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余额一年一清零吗

2024-05-07 21:30

1. 医保卡余额一年一清零吗

不会。
医保卡的余额每年是不会清零的。目前,我国主要有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两种制度对于个人账户的设计是不一样的。
其中,职工医保有两个账户,包括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是有个人账户的。而城乡居民医保只有一个账户,就是统筹账户,是没有设立个人账户的,之前个别地区在试点新农保时设立有个人账户的,到2020年底也全部取消了。
所以,这里说的医保余额,其实指的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城乡居民医保没有个人账户,自然就不涉及到清零与否的问题,因此,参保人员不要混淆了。而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里面的钱属于参保人员个人财产,包括社保机构等任何部门没有权利清零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

医保卡的使用范围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用于购药: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买药时,可以用医保卡支付。
	2、用于报销:去医院看病,不管是门诊还是住院,达到医疗保险起付线且在医保报销范围的,可以使用医保卡报销。
	3、用于看病:参合人员患病时,可以用医保卡和医保手册去定点医院挂号、就诊。主要的流程为:持医疗保险手册和医保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医保卡。

医保卡余额一年一清零吗

2. 医保里面的余额每年都清零吗

 法律分析:医保卡里的钱不会清零的,也没有一年一清零的说法。医保有两种类型的账户,一种是统筹基金账户,一种是个人账户,一般情况下,职工医保有两种账户,而居民医保只有统筹基金账户没有个人账户。
法律依据:《社保法》统筹基金账户就是我们平时看病住院报销时候用来结算的账户,这里面的钱都是医保基金池里的钱,如果要仔细追究归不归个人,应该是谁也不归又谁都能用,它实行共济模式,就是谁有需要谁来用,没有需要就不能用。这个账户里的钱是我们看不到的,我们在医院的单据上能知道的只有离报销的起付线和封顶线还有多远。不过我们也不需要看到这个账户里的钱,只要是合规的医疗费用都可以进行报销。

3. 医保余额每年是否清零

医保卡里的钱不会清零的。医保卡有两种账户:统筹基金账户,个人账户,一般情况下,职工医保有两种账户,而居民医保只有统筹基金账户。如果医保停缴6个月以上,则不能再进行报销,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只要有钱,余额都还可以用于买药、看病、住院。

医保余额每年是否清零

4. 医保卡余额每年都会清零吗

是这样的,社保如果连续3个月都不缴费的话年限要清零,但是里面的费用没变,清零 就等于是3个月后你要是重新再缴费,年限又要重新计算,这样会影响将来退休的年限。医保卡里的钱不会清零的。医保卡有两种账户:统筹基金账户,个人账户,一般情况下,职工医保有两种账户,而居民医保只有统筹基金账户。如果医保停缴6个月以上,则不能再进行报销,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只要有钱,余额都还可以用于买药、看病、住院。医保卡的作用
有医保卡的人都知道,医保卡记载了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还有其他信息等,是一卡两用。而且,每个月有钱返还到医保卡里的,在大家去买药或者看病时,可以使用医保卡。
医保个人账户实际上是记载于社保部门的一套个人信息。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保部门会按照当地医保规定向职工个人账户中划一定比例的钱数,用于个人挂号消费和买药使用。这一部分钱也是累计使用的,不会清零。医保个人账户实际上每年也跟银行账户一样计算利息的,不过是由人社部门统一公布记账利率,而不是由银行确定。保卡数额
此外,医保卡里一年有多少钱呢?根据规定,职工每月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另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般个人按照工资的2%缴纳,单位按照工资的9%缴纳。比如,一个月工资为5000元职工,如果足额缴纳医保费用,那么每个月缴纳的费用为:5000*2%+5000*9%=550元,按此计算,医保卡一年的缴存额为6600元。
保卡的里的钱是个人账户的钱,不会清零
医保卡的里的钱是个人账户的钱,一般来说只有城镇职工医保才会有个人账户。这部分钱是归属个人所有的,并且没有时间的限制。也就是医保卡里个人账户的钱如果不用,那么钱会一直累计增加。对于清零的说法,一般是药店商家促销或对政策有误解造成的。
建议医保中的钱可以用于看门诊或购买药品,尽量不要购买一些与治疗无关的东西。这样一来即使医保断交了,个人账户里的钱也可以用来治病来降低治疗费用的负担。

5. 医保卡余额一年一清零吗

医保的钱一年不用不会清零。
医保卡里面的钱不会清零,而可以累积计算,用来支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不过医保卡里的钱虽然无法清零,但同样也是无法取出来的,只能用来进行医疗消费(极少部分城市支持取出来)。如果当事人的社保断缴了,是没法再享受医保待遇的;而且一旦社保断缴超过了三个月,连续缴费年限需要重新计算。医保卡使用方法如下:
1、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2、医保卡余额查询,参保职工可通过拨打电话进行余额查询,也可在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也可以上网在社保查询系统登录查询;
3、医保卡交易查询,参保职工可以到储蓄所凭身份证和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相关零售业务部进行查询;
4、医保卡密码,参保职工若修改密码,可拨打电话进行修改,参保职工若忘记密码,可持身份证到储蓄所挂失原密码并更改密码;
5、医保卡的保管,参保职工要妥善保管好医保卡,若不慎丢失,请立即到单位开具证明信并到医保处盖章确认,然后持身份证到储蓄所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7天后可领取新卡;
6、注意事项,当医保卡交易次数达到60次时,参保职工必须到储蓄所打印交易记录,否则,会停止该卡的使用。交易记录打印完后,该卡即可继续使用。

医保卡余额一年一清零吗

6. 医保里面的余额每年都清零吗

法律分析:医保卡里的钱永远是属于自己的,跨年度不会清空,可以累积的。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医保卡里面的钱是不会清零的,可以累计计算,可以用来支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但如中断医疗保险费用,医保卡功能会停用,但医保卡账户余额不会被清零。如需继续享受医保待遇,则必须按照规定继续缴存医疗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7. 医保卡余额一年一清零吗

医保余额不会清零。医保卡里的钱是可以累计计算的,可以用于支付医疗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医保卡可以永远使用,医药费可以永久报销。如果在单位辞职,自己交医保也是一样使用;如果中途停交,医保卡就会被冻结不能使用,但是医保卡里面的钱是不会清零的。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属于持卡者本人,即使断交医保费,但是本人去定点医疗机构看病、药店刷卡买药,一点也不受影响,直至个人账户的钱用完。而且若继续缴费,医保规定,本月缴费下月可享受医保待遇。所以,即使当月刷完卡里的余额,下个月还是会有医保金额。另外,个人医保账户或家庭账户里的钱并不会被清零,而是会直接把居民个人缴费部分和政府补贴部分资金统一计入统筹基金账户里。所以哪怕取消了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城乡居民的医保待遇也会有所提升,不仅看病报销更方便,报销比例也会有所提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医保卡余额一年一清零吗

8. 医保卡余额每年会清零吗

不会清零,以深圳市为例。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缴交医疗保险费次月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每月20日前申报参保的,按当月参保处理;每月20日后申报参保的按次月参保处理。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经2013年8月1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第五届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9月2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发布。该《办法》分总则、参保及缴费、基金管理、就医与转诊、医疗保险待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9章124条,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2008年1月30日制定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80号)以及《关于印发深圳市非从业居民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补充规定的通知》(深府〔2008〕210号)、《关于将深圳市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纳入住院医疗保险的通知》(深府〔2010〕126号)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扩展资料《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第二条 本市实行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政府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根据缴费及对应待遇分设一档、二档、三档三种形式。
第三条 本市所有用人单位、职工及其他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社会医疗保险。
第四条 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应遵循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五条 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主管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工作,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市社会保险机构)具体承办社会医疗保险工作。
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社会医疗保险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