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被收购是收购股票吗

2024-05-09 13:22

1. 上市公司被收购是收购股票吗

在公司运行中会遇到相关的证券常识,比如说上市公司的收购就是最基础的一个证券常识中的一个小小的问题,我们在公司的正常运行或者是说公司的扩大的时候我们就需要了解好相关知识,才能让公司健康成长!下面就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在网上找到的相关知识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上市公司的收购
(一)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依法定程序公开收购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发行上市的股份以达到对该公司控股或兼并目的的行为。实施收购行为的投资者称为收购人,作为收购目标的上市公司称为被收购公司。
(二)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必须遵守证券法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在收购要约期限内,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相关理解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公开收购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依法发行上市的股份以达到对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或者兼并目的的行为。对此概念应作如下理解:
第一,收购属于对上市公司的收购。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上市公司收购的对象是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不能将上市公司收购的“股份”误认为上市和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也不能理解为上市公司的收购包括收购上市公司上市的“债券”。
第三,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主体为投资者。《证券法》关于收购中的投资者,没有区分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只能理解为任何投资者均可在证券市场上进行收购。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境内个人持股比例作出了明确的限制,使得境内个人不能对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第四,上市公司的收购是一种股权转让行为。上市公司的收购是投资者与投资者之间股权转让行为,而不是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上市公司本身不能收购自己的股份即不能成为收购本上市公司的收购主体。
第五,上市公司收购的目的是进行控股或者兼并。所谓控股,即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享有一定的控制权。所谓兼并,是指投资者将上市公司的全部资产收购为自己所有,使得上市公司的产权发生变化的行为。
证券的发放表示这公司的成长积极公司的壮大,在公司的壮大和成长中我们需要了解的第一项知识就是证券,还有很多需要我们了解,公司越来越大也就会有越来越多的只是需要我们去了解,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在网上找到的相关知识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了!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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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被收购是收购股票吗

2. 上市公司股份如何收购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法定方式,取得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发行在外的股份,以实现对该上市公司控股或者合并的行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收购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要约收购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不是部分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届满15日内,收购人不得更改收购要约条件。(经批准,可变更)协议收购是指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一、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区别
1、交易场地不同
要约收购只能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进行,而协议收购则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场外通过协议转让股份的方式进行;
2、股份限制不同
要约收购在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达到30%时,若继续收购,须向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90%以上时,收购人负有强制性要约收购的义务。而协议收购的实施对持有股份的比例无限制;
3、收购态度不同
协议收购是收购者与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大股东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订立合同收购股份以实现公司控制权的转移,所以协议收购通常表现为善意的;要约收购的对象则是目标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股份,不需要征得目标公司的同意,因此要约收购又称敌意收购。
4、收购对象的股权结构不同
协议收购方大多选择股权集中、存在控股股东的目标公司,以较少的协议次数、较低的成本获得控制权;而要约收购中收购倾向于选择股权较为分散的公司,以降低收购难度。
5、收购性质不同
根据收购人收购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上市公司收购可分为部分收购和全面收购两种。部分收购是指试图收购一家公司少于100%的股份而获得对对该公司控制权的行为,它是公司收购的一种,与全面收购相对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八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3. 公司的股份能收购吗

公司一般不能收购本公司股票,但下列情形可以收购: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4、提出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6、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一、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有哪些
首先,当一个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后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这不包括因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减少,致使法人持有该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普通股的情况。其次,在已经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5%之后,持有目标公司股票的增减变化每达该种股票发行在外总额的2%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目标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做出书面报告并公告。在做出此报告并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和做出报告前不得再进行直接或间接买入或卖出该种股票。(2)做出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在发出收购要约之前,收购人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当收购人持有目标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达到30%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向目标公司所有股票持有者发出收购要约。购买价格取在收购要约发出前12个月内收购要约人购买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二、公司上市一般是需要多长时间
公司上市需要的时间,一般是三到五年,筹备较完善的,也可能一年就能上市。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个特定组成部分,公开发行股票,达到相当规模,经核准其股票进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文件。
上市公司收购的后果主要是公司控股权的转移;而公司兼并必然导致一方或多方公司的解散、法人资格的丧失。
在公司兼并中,兼并各方的股东通常也是兼并后公司的股东。而上市公司收购则是其中一个公司购买另一上市公司的股份,同时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不再是该上市公司的股东。并且,兼并后的公司一般会形成一个新的实体。而在上市公司收购中,被收购的公司则成为收购方的一个子公司。因此,从取得控制权来看,上市公司收购和公司兼并都表现为证券市场取得控制权的行为,但公司兼并会导致被控制方丧失法律人格,而上市公司收购一般不会导致被控制方丧失法律人格。
三、公司发的股权有哪些规定?
公司发给员工的股权有以下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的经股东大会决议后公司可以收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的股份能收购吗

4. 股份公司能收购股东股份吗

1、股份公司一般不能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存在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等情形的除外。
2、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一、股份制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含5人)为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住所是确定公司登记注册级别管辖、诉讼文书送达、债务履行地点、法院管辖及法律适用等法律事项的依据。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公司住所的变更,须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但是,我国目前暂不允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而应采用先发起设立,后公开发行股票的做法。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其股本总额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缴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资本。

5. 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吗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一、股权投资的退出方式有哪些
股权投资的退出方式有第三方收购或大股东回购。一般而言,股权是股东通过履行出资义务向公司缴纳注册资本形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收购公司股份。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奖励公司员工股份;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股份的。
二、公司回购股权归谁
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按照一定的程序将发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购回的行为,目的主要是通过大规模买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来改变公司的资本结构,并通过这一方式达到减少在外流通股份和提升股票价格的作用。也就是说,公司回购股票会影响公司的资本结构,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公司调节自身的资本运用,但是,公司随意回购股票也会造成资本市场的混乱。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理论上不能回购本公司股票,但有四种情形除外,那么,在特定情形下,公司回购的股票应该归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回购的股票应当按照如下方式处理: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的股票: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公司因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而回购的股票:应在六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公司因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所回购的股票,应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三、股份收回程序
股份收回程序: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和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属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公司合并和股东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吗

6. 股份公司能收购股东股份吗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
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后,必须在十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7. 公司可以收购股份吗

法律分析: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可以收购股份吗

8. 公司可以收购个股份吗?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法律依据】《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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