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财政零余额账户

2024-05-01 19:17

1. 什么是财政零余额账户

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为本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及清算。
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营业中单笔支付额5 000万(含5 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财政部零余额账户在国库会计中使用。
预算单位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出。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在财政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财政授权的转账业务一律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在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使用。

扩展资料
零余额账户相关知识
零余额账户需由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开立,并出具证明文件,由开户银行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核发开户许可证。
(一)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已经开立零余额账户的,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尽快规范和明确账户性质;预算单位新开立零余额账户的,财政部门在批准开户时,应按本通知规定,在相关证明文件中明确账户性质。
零余额账户的变更、合并与撤销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
(二)财政部门原则上只能为预算单位开立一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为执收单位开立一个财政汇缴零余额账户。确因特殊管理需要(如存在异址办公并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等情形),需要开立一个以上账户的,应当通过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开立。
财政部门在同一家代理银行原则上只能开立一个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
(三)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用款额度具有与人民币存款相同的支付结算功能。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等支付结算业务,但不得提取现金。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办理转账、汇兑、委托收款和提取现金等支付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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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财政零余额账户

2. 财政零余额账户

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为本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及清算。
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营业中单笔支付额5 000万(含5 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财政部零余额账户在国库会计中使用。
预算单位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出。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在财政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财政授权的转账业务一律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在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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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余额账户相关知识
零余额账户需由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开立,并出具证明文件,由开户银行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核发开户许可证。
(一)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已经开立零余额账户的,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尽快规范和明确账户性质;预算单位新开立零余额账户的,财政部门在批准开户时,应按本通知规定,在相关证明文件中明确账户性质。
零余额账户的变更、合并与撤销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
(二)财政部门原则上只能为预算单位开立一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为执收单位开立一个财政汇缴零余额账户。确因特殊管理需要(如存在异址办公并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等情形),需要开立一个以上账户的,应当通过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开立。
财政部门在同一家代理银行原则上只能开立一个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
(三)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用款额度具有与人民币存款相同的支付结算功能。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等支付结算业务,但不得提取现金。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办理转账、汇兑、委托收款和提取现金等支付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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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什么是财政零余额账户

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为本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及清算。
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营业中单笔支付额5 000万(含5 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财政部零余额账户在国库会计中使用。
预算单位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出。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在财政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财政授权的转账业务一律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在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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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余额账户相关知识
零余额账户需由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开立,并出具证明文件,由开户银行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核发开户许可证。
(一)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已经开立零余额账户的,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尽快规范和明确账户性质;预算单位新开立零余额账户的,财政部门在批准开户时,应按本通知规定,在相关证明文件中明确账户性质。
零余额账户的变更、合并与撤销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
(二)财政部门原则上只能为预算单位开立一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为执收单位开立一个财政汇缴零余额账户。确因特殊管理需要(如存在异址办公并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等情形),需要开立一个以上账户的,应当通过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开立。
财政部门在同一家代理银行原则上只能开立一个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
(三)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用款额度具有与人民币存款相同的支付结算功能。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等支付结算业务,但不得提取现金。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办理转账、汇兑、委托收款和提取现金等支付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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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什么是财政零余额账户

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为本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及清算。
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营业中单笔支付额5 000万(含5 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财政部零余额账户在国库会计中使用。
预算单位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出。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在财政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财政授权的转账业务一律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在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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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余额账户需由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开立,并出具证明文件,由开户银行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核发开户许可证。
(一)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已经开立零余额账户的,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尽快规范和明确账户性质;预算单位新开立零余额账户的,财政部门在批准开户时,应按本通知规定,在相关证明文件中明确账户性质。
零余额账户的变更、合并与撤销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
(二)财政部门原则上只能为预算单位开立一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为执收单位开立一个财政汇缴零余额账户。确因特殊管理需要(如存在异址办公并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等情形),需要开立一个以上账户的,应当通过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开立。
财政部门在同一家代理银行原则上只能开立一个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
(三)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用款额度具有与人民币存款相同的支付结算功能。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等支付结算业务,但不得提取现金。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办理转账、汇兑、委托收款和提取现金等支付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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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财政零余额账户是什么

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为本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及清算。
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营业中单笔支付额5 000万(含5 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财政部零余额账户在国库会计中使用。
预算单位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出。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在财政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财政授权的转账业务一律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在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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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余额账户需由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开立,并出具证明文件,由开户银行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核发开户许可证。
(一)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已经开立零余额账户的,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尽快规范和明确账户性质;预算单位新开立零余额账户的,财政部门在批准开户时,应按本通知规定,在相关证明文件中明确账户性质。
零余额账户的变更、合并与撤销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
(二)财政部门原则上只能为预算单位开立一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为执收单位开立一个财政汇缴零余额账户。确因特殊管理需要(如存在异址办公并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等情形),需要开立一个以上账户的,应当通过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开立。
财政部门在同一家代理银行原则上只能开立一个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
(三)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用款额度具有与人民币存款相同的支付结算功能。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等支付结算业务,但不得提取现金。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办理转账、汇兑、委托收款和提取现金等支付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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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零余额账户是什么

6. 财政零余额账户是什么

财政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为本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及清算。零余额账户的作用:1、零余额账户的性质决定了其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财政支付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是实现财政集中支付的桥梁。零余额账户是实现对预算资金最终付款控制的必要的技术手段,是我国国库单一账户制度保证预算资金在实际支付时才流出国库单一账户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零余额账户的零余额特性,使得所有预算资金得以集中控制在国库单一账户,从而克服传统的因分散、重复设置账户而导致的预算资金大量滞留于预算单位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弊端;2、 此外,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后,预算单位原有的在商业银行开设的存款账户都将被取消,而零余额账户可以作为这些传统账户的替代,一方面兼顾预算单位的传统支付习惯,使预算单位可以依据预算管理权限向零余额账户发出支付命令,履行支付义务,保证为执行预算而采购商品或劳务时做出的支付承诺按时兑现;另一方面也能够体现在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改革中,保持预算管理体制赋予预算单位的管理权限及其会计主体地位不变的改革要求。法律依据:《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中央预算单位对于纳入财政审批管理范围的银行结算账户,应当在确定开户银行前,先按照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向财政部门提交开户申请,开户申请表中不填写开户银行名称。财政部门批复同意开户申请后,中央预算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确定开户银行,并于开户后规定时间内将开户银行全称、银行账号等账户信息报财政部门和各级主管单位备案。

7. 什么是财政零余额账户

问题一:什么是财政零余额账户  财政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为本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及清算。该账户无余额过夜,故称零余额账户。 
  
   问题二:什么是财政部门零余额帐户,举个例子  零余额账户,顾名思义,是其余额为零的账户。 
  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办理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时,均是先由代理银行根据支付令(即拨款凭证)垫付资金,从国库支付中心开设的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中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垫支的资金由代理银行在每天规定的时间内与国库单一账户或财政专户清算,当天清算完毕后,财政直接支付的零余额账户和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零余额账户的资金余额为零,称之为零余额账户。 
  
   问题三: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是什么性质的账户  (一)深刻理解零余额账户的内?-。零余额账户,顾名思义,是其余额为零的账户。《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中对零余额账户的定义是:财政部门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支出清算;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显然,“清算”是零余额账户的“灵魂”,是理解零余额账户的关键所在。清算,一般意义上是指在某些银行业务中,银行代垫“头寸”后,真正的收付款人来和银行结清该笔业务的款项。正是“清算”概念在财政资金支付过程中的应用,才产生账户资金余额为零的现象,这也是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前后财政资金支付方式主要区别之一。改革前,财政实行“以拨代支”,将资金实拨到预算单位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先收后支,结余资金沉淀在预算单位账户,形成“顺向资金流”,账户余额通常不为零;改革后,财政不再向预算单位账户实拨资金,单位的预算资金保留在国库中,在具体办理支付业务时,银行先垫款支付,再通过国库单一账户清算回等额资金(其形式类似信用卡),形成“逆向资金流”,结余资金沉淀在国库,从而使预算单位账户余额为零,形成“零余额账户”。 
  实行“零余额账户”管理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一是实现了财政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由于清算是按照实际发生的支付金额等额进行,因而,各预算单位结存的财政资金都集中在国库单一账户中,由财政部门统一实施管理,有效减少了以前单位违规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现象。二是为实施国库现金管理提供了条件,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原-来分散在各预算单位账户的零星资金集中后,规模更大了,财政部门可以更好地进行理财规划和保值增值,使财政资金产生更大效益。三是可有效缓解 *** 收支矛盾和压力。充裕的库款为财政部门调度资金提供了更好的保障,为 *** 发展经-济、进行重大投资和解决突发事件等提供了更有力的资金保证。同时,资金的拨付环节得以减少,资金拨付效率进一步提高,对资金的监督管理更加方便快捷有效。 
  (二)充分认识零余额账户的外延。“零余额账户”余额理论上应当为零,但其实践形式则既可能为零,也可能不为零。这是因为理论上的零是以假定账户资金和业务的单一性为前提的,即假定该账户只办理财政资金支付业务,而这种假定在实践中却很难一概而论。改革后,财政部门建立起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这种体系的建立是以撤销单位除零余额账户外的其他所有账户为前提的(个别经-审批需保留的例外),通常一个单位就只剩一个零余额账户,零余额账户不得不承担起管理核算单位各项资金的职能。一是预算单位改革前原-基本存款账户的资金结余需要账户核算管理;二是部分预算单位不仅有财政资金,也常有上级补助收入、代扣代缴、往来款等其他资金需要账户核算管理,但又不宜另设账户;三是当单位支付发生退票时,不可能将资金直接退回到国库单一账户,零余额账户需承担过渡角色。由此可见,零余额账户其外延表现形式是多元的,而非单一为零。 
  (三)准确把握内?-和外延的结合点。实行零余额账户管理,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这既是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也是财政支出管理的必然趋势。零余额账户实践中的“非零”和理论上的“零”二者不相矛盾,内在协-调统一。“非零”不仅没有改变改革的初衷、违背改革的原-则、影响改革的效力,相反,为改革顺利推进和解决操作中的困难给予了启示。我们判断其是否符合改革精神,不应当以账户余额是否为零为标尺,而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把握操作:一是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的,所以,“零余额账户”余额为零也是相......>> 
  
   问题四:零余额账户是什么意思呀?  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为本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及清算。 
  零余额账户是一个统称,是指那些用于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银行结算账户,包括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财政汇缴零余额账户。其中,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和财政汇缴零余额账户属于专用存款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属于基本存款账户或者专用存款账户。 
  
   问题五:零余额账户是什么?  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办理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时,先由代理银行根据支付令(即拨款凭证,下同),通过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或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供应商或收款人账户。支付的资金由代理银行在每天规定的时间内与人民银行通过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将当天支付的所有资金从人行国库划到上述各账户,当天轧账后,各账户的余额均为零。  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及无主管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须填写《银行账户审批表》报省财政厅(基层预算单位填写《银行账户审批表》,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还须填写《财政授权支付银行开户情况汇总申请表》,连同基层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审批表》一并报省财政厅);《银行账户审批表》经省财政厅审批后报人民银行,人民银行按规定核发《开户许可证》,预算单位持《开户许可证》,在省财政厅确定的代理银行所属分支机构内,自主选择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零余额账户开户和印鉴预留手续。  预算单位在改革实施前已由财政拨付的资金,继续在原开设的银行账户中使用和核算;原账户中相关用途的财政资金使用完毕后,从新开设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中按规定支用有关款项。零余额账户的管理和使用  1.财政部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唬支付。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营业中单笔支付额5 000万(含5 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财政部零余额账户在国库会计中使用。  2.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出。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在财政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营业中单笔支付额5 000万(含5 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财政授权的转账业务一律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在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使用。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中的账务处理: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收到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后,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拨入经费科目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行政事业单位购买物品、服务等支用额度时,借记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材料等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属于购入固定资产的,同时,应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行政事业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年度终了,零余额用款额度必须清零。行政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注销额度时,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如果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根据两者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拨入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问题六:通俗地解释什么是零余额账户?  零余额账户 
  
   问题七:会计―什么是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为事业单位核算财政授权支付的财政拨款而设置的账户叫做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问题八:财政零余额账户  财政零余额账户不能办理电话费托收,不能网上直接汇款,不能在网银直接开工资。 
  可以在基本户办理电话费托收,再从财政零余额账户划款归垫。 
  
   问题九: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在国库会计中使用是什么意思  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表示该账户主要用在开燕尾服国库业务当中使用。一般零余额账户主要用在财政部门或预算单位。而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和财政汇缴零余额账户的性质为专用存款账户,是各级财政部门开展国库业务收支时使用。 
  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营业中单笔支付额5 000万(含5 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问题十:财政单一账户体系下的零余额账户由谁开立  财政单一账户体系下的零余额账户分三类: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财政汇缴零余额账户(即财政汇缴专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前两个由财政部门开设,在国库会计中使用,后者由预算单位经财政部门批准在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开设,在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使用,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

什么是财政零余额账户

8. 财政零余额账户是什么

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为本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及清算。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零余额账户设置方法: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及无主管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须填写《银行账户审批表》报省财政厅;《银行账户审批表》经省财政厅审批后报人民银行,人民银行按规定核发《开户许可证》,预算单位持《开户许可证》,在省财政厅确定的代理银行所属分支机构内,自主选择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零余额账户开户和印鉴预留手续。
  
 零余额账户的性质决定了其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财政支付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是实现财政集中支付的桥梁。零余额账户是连接国库单一账户与商品或劳务供应商账户的纽带,代理国库单一账户对商品或劳务供应商的支付。
  
 零余额账户的零余额特性,使得所有预算资金得以集中控制在国库单一账户,从而克服传统的因分散、重复设置账户而导致的预算资金大量滞留于预算单位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