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国家有补助吗

2024-05-19 04:07

1. 重大疾病国家有补助吗


重大疾病国家有补助吗

2. 重大疾病可以向哪个政府部门申请补助

法律分析:大病救助应该找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大病救助属于民政部门直接管理范围,可以由患者本人书面申请,也可以由直系亲属申请。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3. 重大疾病国家有什么补助

因患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疗后经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重大疾病救助每年不超过2次,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重大疾病补助大病基本保障和社会互助政策的主要受益者是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和补充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其中疾病包括十大类重大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脑瘫、妇女乳腺癌、妇女宫颈癌等;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后,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一般而言医保是不报销日常门诊与医院买药的费用的,这笔钱需要个人自费。假如得了癌症、糖尿病等严重的慢性病,除去医院治疗,日常也会经常复查,购买各种药品,医保统筹账户是无法使用的,只能使用个人账户。这类慢性病不是一时半会能够治疗好得,需要长期持续治疗。申请慢性病卡,就可以在医院报销门诊费,可以购买相关药品,部分地区门诊要去定点医院,报销比例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九十,部分地区购买药品限制2000元额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三、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在评估、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扩大政策覆盖地区,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对重点救助对象和低收入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直接予以救助;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其他救助对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先由其个人支付,对超过家庭负担能力的部分予以救助。合规医疗费用主要参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确定,已经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地区,也可以参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有关规定确定。(二)合理确定救助标准。综合考虑患病家庭负担能力、个人自负费用、当地筹资情况等因素,分类分段设置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和最高救助限额。原则上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比例高于低收入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高于其他救助对象;同一类救助对象,个人自负费用数额越大,救助比例越高。对重点救助对象应当全面取消救助门槛;对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可设置起付线,对起付线以上的自负费用给予救助。(三)明确就医用药范围。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等,原则上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对确需到上级医疗机构或跨县域异地医院就诊的医疗救助对象,应按规定履行转诊或备案手续。对已明确临床诊疗路径的重特大疾病病种,可采取按病种付费等方式给予救助。(四)加强与相关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保险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的有效衔接,确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所有贫困重特大疾病患者,帮助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获得保险补偿和医疗救助。加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高效联动,将救助关口前移,主动对符合条件的疾病应急救助对象进行救助。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以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机制,共同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相关基础工作。大病救助的对象是哪些人大病救助的对象必须是以下的一种或者多种:1、农村五保对象;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6、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如果是低保户、五保户、残疾户、脱贫户,在办理出院手续的时候会自动结算,无需办理;如果是一般用户,需要到民政部门逐级申请。

重大疾病国家有什么补助

4. 重大疾病有哪些补助

  1、国家层面统一的救助或补贴政策,地方上各地有各地的《社会救助办法》。重大疾病的基本保障及社会互济共助政策的主要受益者为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大病统筹以及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的参保人,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2、其中重大疾病涵盖十大类重特大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脑瘫和妇女乳腺癌以及妇女宫颈癌等等。

	  3、因患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疗后经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需要注意的是,重大疾病救助每年不超过2次,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 重大疾病政府补贴规定

法律分析:1.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居民低保常补对象补贴标准:符合医疗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内的医药费用,要按 50% 的比例给予救助,但是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 6000元;
2.城市低保户中的非常补对象、农村低保对象补贴标准:符合医疗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内的、医疗费用超过 1000 元以上的按 20% 的比例给予救助 , 但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能超过 4000 元;
3.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低保对象补贴标准:个人负担部分在2万元以上的 , 超过 2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 10% 救助 , 但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能超过 2000 元;
4.除上述以外其他城乡居民患有规定病种的补贴标准 :医疗费在 2 万元以上的 ,  其超过部分可按 10% 给予救助 , 但一年内救助金额不能超过 2000 元;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第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主动为其依法办理供养。
第十八条 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

重大疾病政府补贴规定

6. 重大疾病可以向哪个政府部门申请补助?

法律分析:
大病救助应该找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大病救助属于民政部门直接管理范围,可以由患者本人书面申请,也可以由直系亲属申请。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7. 重大疾病国家有什么补助?

法律分析:
国家对重大疾病的基本保障及社会互济共助政策,是多维度、分层次的,但没有国家层面统一的救助或补贴政策,地方上各地有各地的《社会救助办法》。重大疾病的基本保障及社会互济共助政策的主要受益者为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大病统筹以及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的参保人,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具体保障、互助标准的规定各地不统一,医保目录和说法又太长,比较繁杂,难以概述。具体可拨打当地12333社保热线咨询。下面我就结合自己的认识分层次梳理一下医疗费用的相关保障。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重大疾病国家有什么补助?

8. 重大疾病国家补助政策

国家对重大疾病的基本保障及社会互济共助政策,是多维度、分层次的,但没有国家层面统一的救助或补贴政策,地方上各地有各地的《社会救助办法》。重大疾病的基本保障及社会互济共助政策的主要受益者为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大病统筹以及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的参保人,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具体保障、互助标准的规定各地不统一。具体可拨打当地12333社保热线咨询。重大疾病有的补助:1、大病基本保障和社会互助政策的主要受益者是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和补充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其中疾病包括十大类重大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脑瘫、妇女乳腺癌、妇女宫颈癌等;2、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贴后个人医疗费用仍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需要注意的是,重大疾病救助每年不超过2次,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一、社会医保的基本医疗保障在医保定点医院、医保A级医疗机构、以及中医或专科医院对应的科室就医,包括门诊和住院的基本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不超过报销上限,符合医保目录的部分,可以按当地医保报销政策规定的比例报销。具体标准全国不统一,在哪儿说哪儿的话。即使是在同一地区,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规定也是不同的。二、社会医保的大病统筹门诊或住院的基本医疗费用超出报销上限了,就可以进入医保大病统筹的考虑视野。如果不幸身患重大疾病,如多种癌症,心、脑、肝、肾、肺、慢性病晚期、严重的精神疾病等重疾,符合各地医保政策规定的大病统筹报销目录的,可以在不超过大病统筹报销上限(一般为几十万)范围内予以报销。报销比例,及报销上限的具体标准全国不统一,还会分为几档。在哪儿说哪儿的话,比较复杂。即使是同一地区,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一般80%-90%起)和居民医保比例(一般50%-60%起)也不同。职工医保是需要另外单交大病统筹互助金的,各地标准不统一。居民医保不需要另外单交大病统筹互助金。职工医保报销待遇比居民医保待遇高。三、补充医疗保险俗称二次报销,超出基本医疗报销费用和大病统筹费用报销费用之外的自付费用,可以进入补充医疗报销范围,前提是你参加了这种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不同,严格意义上讲,补充医疗保险属于商业保险。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和员工协商,选择不同档位,不同缴费标准,不同报销待遇,自主参保,各地政策不同。可以是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有的地区也可以参加工会(如北京工会),集体参保,(凭北京工会互助卡)享受补充医保待遇。各地还可以有其他方式。参保形式,缴费标准,报销比例,及报销上限的具体规定全国也是有差别的。四、大病医疗地方政府救助或补贴由于没有全国层面统一的大病救助或补贴政策及标准,所以完全属于地方政策,地方上各地有各地的《社会救助办法》,各地不统一,并且有阶段性变化。一般是面向低保群体、特困供养群体、纳入地方低收入家庭的老人和未成年人、重残人士、重大疾病患者。一旦产生家庭无力支付的高额医疗费用,生活陷入严重困境的重大疾病患者,由当地县级政府确认为特困人员的,可以享受政府救助。救助标准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政府医疗救助资金状况决定。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标准。五、商业医疗保险重大疾病险如果没有参保基本社会医疗保险,政府和社会救助并不是普惠性的,引起关注的幸运者有可能享受得到,受益的个体具有不确定性。从个人角度出发,有经济条件的话,建议在基本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再上个商业医疗保险的重大疾病险,是一个比较现实有效的自保自救之策。六、大病医疗社会救助没有社会医疗保险、大病统筹以及补充医疗保险,也没有商业医疗保险,遇到重大疾病,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万般无奈之下,也可以主动寻求社会救助,比如水滴筹等众筹平台。比被动等待现实、客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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