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合同可以要求涨工资吗

2024-05-17 18:16

1. 续签合同可以要求涨工资吗

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加薪,如果协商不成,用人单位维持原工资待遇续签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如果劳动者选择不续签,没有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怎么和领导提涨工资       1.要学会主动跟领导谈涨工资   很多人在公司上班也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了,虽然内心想过很多次找领导谈涨工资,但是迟迟不敢行动,以为只要工作表现好,领导认可,会主要找我们谈加工资的,这样想是错的,很少有老板或者领导会主动给员工加工资的,甚至他们都会觉得自己给多了,而员工做的还不够,所以想要领导加工资的话,千万不要被动等待,要学会主动出击,才有涨工资的可能。      2.做好谈涨工资前的准备   在跟领导谈涨工资之前,自己需要好好梳理一遍,对自己的工作做小小的总结,工作中有那些突出的地方和主要贡献,当然对自己做的不够好的,也做好相应的总结和说辞,方便到时候可以从容应对领导的提问或者”为难“。      3.跟领导咨询涨薪的制度   如果觉得直接找领导谈加工作有点别扭或者无从开口的话,可以通过侧面的去跟领导,了解一下公司有没有关于涨工资的一些明文制度,给员工涨工资的一些时间或者条件,如果有这些制度的话,可以根据制度提高的流程来走,没有相应制度的话,通过领导的回答,自己也可以知道什么样的条件下可以涨工资,最重要的是让领导知道自己想涨工资的这么一个需求和想法,如果领导为了方便管理和提高你工作积极性的话,也会去帮你争取更多的福利的。      4.在领导布置工作时开玩笑提涨工资的事   如果还是不好意思主动去找领导谈涨工资的话,那还是等领导来主动找我们吧,当然不是主动来找我们加薪,而是给我们下达工作任务,这时候可以用开玩笑的方式跟领导传递自己想涨工资的意向,比如可以开玩笑的说:”如果每个月的工资跟工作量提升的速度一样,该多好呀!“,这样领导也能够理解自己的弦外之意。      5.在领导表扬时学会”得寸进尺“   有时候由于工作表现好或者其他原因,获得了领导的口头表扬或者实物肯定,这时候可以把握机会,跟领导提涨工资的事,并保证以后肯定会更加努力工作,做出更好的成绩出来,这样的话,领导一般都会认真考虑和处理自己想涨工资的这个情况的。      6.给领导写申请涨工资的信件   如果实在不好意思开口,可以给领导写信或者发邮件,有些事口头上不方便说的话,可以通过邮件中的文字表达出来,有可以很好的化解面对面中沟通中的一些尴尬,当然发完邮件给领导之后,看领导的回复或者怎么处理,然后再做进一步的打算。

续签合同可以要求涨工资吗

2. 续签合同可以要求涨工资吗

法律分析: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涨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3. 续签合同可以要求涨工资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时劳动者可以要求涨工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将涨工资后的劳动报酬等变更事项写在合同中,并且由双方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续签合同可以要求涨工资吗

4. 续签合同可以要求涨工资吗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涨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一、什么情况下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形可以重新签订劳动者合同: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加薪后需要更换劳动合同吗
不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劳动者与单位不需要重新签合同,只需要就变更内容签书面协议即可。
三、口头意思变更劳动合同有效吗
口头变更劳动合同有效,但是建议最好采用书面形式,更具有举证优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5. 续签合同会涨工资吗

需要跟用人单位协商,理论上是可以涨工资的,但不能降低原有的工资水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时劳动者可以要求涨工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将涨工资后的劳动报酬等变更事项写在合同中,并且由双方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一、续订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条也同样适用于劳动合同的续订,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将续订手续办理完毕。2、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规定,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并按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3、用人单位依法发出续签意向,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4、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法终止劳动合同,都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续签合同会涨工资吗

6. 续签合同怎么提涨工资

法律分析:当然可以要求加薪了,你随时都可以要求加薪,这跟续签不续签劳动合同是两码事,当是没有必然联系的。 要是觉得之前的工资太低,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加薪的要求,但是用人单位也是有权拒绝的。这个劳动合同呢,是到期了,要在维持原来合同的条款的基础上。 可以选择续签或者不续签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7. 续签合同会涨工资吗

需要跟用人单位协商,理论上是可以涨工资的,但不能降低原有的工资水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时劳动者可以要求涨工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将涨工资后的劳动报酬等变更事项写在合同中,并且由双方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
一、续订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条也同样适用于劳动合同的续订,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将续订手续办理完毕。
2、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规定,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并按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依法发出续签意向,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4、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法终止劳动合同,都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续签合同会涨工资吗

8. 续签合同会涨工资吗

一、续签合同可以要求涨工资吗
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加薪,如果协商不成,用人单位维持原工资待遇续签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如果劳动者选择不续签,没有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公司不续签合同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经济补偿吗
合同期满的,单位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签劳动合同,你不同意续签的,则单位不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哺乳期可以不续签合同吗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三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四、续签合同可以再约定试用期吗?
续签合同可以再约定吗案情简介:李小姐一直在A公司担任销售工作,销售业绩很不错。李小姐与A公司签订的为期两年的将于2003年10月到期,同年9月,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李小姐:“由于你工作出色,公司决定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同时,从下个月开始,公司将升任你为市场主管。按照公司的规定,新上任人员必须有半年的试用期。”虽然觉得续约还要半年的试用期有些不妥,但听到自己升职的消息,李小姐还是很高兴。她与公司重新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了半年的试用期。未曾想到,做销售是一把好手的李小姐在市场方面却英雄无用武之地,没有做出成绩。更糟糕的是,几次新产品的宣传推广组织工作也出现差错。于是,A公司以李小姐在试用期内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了与她的劳动合同。对此,李小姐不服气,申请。案例评析:李小姐与A公司于2003年10月签订的合同属于续签。根据对话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因此,无论同一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是否发生变化,续订劳动合同都不能约定试用期。所以,A公司和李小姐约定半年的试用期无效。A公司不得以“试用期内表现不合格”为由解除与李小姐的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