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什么对中国反倾销

2024-05-17 16:25

1. 美国为什么对中国反倾销

  1、美国对中国反倾销是为了保护美国境内企业的生存环境。
  2、反倾销(Anti-Dumping)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3、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议》规定,一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威胁,或对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按照倾销的定义,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会被认为存在倾销。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的差额被称为倾销幅度。所以,确定倾销必须经过三个步骤:确定出口价格;确定正常价格;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格进行比较。

美国为什么对中国反倾销

2. 美国为什么对中国反倾销

原因是中国的产品物美价廉,在美国很受欢迎,对美国企业打击很大,地区经济保护主义,

3. 中国应对美国反倾销的措施

反倾销措施包括临时反倾销措施、价格承诺和反倾销税。初步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包括征收临时反倾销税;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其数额不得超过初步裁定确定的倾销幅度。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以向商务部作出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商务部可以建议但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出口经营者不作出价格承诺或不接受价格承诺建议,不妨碍反倾销案件的调查和确定。是否接受价格承诺,由商务部决定。商务部认为价格承诺能够接受并符合公共利益的,可以决定中止或终止反倾销调查,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或征收反倾销税。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应符合公共利益。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反倾销税税额不得超过终局裁定确定的倾销幅度。法律依据:《反倾销协议》第二十八条规定,初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下列临时反倾销措施:(一)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二)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中国应对美国反倾销的措施

4. 美国为什么对中国反倾销?

中国企业多次被反倾销,个人认为主要是以下原因:
(1)中国企业出口产品价格本身过低,损害进口国市场,导致当地政府贸易保护。
(2)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市场,2001年中国加入WTO同意在针对其出口商品的反倾销案件中,在15年内被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对待,导致在反倾销案件调查中,在选择商品“替代国"价格比较时,处于不利地位。
(3)国内企业反倾销应诉意识低,从某方面增长进口国多次发起反倾销调查。

第二,对策,从中国企业角度来看:
(1)是利用WTO的相关协定,包括《1994年关贸总协定》,《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定》等,以及各成员国家的相关国内法,积极利用相关法律法规,搜索证据,是否出口产品实质阻碍或者实质阻碍威胁到进口国相关产品市场。
(2)即使反倾销调查结束,进口国发布终局裁定,要求征收反倾销税,利用好进口国的反倾销追溯征税体制,积极进行年度复审,力争通过复审取得较低税率,重返该国市场。
(3)是高度关注其他市场动向,提前采取措施,控制出口节奏,尽量避免出现新的贸易救济调查。
(4)企业应及时组建专业的律师、会计师团队,做好应诉工作。

从政府角度来看,应该政府角度我国关于反倾销的法律还很不健全,立法缺陷比较明显,所以,政府应加强反倾销立法工作,结合WTO规则尽快解决法律依据问题,使企业在应诉的时候有法可依。同时,我国政府应尽快建立预警机制、应急处理机制和专门的处理机构,能够迅速反应在短时期内做出有效的应对措施,改变以往被动挨打的局面。也要加强专门法律人才的培养,提高抗辩能力和技巧,并熟练把握国外的相关法律。
从行业协会来看,我国企业相对比较分散,单一企业力量有限,对外交涉力度较小,所以往往在反倾销应诉中处于弱小的一方;单一企业对于整个行业情况也难以及时了解和掌控,所以很难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因此,行业协会应该积极发挥组织作用,利用所掌握的信息优势、成本优势、权威优势、公共关系优势、人才技术优势,促使其在反倾销应诉中起到主导作用。

5. 在国际贸易中什么是反倾销

在贸易中什么是反倾销反倾销(A-D)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正常价格通常是指在一般贸易条件下出口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可比销售价格。如该产品的国内价格受到控制,往往以第三国同类产品出口价格来确认正常价格。与启动反补贴调查不同的是,倾销行为的受害国在开始反倾销调查前没有与当事成员进行磋商的义务;在审查倾销对国内产业的影响时,需要考虑倾销幅度的大小并确定倾销幅度。世贸组织规定,倾销幅度不超过进口价格2%。被反倾销的产品进口量占同类产品进口比例不超过3%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倾销幅度的最低限额。反倾销的最终补救措施是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的数额可以等于倾销幅度,也可以低于倾销幅度。尽管反倾销调查并未结束,但在已经初步裁定存在倾销及其造成的损害,并防止倾销在调查过程中继续造成损害,各当事方已经得到充分的提供情况和发表意见的机会的前提下,受害成员可以采取临时措施。另外一种补救措施是价格承诺。若出口商自愿作出了令人满意的承诺,修改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则调查程序可能被暂停或终止,有关部门不采取临时措施或征收反倾销税。与启动反补贴调查程序一样,一成员政府应该在接到国内受倾销产品损害的企业或产业的申请后,展开反倾销调查。各当事方必须得到关于启动调查的通知。它们包括出口商所在成员政府、出口商或国外生产商、被调查产品的进口商、行业协会、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生产商及其行业协会等。若没有充分证据表明存在倾销及其损害,或者倾销幅度或倾销进口数量低于最低限额,则应终止调查。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只有政府,而不是贸易商和产业界,才能采取反倾销措施。因此,一国的贸易商或产业界必须通过政府来启动反倾销程序。反倾销的出现是国际贸易不断加强的结果,早在二战之前倾销就成为许多国家对外输出的重要方式,所以应运而生的就是反倾销,对于此类问题的解决,不在一个国家单方面的政策实施,而是许多国家在一定的协议下进行同时的政策实施。

在国际贸易中什么是反倾销

6. 美国为什么对中国反倾销?

原因:损害美国商业利益。\x0d\x0a(1)我国产品具有劳动力和原料的双重优势,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明显的有利位置。\x0d\x0a(2)欧盟和美国为代表的一系列国家认为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企业的成本和价格不是由市场决定的,在计算“正常价格”时通常采用“替代法”,具有明显的不公平性。\x0d\x0a(3)近20年来,中国外贸出口迅速增长,年均递增超过10%,高于全球贸易同期增幅近一倍,部分商品的出口数量、增长态势引起了进口国部分生产商的关注和不满。\x0d\x0a(4)一直以来的中美贸易逆差是美国对中国实施反倾销贸易政策的主要原因。\x0d\x0a(5)我国出口的商品总体附加值比较低,多“以量取胜”,甚至存在个别企业低价竞销,授人以柄。\x0d\x0a(6)我国大多数企业缺乏反倾销的相关知识,对反倾销对策不够了解,往往“任人宰割”。美国在不断取得反倾销成功之后,越发随意而大胆地滥用反倾销手段。

7. 什么叫做反倾销?它对中国的有什么影响?

首先,介绍一下倾销这个概念,它的经济学定义是:海外的货物(商品)以低于同样货物(商品)在同一时候在国内市场类似条件下的销售价格出售。
  倾销的法律定义为:出口商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进口国销售产品,并因此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的行为。
  而反倾销就是抵抗上述的行为。 
  自从加入WTO以来,我国的商品出口到了进口国以后,由于物美价廉,影响了进口国的本国产业,而被认为是倾销,受到国外很多反倾销的诉讼,但实际上我们并没有降低价格去销售,这就对中国的出口贸易有很大的影响。

什么叫做反倾销?它对中国的有什么影响?

8. 我国开始对美国展开反倾销措施了吗?

2018年6月16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50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

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产品存在倾销,中国乙醇胺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产品实施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根据裁定,自2018年6月23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乙醇胺产品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倾销幅度(11.7%-97.3%)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9221100、29221200和29221500项下。29221100项下的单乙醇胺盐和29221200项下的二乙醇胺盐不在本反倾销措施产品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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