做丞相.而在御史大夫之下,还设有御史中丞,掌管宫内事务.九卿则是太常(掌祭祀鬼神)、光禄勋(掌门房)、卫尉(掌卫兵)、太仆(掌车马)、延尉(掌法律)、大鸿胪(掌礼宾)、宗正(掌皇帝族谱)、大司农(掌全国经济)、少府(掌皇室财政).汉武帝时期,皇权开始大幅膨胀,尚书令的地位大幅抬升.汉武帝将身边重臣如严安、主父偃、朱买臣等为郎加以侍中,与尚书令共议军国大事,组成中朝.原以宰相为首的三公九卿组成外朝.汉朝的选举制度是察举制,以地方推荐为主,考试为辅,考试与推荐相辅而行.推荐过后是还要经过考试覆核;覆核合格后才能量才录用.无论是特举贤良方正,还是岁举孝廉、茂才,均须经过中央覆试.汉代察举制下的考试,在西汉时并不占主导地位,考试只是区分人才高下,授官大小的参考 ,这与后世以考试为主、以推荐为辅的科举制截然不同.至东汉时,为纠正察举荐人之滥,开始注重考试,形成察举与考试相结合的选士制度,而且考试成份日益增加.在推荐基础上加强考试,这是汉代察举制发展的新趋势.荐举为主,考试为辅,是两汉察举制的基本特点.汉朝早期实行征兵制度,男子廿三岁起至五十六岁之间,服役两年.一年包围京师,名为正卒;另一年戍守边郡,叫做戍卒.正卒分为两支,一支为南军,守卫宫城,另一支为北军,保卫首都其他地区.
  地方——郡县制
  秦统一后郡县制遂遍行于全国,汉继秦制,比秦更为严整.司马迁说秦始皇分天下为36郡,《晋书》以为统一后又有所增设,可达40郡之多.汉时不断增立新郡,东汉顺帝时全国共有105郡国.国指诸侯王国 ,武帝以后 ,国的地位相当于郡.一郡所统之县,一般约为20县上下,一郡总人口数以20万左右者居多,多者也可逾百万.汉代一县,其面积大约为方百里.汉代列侯所食之县曰侯国,皇后、公主所食之县曰邑,有少数族居住之县曰道.县之下置有乡、亭、里 .里是民户聚集之处,犹如后世之村落.秦称郡之长官为守 .汉景帝时改名太守,西汉时郡的军事平时似主要由郡尉主管.由于郡守要兼领武事,故当时人常以“郡将”称之.郡之长官,除太守外,秦置监、尉.西汉置尉而不置监.景帝时改尉为都尉.都尉和太守的治所可分设于两地.都尉也设府置官属,在郡中和太守并重,有时可代太守行事.县之长官为令、长.新莽时曾将令、长改名为“宰”.《汉书》说县满万户者,其长官称令,不满者称长.令、长的职责是掌管一县的治安、刑讼及赋敛徭役等事.令、长之下设丞一名,以主文书、仓库和监狱.又设尉,专管武事,大县则设左尉 、右尉各一人.汉代的太守、令、丞、尉皆由中央任免.

3. 汉朝中央实行什么制度?其中什么是决策机构?

西汉前期的中央行政制度早期实行三公九卿制,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称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长;太尉管军事,是武官首长;御史大夫掌监察,辅助丞相掌管政治事物。而在西汉,还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即必须做御史大夫后才能做丞相。而在御史大夫之下,还设有御史中丞,掌管宫内事务。九卿则是太常(掌祭祀鬼神,兼掌教育事宜)、光禄勋(掌门房,兼掌敕诏及吏僚人事,并与卫尉共掌宫中卫兵)、卫尉(掌卫兵)、太仆(掌车马,兼掌全国牧政及驿站)、廷尉(掌法律)、大鸿胪(掌礼宾,兼掌外国及属国交往)、宗正(掌皇帝族谱)、大司农(掌全国经济)、少府(掌皇室财政,兼掌官营手工业作坊)。另外又有将作大匠(掌国家工程营缮)、执金吾(掌京师治安)、大长秋(协助皇后管理后宫),与九卿并称“十二卿”。
汉武帝时期,皇权开始大幅膨胀,内廷尚书令的地位大幅抬升。汉武帝将身边重臣如严安、主父偃、朱买臣等为郎加以侍中,与尚书令共议军国大事,组成中朝。原以宰相为首的三公九卿组成外朝。
东汉光武帝时,三公权力再次大幅被削弱,尚书台权力得到提升。东汉早期的三公是司徒、司空和太尉,三公职位虽高,却无实权。尚书台掌管全国政事,直接对皇帝负责。尚书台设尚书令一人,为其主管长官;尚书仆射一人,为尚书令之副;左右丞各一人,为令、仆之佐。尚书令下分六曹,每曹有尚书一人,侍郎六人。同时,东汉政府还设立三套监察机构,分别是中央的御史台、兼具京官和地方官身份的司隶校尉与地方的州刺史。光武帝同时设立中常侍等宦官职务。一系列的措施大力削弱的三公的权力,尚书则权高位低,同时也为之后的宦官乱政埋下隐忧。
汉献帝建安13年,曹操掌控下的朝政下令废除三公制,恢复汉初旧制,复设丞相,由曹操出任,军国大事一由丞相统任。

汉朝中央实行什么制度?其中什么是决策机构?

4. 汉朝中央实行什么制度?其中什么是决策机构?

汉承秦制
中央三公九卿制

三公
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九卿
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

地方实行郡、县制。东汉末年,是为州、郡、县、三级行政制度。


汉朝政治制度 
中央——三公九卿制
宰相权利较大。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称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长;太尉管军事,是武官首长;御史大夫掌监察,辅助丞相掌管政治事物。而在汉朝,还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即必须做御史大夫后才能做丞相。而在御史大夫之下,还设有御史中丞,掌管宫内事务。九卿则是太常(掌祭祀鬼神)、光禄勋(掌门房)、卫尉(掌卫兵)、太仆(掌车马)、延尉(掌法律)、大鸿胪(掌礼宾)、宗正(掌皇帝族谱)、大司农(掌全国经济)、少府(掌皇室财政)。汉武帝时期,皇权开始大幅膨胀,尚书令的地位大幅抬升。汉武帝将身边重臣如严安、主父偃、朱买臣等为郎加以侍中,与尚书令共议军国大事,组成中朝。原以宰相为首的三公九卿组成外朝。汉朝的选举制度是察举制,以地方推荐为主,考试为辅,考试与推荐相辅而行。推荐过后是还要经过考试覆核;覆核合格后才能量才录用。无论是特举贤良方正,还是岁举孝廉、茂才,均须经过中央覆试。汉代察举制下的考试,在西汉时并不占主导地位,考试只是区分人才高下,授官大小的参考 ,这与后世以考试为主、以推荐为辅的科举制截然不同。至东汉时,为纠正察举荐人之滥,开始注重考试,形成察举与考试相结合的选士制度,而且考试成份日益增加。在推荐基础上加强考试,这是汉代察举制发展的新趋势。荐举为主,考试为辅,是两汉察举制的基本特点。汉朝早期实行征兵制度,男子廿三岁起至五十六岁之间,服役两年。一年包围京师,名为正卒;另一年戍守边郡,叫做戍卒。正卒分为两支,一支为南军,守卫宫城,另一支为北军,保卫首都其他地区。
地方——郡县制
秦统一后郡县制遂遍行于全国,汉继秦制,比秦更为严整。司马迁说秦始皇分天下为36郡,《晋书》以为统一后又有所增设,可达40郡之多。汉时不断增立新郡,东汉顺帝时全国共有105郡国。国指诸侯王国 ,武帝以后 ,国的地位相当于郡。一郡所统之县,一般约为20县上下,一郡总人口数以20万左右者居多,多者也可逾百万。汉代一县,其面积大约为方百里。汉代列侯所食之县曰侯国,皇后、公主所食之县曰邑,有少数族居住之县曰道。县之下置有乡、亭、里 。里是民户聚集之处,犹如后世之村落。秦称郡之长官为守 。汉景帝时改名太守,西汉时郡的军事平时似主要由郡尉主管。由于郡守要兼领武事,故当时人常以“郡将”称之。郡之长官,除太守外,秦置监、尉。西汉置尉而不置监。景帝时改尉为都尉。都尉和太守的治所可分设于两地。都尉也设府置官属,在郡中和太守并重,有时可代太守行事。县之长官为令、长。新莽时曾将令、长改名为“宰”。《汉书》说县满万户者,其长官称令,不满者称长。令、长的职责是掌管一县的治安、刑讼及赋敛徭役等事。令、长之下设丞一名,以主文书、仓库和监狱。 又设尉,专管武事,大县则设左尉 、右尉各一人。汉代的太守、令、丞、尉皆由中央任免。

5. 汉朝中央实行什么制度?其中什么是决策机构?

汉在实行郡县制的同时,又有封国制的存在,这是同秦最大的相异之处。早在楚汉战争时间,刘邦为了分化项羽的阵营,壮大自己的力量,曾封韩信、英布等为王,这些人因为非刘姓,故称"异姓"。由于异姓王非刘邦嫡系,又雄踞一方,在封立后数年之中,他们相继被诛除殆尽。与此同时,刘邦又大封他的子弟为王,称为"同性王",高于列侯。当时封立的"同姓王"共有9国,他们在封国内是国君,权力很大,其政权与中央基本相同,除太傅和丞相由中央任命外,自御史大夫以下的各级官吏,都由诸侯王自己任命。诸侯王还有一定的军权、财权等。史称"郡国并行制"。
  西汉地方行政区划制度。西汉一代二百年间(前202~公元 8)的疆域和政区变化很大。初期的版图小于秦代,北方的河套地区为匈奴所占有,南方五岭以南为赵佗所割据(见南越),东南(今福建、浙南)地区和西南(今贵州、云南、川西南)地区也脱离了中央政权的管辖。全境只有四十余郡,其中大部分郡属汉高祖刘邦所建立的诸侯王国所有。 
  汉初诸侯王国地位远在汉郡之上。景帝三年(前154)平定吴楚七国之乱以后,诸侯王国支郡逐渐被削,诸侯王特权被夺,王国地位降格,与郡同为一级行政区划。汉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遂行郡(国)县两级制,与秦代的单一郡县制实质上没有什么差别。 
  文景两代相继执行的以亲制疏和众建诸侯之策,使王国数目增多,领域缩小;景帝悉收王国支郡以属中央,又使汉郡数目激增,至景帝中元六年(前 144),共有王国二十五(西汉一代王国最高数),汉郡四十三。但是版图仍与汉初一样,并未扩大。 
  汉武帝以后分全国为司隶部一,刺史部十三,共十四个监察区。上述一百零三郡国即依地域分属这十四部。 
  汉高祖刘邦建汉之初,中央机构继承秦制,皇帝之下设三公九卿。在地方上则实行“郡国并行制”,即一方面设郡,另一方面分封同姓子弟为王,建立诸侯国。诸侯国后来逐渐成为割据一方的地方势力。文帝、景帝时,为消除地方势力对中央的威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文帝采纳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建议,把齐国分成六个小王国,把淮南国分为三个小王国,以削弱其力量;景帝采纳晁错“削藩”的建议,削减了几个诸侯王的封区,导致了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国之乱”。“七国之乱”平定后,景帝下令取消了诸侯王的治民权,又减缩诸侯王的统治机构,降低王国官职的等级,使之成为中央直接管理的一级地方行政单位,基本上解决了刘邦实行诸侯王制度的弊病,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转自网友,希望采纳,谢谢

汉朝中央实行什么制度?其中什么是决策机构?

6. 汉朝中央实行什么制度?其中什么是决策机构?

汉朝政治制度 中央——三公九卿制宰相权利较大。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称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长;太尉管军事,是武官首长;御史大夫掌监察,辅助丞相掌管政治事物。而在汉朝,还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即必须做御史大夫后才能做丞相。而在御史大夫之下,还设有御史中丞,掌管宫内事务。九卿则是太常(掌祭祀鬼神)、光禄勋(掌门房)、卫尉(掌卫兵)、太仆(掌车马)、延尉(掌法律)、大鸿胪(掌礼宾)、宗正(掌皇帝族谱)、大司农(掌全国经济)、少府(掌皇室财政)。汉武帝时期,皇权开始大幅膨胀,尚书令的地位大幅抬升。汉武帝将身边重臣如严安、主父偃、朱买臣等为郎加以侍中,与尚书令共议军国大事,组成中朝。原以宰相为首的三公九卿组成外朝。汉朝的选举制度是察举制,以地方推荐为主,考试为辅,考试与推荐相辅而行。推荐过后是还要经过考试覆核;覆核合格后才能量才录用。无论是特举贤良方正,还是岁举孝廉、茂才,均须经过中央覆试。汉代察举制下的考试,在西汉时并不占主导地位,考试只是区分人才高下,授官大小的参考 ,这与后世以考试为主、以推荐为辅的科举制截然不同。至东汉时,为纠正察举荐人之滥,开始注重考试,形成察举与考试相结合的选士制度,而且考试成份日益增加。在推荐基础上加强考试,这是汉代察举制发展的新趋势。荐举为主,考试为辅,是两汉察举制的基本特点。汉朝早期实行征兵制度,男子廿三岁起至五十六岁之间,服役两年。一年包围京师,名为正卒;另一年戍守边郡,叫做戍卒。正卒分为两支,一支为南军,守卫宫城,另一支为北军,保卫首都其他地区。地方——郡县制秦统一后郡县制遂遍行于全国,汉继秦制,比秦更为严整。司马迁说秦始皇分天下为36郡,《晋书》以为统一后又有所增设,可达40郡之多。汉时不断增立新郡,东汉顺帝时全国共有105郡国。国指诸侯王国 ,武帝以后 ,国的地位相当于郡。一郡所统之县,一般约为20县上下,一郡总人口数以20万左右者居多,多者也可逾百万。汉代一县,其面积大约为方百里。汉代列侯所食之县曰侯国,皇后、公主所食之县曰邑,有少数族居住之县曰道。县之下置有乡、亭、里 。里是民户聚集之处,犹如后世之村落。秦称郡之长官为守 。汉景帝时改名太守,西汉时郡的军事平时似主要由郡尉主管。由于郡守要兼领武事,故当时人常以“郡将”称之。郡之长官,除太守外,秦置监、尉。西汉置尉而不置监。景帝时改尉为都尉。都尉和太守的治所可分设于两地。都尉也设府置官属,在郡中和太守并重,有时可代太守行事。县之长官为令、长。新莽时曾将令、长改名为“宰”。《汉书》说县满万户者,其长官称令,不满者称长。令、长的职责是掌管一县的治安、刑讼及赋敛徭役等事。令、长之下设丞一名,以主文书、仓库和监狱。 又设尉,专管武事,大县则设左尉 、右尉各一人。汉代的太守、令、丞、尉皆由中央任免。

7. 汉朝中央实行什么制度?其中什么是决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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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初年,承秦制,实行三公九卿制。辅佐皇帝治国者主要是丞相和御史大夫。
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负责行政,是文官首长,虽然名义上皇帝至高无上,但丞相才是事实上的政府首脑。太尉负责军事,是武官首长,但不常设。御史大夫相负责监察,辅助丞相;其下设有御史中丞,掌管宫内事务。
九卿:太常(掌管祭祀)、光禄勋(掌管门房)、卫尉(掌管卫兵)、太仆(掌管车马)、廷尉(掌管执法)、大鸿胪(掌管礼宾)、宗正(掌管宗室族谱)、大司农(掌管全国田赋)、少府(掌管皇室财政)。
汉武帝雄才大略,力图大权独揽,削弱了丞相的权力,设内朝架空外朝的丞相;大幅提升尚书令的地位,如严安、主父偃、朱买臣等,本为官位低微的侍从,加以侍中衔,与尚书令共议国事。
ps,汉武帝一朝,丞相几乎都没有好下场,不是自己抹了脖子,就是全家族灭。。
汉昭帝时,托孤大臣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的职位辅政,位列丞相之上。汉宣帝虽族灭霍氏,但重权仍归大司马大将军之位。
汉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将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确立起大司马、大司空和丞相鼎足而立的三公制。
汉哀帝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改丞相名为大司徒,又将原有的太傅和新增的太师、太保置于三公之上,头衔高而无实权。
西汉末年,名义上三公最高,但实权归大司马,董贤、王莽均以大司马之位专擅朝政,后者进而改朝换代。
东汉光武帝刘秀因王莽之乱,不设丞相,三公为名义上最高,实权渐归尚书台。御史中丞与司隶校尉、尚书令被称为“三独坐”。
东汉和帝、安帝开始,外戚、宦官更迭专权。窦宪、梁冀等,因外戚而拜大将军,开府置官属,位在三公之上。
东汉末年,董卓自立为相国,居三公之上。
建安十三年,曹操罢三公而又置丞相、御史大夫,自立为丞相,直到曹丕代汉。

汉朝中央实行什么制度?其中什么是决策机构?

8. 汉朝中央实行什么制度?其中什么是决策机构?

西汉前期的中央行政制度早期实行三公九卿制,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称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长;太尉管军事,是武官首长;御史大夫掌监察,辅助丞相掌管政治事物。而在西汉,还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即必须做御史大夫后才能做丞相。而在御史大夫之下,还设有御史中丞,掌管宫内事务。九卿则是太常(掌祭祀鬼神,兼掌教育事宜)、光禄勋(掌门房,兼掌敕诏及吏僚人事,并与卫尉共掌宫中卫兵)、卫尉(掌卫兵)、太仆(掌车马,兼掌全国牧政及驿站)、廷尉(掌法律)、大鸿胪(掌礼宾,兼掌外国及属国交往)、宗正(掌皇帝族谱)、大司农(掌全国经济)、少府(掌皇室财政,兼掌官营手工业作坊)。另外又有将作大匠(掌国家工程营缮)、执金吾(掌京师治安)、大长秋(协助皇后管理后宫),与九卿并称“十二卿”。
汉武帝时期,皇权开始大幅膨胀,内廷尚书令的地位大幅抬升。汉武帝将身边重臣如严安、主父偃、朱买臣等为郎加以侍中,与尚书令共议军国大事,组成中朝。原以宰相为首的三公九卿组成外朝。
东汉光武帝时,三公权力再次大幅被削弱,尚书台权力得到提升。东汉早期的三公是司徒、司空和太尉,三公职位虽高,却无实权。尚书台掌管全国政事,直接对皇帝负责。尚书台设尚书令一人,为其主管长官;尚书仆射一人,为尚书令之副;左右丞各一人,为令、仆之佐。尚书令下分六曹,每曹有尚书一人,侍郎六人。同时,东汉政府还设立三套监察机构,分别是中央的御史台、兼具京官和地方官身份的司隶校尉与地方的州刺史。光武帝同时设立中常侍等宦官职务。一系列的措施大力削弱的三公的权力,尚书则权高位低,同时也为之后的宦官乱政埋下隐忧。
汉献帝建安13年,曹操掌控下的朝政下令废除三公制,恢复汉初旧制,复设丞相,由曹操出任,军国大事一由丞相统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