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2024-05-06 00:51

1. 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主要分为4大类
社会保险,社会福祉,公的扶助(公众扶助的意思),保健医疗与公众卫生。
社会保险含 健康保险,共济保险,国民健康保险,国民年金,厚生年金,共济年金等等
社会福祉含 儿童,母子,老年人,残疾人福祉制度
公众扶助含生活保障制度
保健医疗含与公众卫生含 传染病预防等

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2. 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哪些

一、日本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战后,日本构筑了庞大、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由年金保险、医疗保险、劳灾保险、雇佣保险、护理保险组成.这一体系的建立对保障日本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日本进入少子老龄化社会,政府也在不断对其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改革.

(一)年金保险体系
日本年金保险体系由三层结构组成,第一层为全民皆加入的“国民年金”,第二层为按收入比率交纳的“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第三层为“企业年金”.其中国民年金、厚生年金、共济年金为国家直接运营的公立年金.据统计,截至2007年4月,全日本加入公立年金总人数达到7,044万人.
日本公立年金制度按投保人的不同具体分为:第一类被保险者指20岁至60岁之间的自营业者、农民、学生、自由职业者、无职业者;第二类被保险者指企业员工、公务员;第三类被保险者指被第二类被保险者所抚养的配偶.

1、国民年金
根据日本宪法第25条,即国家有义务为国民的社会福祉、保障、公共卫生条件改善而努力之精神,面向全体国民以备养老、伤残、死亡而设立的公立年金制度,也称为基础年金,中央主管部门为厚生劳动省直属的“社会保险厅”.
种类:国民年金按赔付种类可分为老龄基础年金(养老),障碍基础年金(伤残赔付),遗族基础年金(死亡赔付).
对象:国民年金法规定所有生活在日本的年龄在20-60岁期间的人员必须加入国民年金,故第一、二、三类被保险人以及常驻日本的外国人均为加入对象.但制度规定,加入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的第二类被保险人不需缴纳保费.
保费:2007年开始,个人缴纳部分上调到14,100日元/月,此后每年4月上调280日元/月,至2017年达到16,900日元/月为止.国家财政也支出相当于个人缴纳的金额.

2、厚生年金
专为企业员工设置的公立保险制度.厚生年金保险法规定,缴纳25年即可享受厚生年金,同时要求从业人员达到5人以上的企业和自营业者必须加入厚生年金保险.

种类:厚生年金按赔付种类可分为老龄厚生年金(养老)、障碍厚生年金(伤残赔付)、遗族厚生年金(死亡赔付).

对象:第二类被保险者当中的企业员工.

保费:2006年9月起,保费确定为月收入的14.642%,因劳资各承担一半,故个人实际承担部分为7.3%.新调整的厚生年金制度规定,今后保费比率每年9月上调0.354%(劳资各承担一半),到2017年最终提高收入至的18.30%.
截至2007年4月,加入厚生年金总人数达到3,302万人.

3、共济年金
针对公务员、学校教职工设立的公立保险制度.
种类:共济年金按赔付种类细分为退休共济年金、障碍共济年金、遗族共济年金.根据“国家公务员共济组合法”,中央公务员共济年金组合有21个团体,如众议院共济组合、外务省共济组合、经济产业省共济组合等.根据“地方公务员等共济组合法”,地方公务员共济组合有69个团体,如东京都职员共济组合、市町村职员共济组合(47家)、公立学校共济组合(1家)等.
对象:公务员、学校教职工.
保费:根据加入共济组合保费不一,一般为总收入的11.168-14.76%(国家财政和个人各承担一半).
截至2007年4月,全日本加入共济年金总人数达到460万人.

4、企业年金
效益较好的民间企业为了更加丰富员工退休后的生活,在已加入各种公立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另给员工增设的养老保险制度.
种类:企业年金可分为厚生年金基金(公立厚生年金的补充)、确定支付年金(亦被称为“日本版401k”)、适格退休年金等.
保费:企业全额承担或员工部分承担.
据企业年金联合会统计,截至2007年11月,全日本有636个企业年金,共有484万名加入者.

(二)医疗保险体系
日本的医疗保险制度按就职情况可分为“健康保险”和“国民健康保险”.

1、适用对象
健康保险的适用对象为工薪阶层,而国民健康保险的适用对象为自营业者、退休人员等.1958年,日本通过“国民健康法”,实现了医疗保险的全民参保.据厚生省统计,加入国民健康保险总人数有5200万人,加入健康保险人数达到7600万人.

2、保费
劳资各承担一半.根据具体保险种类,利率在3.0-9.5%不等.具体公式为,保费=标准月工资等级 *保险利率.

(三)劳灾保险体系
根据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法,当员工发生工伤时向员工本人或其家属提供经济补偿的公立保险制度.法规要求所有生产部门均为员工加入劳灾保险,但公务员、国营企业员工、船员除外.
保费由雇主承担.根据行业保费为月收入的0.45%-11.8%不等.

(四)雇用保险
根据雇用保险法,以员工的失业,预防失业,改善雇佣条件为目的设立的公立保险制度.法律规定,只要企事业单位雇佣一人以上,必须为员工加入雇用保险.

保费分别由个人和企业承担:个人承担月收入的0.6-0.7%,企业承担0.9%-1.1%.

(五)介护保险体系(护理保险)
由于老后无人照顾日益成为日本的社会问题,此外,医疗保险只负责治病,不承担生活无法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日本政府于2000年开始实施护理保险制度.所有年龄在40岁以上者均为保险对象.

保费:根据地方收入情况,由地方政府制定标准.一般为2000-3000日元/人月,与医疗保险捆绑一并征收.

3. 日本社会保障指的是

一、日本社会保障体系简介      日本在社会保障体系上一直是走在中国前面,目前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对我们中国来说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实际上,我们在社会保障很多方面也在学习日本。      目前日本的社会保障主要包括一下六个方面:特别会计核算年金,这个与我国社会养老金类似。劳动保险,这个与我国失业保险类似。船员保险,这个是职业类保险,在日本这类特殊性国家常见,对我国而言,并不多见。共济组合、组合管理的健康保险,这个与我国职工医保类似。国民健康保险,这个与我国社会医保,包括城镇医疗、农村医疗类类似。主要针对非上班族。介护保险,是一种看护保险,日本老年化严重,这种保险很成熟,但在国内不常见,随着中国老年化深入,介护保险也将会是趋势之一。
二、日本社会保障费用支出情况      这些年,日本社保支出不断增长,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也不断增大。      日本社会保障支出自70年代至2017年,从20万亿日元增长至120万亿日元,同期占GDP的比重从5%增长至22%。其中医疗保险费支出占社保支出总额的比率由58%下降至32.8%,养老保险的支出占社保总额由24%上升至45.6%。这主要是由于人口老龄化导致的。      2018年,中国社会保障支出为5万亿,占GDP总额90万亿的5%左右,与日本70年代水平相当。三、日本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日本社会养老体系主要通过前期缴费,65岁以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形式。与我基本一致。具体来看:      第一类保险人,自由职业者、学生等,通过自行缴费方式按月缴费,缴费额度和年限决定65岁以后领取的金额多少。我国也有自由职业者缴费的方式,但是国内现在养老意识相对薄弱,无固定单位年轻人多数不参与。      第二类保险人,公务员与企业员工,每月缴费额度约为工资总额的18%。这一点与我国方式和比例差不多。企业年金只有部分优质企业为员工缴纳,我国缴纳企业年金的也不多,多数为国企。      第三类保险人,主要针对第二类保险人的配偶,缴纳国民年金,费用由第二类保险人缴纳,缴费渠道通过企业。
      按照日本官方统计,截止2019年3月,国民年金覆盖日本6746万人,占日本总人口1.3的50%以上。      目前日本国民主要的养老资金来源是社会养老保险,次之是个人储蓄。根据调查显示80%的人认为社会养老金保障并不充足。四、日本社会医疗保险体系      日本的社会医疗保险主要由社会健康保险和国民健康保险组成,社会健康保险以公司职员及其抚养的家属为对象,加入手续由所在公司直接办理,保险费用从工资扣除,加入国民健康保险无需再加入国民健康保险。这个与我国职工医保类似。而国民健康保险以农民,个体经营,学生,无业为对象,由被保险人所居住的社区提供保险服务。与我国城镇医疗、新农合、大学生医保类似。      日本社会医疗费用支出由1954年6亿美元增长至2013年4500亿美元,同期占GDP的比重从2.7%增长至8.3%,年均增速约为10%。      如果发生医疗费用,日本目前个人自费部分约在10%-30%左右。日本有高额医疗费补贴制度,如果同一个月内,个人及家庭高额诊疗费超过限额时,可以申请退还。五、结论      中国正在加快走日本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老路,两国的发展模式目前来看,有很多的共性,值得我们研究。

日本社会保障指的是

4. 日本社会保障的历史发展

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起源可追溯至19世纪明治维新后,其法律框架在二战后依然存在。当前,人口老龄化、出生率下降以及前两者所导致的人口减少是日本社会经济转型的主要原因,当然也导致社会保障政策的改革。经济结构的变化对社会保障政策产生了显著影响。日本主要政党在强化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增加税收的必要性上达成了广泛共识,这源于日本社会存在以下共识:社会保障在现代社会中有着无可争议的价值,从而不应受制于政党政治。在经济增长放缓、 超老龄化 和人口减少的背景下,为实现制度可持续发展,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改革具有必要性。除了注意确保待遇和负担之间的均衡外,本文指出在当下后综合改革时期需要解决的四方面关键问题:首要任务是稳步实施改革所制定的或将要制定的政策;第二组问题与包括医疗和药物在内的医学科学进步有关;第三组问题涉及促进社会保障与其他相关领域的政策组合,例如住房或本地社区振兴等问题;第四是要解决综合改革中未纳入的问题。……

5. 日本社会保障的历史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在日本养老产业不断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老年住宅产业、养老金融产业、文化生活服务、家务服务、福利器械用品和其他相关产业等细分领域,对中国养老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1、完善介护保险的准入制度

日本介护保险建立了一套科学合理的资格审查机制。介护保险实施之前要经过申请、调查、审查、认定等程序,通过认定后,确定受保险者的介护保险登记,并按等级需要实施介护。介护服务实施半年后,要对被保险者的健康状况与精神状况进行重新审查、认定等程序,通过认定后,确定被保险人的介护登记,按等级需要实施介护,以避免不必要的社会资源的浪费。

 2、鼓励民间资本积极进入老年护理服务体系

完善老年护理产业化建设针对准入制度、经营规范、筹资机制、服务项目、监管机构等全方位的政策扶持,鼓励社会化养老,实现资金筹集社会化。同时,可选择经济较为发达的大中城市进行试点积累经验,并逐步将老年长期护理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一体化整合,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老年“福利+护理”综合体系。

日本社会保障的历史发展

6. 日本社会保险是什么

日本政府在1961年建立了基础养老金(也称国民养老金)制度,规定20岁以上的国民都有义务加入基础养老金,做到“全民皆有养老金”。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日本又在国民养老金的基础上设立了以企业在职人员为对象的厚生养老金和以公务员为对象的共济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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