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博士生落户政策2022最新

2024-05-09 01:59

1. 北京博士生落户政策2022最新

北京博士后落户政策:1、入户条件:(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2、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1)入户申请;(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3、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办理市外迁入。一、户口迁移需要准备的材料:1、身份证(二代证,如果没有办理就须同时在户籍办理办理);2、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3、如果是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4、房产证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二、户口迁移流程:1、申请受理。申请人根据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迁入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受理其迁入业务并可选择“跨省通办”服务。2、准予迁入。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开具迁移人的《户口准迁证》,并打印留存,生成户口准迁电子信息,推送至公安部跨地域户口迁移信息网上备案系统和东北三省户口迁移信息传输平台。3、迁出登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收到户口准迁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查,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留存户口准迁电子信息、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开具《户口迁移证》,并打印留存。同时,生成户口迁移电子信息,推送至公安部跨地域户口迁移信息网上备案系统和东北三省户口迁移信息传输平台。4、办理迁入。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收到户口迁移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核查,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申请人持有的迁出地居民户口簿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缴销或作迁出标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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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北京博士落户2021年新政策

关于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的通告京人社发〔2021〕7号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为做好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一、2021年公示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6045人。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后自行放弃的,落户资格不递补。二、自2021年7月12日起,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本人积分结果及排名。三、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名单自2021年7月12日至19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取得落户资格,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对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电话:010-63135162,传真:010-63135367,联系地址: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00050)。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相关部门将根据反映情况进行查证。经查证属实取消落户资格的,落户资格不递补。四、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时限为2021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请安排好时间,错峰有序办理。今年继续实行电子调函,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审核通过后可前往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五、档案审核由调京后的档案接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材料清单、办理流程详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提示。六、取得2021年积分落户资格人员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日期计算为:截至2020年1月1日(不含)不超过18周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7月12日

3. 北京博士落户2021年新政策

【法律分析】毕业生本科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第十条毕业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硕士及博士毕业生;(二)北京地区高校、京外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在校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除外),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法律依据】《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第八条 原则上毕业生本科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第九条 毕业生所学专业应符合用人单位主营业务发展需要,与岗位匹配度高。第十条 毕业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硕士及博士毕业生;(二)北京地区高校、京外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三)文化行业的编剧、导演、演员、舞台技术等岗位,可引进教育部批准能够独立设置本科的艺术院校本科毕业生;(四)体育行业的运动员、教练员、赛事运营等岗位,可引进全国性专业体育院校本科毕业生;(五)郊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可引进省级师范类高校或其他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六)郊区医疗卫生系统医、药、护、技岗位,可引进省级医学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医、药、技岗位,可引进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含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执行的其他专业)合格的本科毕业生。

北京博士落户2021年新政策

4. 博士后落户北京新政策

博士后落户北京政策如下:1、市、区政府引进的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单位注册资本和纳税已在汉落地,单位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可申请落户,另外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可以落户;2、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可以申请落户。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均可迁入本市落户、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可以落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5. 博士后落户北京新政策

入户条件: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入户申请;投靠人/被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一、基本条件博士后人员及配偶、子女申请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须符合如下条件:1.博士后人员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且人事关系(含行政、工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已转入设站单位6个月以上。2.博士后人员已办理完成博士后出站。3.博士后人员与在京用人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并工作满6个月。在京用人单位是指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单位。企业单位的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在北京市区(县)一级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单位需为高新技术企业。被劳务派遣单位接收,并作为被派遣劳动者就业的,不予办理在京落户。4.配偶、子女办理在京落户须与博士后人员同时申请。随迁配偶与博士后人员婚姻登记日期须早于博士后人员出站日期。随迁子女须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且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下。二、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博士后人员及配偶、子女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应按照如下流程及材料要求:(一)博士后人员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以下称系统)提交出站申请,同时,在线填写《博士后人员户口办理承诺书》并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1.博士后人员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生育服务证等证件原件。2.有效期内的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如无人事管理权限,还须提交与用人单位有人事代理协议、在区级以上人社部门备案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同意接收博士后人员人事档案的意见原件。被录用为公务员,提交《公务员录用备案审批表》原件。3.落户地同意落户意见(或本人、直系亲属房屋所有权证)原件。4.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原件。5.进站时未将户口转入设站单位的博士后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已转入设站单位证明原件。6.用人单位为北京市区(县)一级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单位,提供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二)设站单位根据系统提示审核网上材料和第(一)项所列纸质材料一致性,审核通过后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审核。(三)博士后人员办理出站,并在出站后1年内,在系统上传以下材料:1.博士后人员在用人单位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2.其他必要补充材料。(四)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材料后,通知设站单位集中领取落户介绍信等材料(京外设站单位出站的,可由博士后人员领取)。(五)博士后人员凭落户介绍信及相关证件、材料至公安机关办理在京落户。三、有关要求(一)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提高主体责任意识,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政策宣传解释,认真审核材料,严格把关,保证规范办理相关手续。(二)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落户博士后人员及配偶、子女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所有申请落户人员将在中国博士后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对经查实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办理博士后人员及配偶、子女在京落户;已经落户的,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将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并予以公布,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博士后落户北京新政策

6. 北京博士落户2021年新政策

【法律分析】毕业生本科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第十条毕业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硕士及博士毕业生;(二)北京地区高校、京外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在校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除外),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法律依据】《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 第八条 原则上毕业生本科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第九条 毕业生所学专业应符合用人单位主营业务发展需要,与岗位匹配度高。 第十条 毕业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硕士及博士毕业生;(二)北京地区高校、京外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三)文化行业的编剧、导演、演员、舞台技术等岗位,可引进教育部批准能够独立设置本科的艺术院校本科毕业生;(四)体育行业的运动员、教练员、赛事运营等岗位,可引进全国性专业体育院校本科毕业生;(五)

7. 北京博士后落户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其中博士后人员及配偶、子女申请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 博士后人员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且人事关系(含行政、工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已转入设站单位6个月以上。
(二) 博士后人员已办理完成博士后出站。
(三) 博士后人员与在京用人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并工作满6个月。
(四) 配偶、子女办理在京落户须与博士后人员同时申请。随迁配偶与博士后人员婚姻登记日期须早于博士后人员出站日期。随迁子女须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且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下。文化、体育系统和郊区用人单位可适当引进本科毕业生。引进当年本科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毕业院校为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京外地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其中:
(一) 市属文艺院团编剧、导演、演员、舞台技术岗位可引进经教育部批准能够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
(二) 市属体育专业运动队运动员和教练员岗位可引进全国性专业体育院校本科毕业生;
(三) 郊区中小学教师岗位可引进省级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
(四) 郊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相关单位医、药、护、技岗位可引进省级医学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

法律依据:《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
第十条 用人单位原则上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满1年以上,且经营状况和单位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第十一条 本市高精尖产业用人单位、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市属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不占引进指标。
第十二条 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的毕业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引进:
(一) 毕业生本人为创业企业发起人或主要创始人;
(二) 创业企业创办时本人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10%(不包含股份转让、后期入股等情形);
(三) 创业企业属于高精尖、文化创意等本市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创新创业成效突出。
第十三条 引进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引进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北京博士后落户政策是什么?

8. 北京博士落户新政策

法律分析:规定岁数在35岁内,在读期间不能有社保,需要有单位给名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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