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清缴相关问题?

2024-04-30 19:50

1. 个税汇算清缴相关问题?


个税汇算清缴相关问题?

2. 个税汇算清缴

一、年度汇算的内容      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称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二、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三、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四、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五、办理时间      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六、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下同。以下简称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含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下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2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其纳税年度内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代办。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纳税人与受托人需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年度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七、办理渠道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      八、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适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附件2、3),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材料等年度汇算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九、受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向纳税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单位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为方便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年度汇算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为尚未办理申报的纳税人确定主管税务机关。      十、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      (一)办理退税      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在按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受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年度汇算地),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就地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为方便办理退税,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便捷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申请2021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20年及以前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0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20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二)办理补税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十一、年度汇算服务      税务机关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分类编制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提示提醒服务,并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12366纳税缴费服务平台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解决办理年度汇算中的疑难问题,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      年度汇算开始前,纳税人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查看自己的综合所得和纳税情况,核对银行卡、专项附加扣除涉及人员身份信息等基础资料,为年度汇算做好准备。      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主管税务机关将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同时,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年度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15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16日后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16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年度汇算。      对于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十二、其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第四条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依照本公告执行。

3. 为什么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

一、正面回答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二、分析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本年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三、个人所得税累计预扣预缴方法在实操中要注意什么用好扣缴软件,解决计算复杂问题。对于累计预扣法计算相对复杂的问题,扣缴义务人通过扣缴软件可以基本解决。还要做好累计预扣法的宣传辅导。建议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对员工开展宣传辅导,对累计预扣法的原理、计算方法进行解释说明。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工资、薪金所得与其他综合所得的预扣方法有区别。

为什么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

4. 注意:个税也要汇算清缴

一年的年终的时候,也是财税行业最忙的时候,各种各样的报表,年报以及汇算等等,让财税工作者都忙得不可开交,说到汇算清缴,你不能忽略的一项是个人所得税,众所周知,企业所得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汇算清缴工作,这是每个企业都知道的工作,而个人所得税也存在汇算清缴工作,这点作为会计的你要引起重视了。实质意义上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的此次申报,实则是对以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做一个汇总申报,税务机关依此核查高收入人群的个税申报情况,实行多退少补。特定行业(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财政部确定的其他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即按月预缴,自年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汇算清缴的对象: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下简称投资者)为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的对象。汇算清缴的税目: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在1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5. 个税怎么汇算清缴

登录个税APP后,在首页找到“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点击开始申报,核对收入及税前扣除信息后,即可进行进行汇算。
电脑型号:微星 GF63 Thin 9SC
系统版本:Microsoft Windows 10 
个人所得税1.7.9
1、首先进入12366纳税服务平台,然后点击“自然人”选项,进入下一步。

2、接着点击”居民复个人“选项,进入下一步。

3、紧接着需要继续点击”税务登记“,然后进入下一步。

4、最后点击你所需要的选项,即完成。

个税怎么汇算清缴

6. 个税不需要汇算清缴的情况

一、正面回答个税不汇算清缴的情况:                                                                                                                         1、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2、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3、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二、分析详情如果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可以不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因此,如果您确认您2020年度的个人综合所得税是有退税的,且不想退税的,可以不做个税汇算清缴。税务局发的提醒短信是针对尚未办理个税汇算清缴人员的提醒,不带有强制性。三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公式是: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5000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5000。

7. 个税汇算清缴谁来做

 个税汇算清缴谁来做
                    个税汇算清缴谁来做,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每个年度的时候都是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在生活中有很多人对于个税汇算清缴不了解,下面介绍个税汇算清缴谁来做
  个税汇算清缴谁来做1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支持纳税人自行办理,或交由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单位办理,或交由纳税人委托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办。
  因此,纳税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自己办理、单位办理或请人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哪些人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首先要说明,不是每个取得综合所得的居民个人都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以下两种:
  企业可根据以上条件并结合员工收入的情况进行筛选,确定需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的员工名单。
  提醒:个税汇算清缴的范围是针对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并且属于需要办理汇缴情形的。对于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谁来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居民个人可以自行申报个税汇算清缴,也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简单点说就是三种方法:自己办、单位办、找人办。
  办理渠道有: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邮寄办理、办税服务厅(税局大厅)。
   企业帮助员工办理个税汇算清缴,需要注意什么? 
  (1)如果纳税人在多家企业申报过个税,需要导入所有企业的个税申报数据,进行申报。
  (2)申报成功后,如果需要补税,通过企业三方进行缴款;如果需要退税,补充纳税人的Ⅰ类银行卡账户,申请退税。
  (3)纳税人应当向单位提供所有收入、扣除、优惠等信息,并进行书面确认。
  (4)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5)单位代办 。
   注意: 
  ①Ⅰ类账户一般指常用的借记卡,可以存取现金、理财、转账、缴费、支付等,使用时不受额度限制。
  ②不管是纳税人个人办理,还是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纳税人个人都应当对报送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个税汇算清缴谁来做2   哪些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纳税人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两种情况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有小伙伴可能要问了,哪些是综合所得?综合所得包括四项,分别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 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其他的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甚至纳税人选择不计入综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都不算综合所得。
  还有四种情况的纳税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
  四、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汇算结果可能“多退少补” 
  微博中,不少网友晒出自己的汇算结果,有的退了上千元,有的则需要补税。
  哪些情况可能会退税呢?国家税务总局曾就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发布《征求意见稿》,明确7种情况个税可申请退税。
  1、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已经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
  这里经纬君还要给大家普及一个小福利,根据国税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如果您属于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需要补税或者年度汇算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并且在取得所得时扣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那么您无须补缴税款。
  反之,则需要补税。如果未依法补税,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
  个税汇算清缴谁来做3  个税汇算清缴可以个人办,也可以单位办。如果注重隐私,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邮寄申办、前往办税服务厅等方式自行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如果怕麻烦,纳税人可以向任职受雇单位补充并提供上个纳税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专项附加扣除等信息资料,交由单位进行办理。但不论是个人进行汇算清缴,还是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扣缴单位代为汇算清缴,均需纳税人个人签字确认,以明确法律责任。
  此外,除了个人办、单位办,个税汇算清缴还可以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为办理。具体选择哪种办理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抉择。
    
   个人所得税年底怎么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可简称为年度汇算。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除提高“起征点”和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外,还在我国历史上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这有利于平衡不同所得税负,更好发挥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调节作用。
  综合税制,通俗讲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与我国原先一直实行的分类税制相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改变
  即将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平时取得这四项收入时,先由支付方(即扣缴义务人)依税法规定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年度终了,纳税人需要将上述四项所得的全年收入和可以扣除的费用进行汇总,收入额减去允许扣除的减除费用、各项扣除后,适用3%—45%的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和退(补)税,这个过程就是汇算清缴。
  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1、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2、年度汇算的范围和内容,仅指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不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

个税汇算清缴谁来做

8. 你的个税需要汇算清缴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