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育儿假最新规定2021

2024-05-08 11:26

1. 广东省育儿假最新规定2021

一、 广东新增育儿假:3岁以下儿童的父母每年享有10天育儿假12月1日上午,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规定3岁以下儿童的父母每年享有10天育儿假。二、 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为目前怀孕或有三个孩子的人释放了最大的政策善意。2021年5月31日至《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期间生育的,可享受相关政策。图/全媒体记者陈秋明摄羊城晚报虐童相关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为确保三孩政策落实,条例加强支持生育的配套措施。三、 条例增加了育儿假,规定“依照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不满三周岁的,每年享受10日育儿假。节假日的人工费用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天奖励假,男方享受15天陪产假。条例强调,政府应当通过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抚养和教育负担,在就业服务和公共租赁住房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四、 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分配公共租赁住房时,可以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同时,鼓励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弹性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采取弹性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间、实行远程办公等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五、 政府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就业受到分娩影响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此外,条例明确对违反托幼服务相关标准规范、虐待婴幼儿的托幼机构进行处罚。托幼机构违反托幼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托儿所服务,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六、 托儿所、幼儿园虐待婴幼儿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婴幼儿保育服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再婚夫妻也可以生育三个孩子在此次法律修订中,广东优化生育政策和服务措施,倡导适龄婚育,落实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孩子的政策;再婚夫妻再婚后也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在残疾、死亡等特殊情况下生育的,可以再生育。七、 同时取消再生育审批,全面推行出生登记制度,强调登记服务的便利性。值得注意的是,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前,广东也注重保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条例规定,在国家提倡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只有一个子女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户籍夫妻,应当给予五对优待金。一、对职工和城镇居民,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孩子14岁生日止,每月支付独生子女保健费10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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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广东育儿假2022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1.条例简化再生育管理,明确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2.条例删除与三孩政策不相适应的制约措施,包括删除社会抚养费征收、婚育证明违法责任和强制执行等内容。3.新增护理假:为缓解独生子女照护父母的压力,条例明确,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每年有5日护理假;父母患病住院治疗的,其子女每年有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4.条例新增生育支持措施,提出各级政府应当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配租公租房时,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鼓励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等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3. 广东育儿假最新规定2020

广东育儿假最新规定2020子女三周岁以内每年享受十日的育儿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具体如下:1、为缓解独生子女照护父母的压力,条例明确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每年有5日护理假父母患病住院治疗的,其子女每年有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2、提出各级政府应当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3、鼓励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等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广东育儿假最新规定2020

4. 广东育儿假最新规定2021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十三届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修改为第十条第二款:“子女按照法律规定出生,父母每年享受十天产假,直至三岁为止。根据最新的当地通知,根据最新的地方政府文件,产假不得少于10天,即至少10天。育儿假起源于一些欧洲国家的福利政策,一般来说,工作是满一年的育龄夫妇必须享受福利,假期大约一年,和产假在一起,直到孩子变成一个,根据三分之一的德国的父亲选择在婴儿出生后一年“产假”,这一趋势明显间歇性增加。拓展资料1、养育子女主要是指对0-6岁儿童的教育。当孩子是胎儿时,他可以感知来自母亲或外部环境的各种影响,如愉快或刺的声音、平静或焦虑的情绪、动作和心跳。在一个孩子出生后,逐渐从一个软弱、困惑和无知的婴儿成长为一个能够适应社会生活,掌握知识和技能,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是教育的作用和结果。学前教育是学前教育或早期教育的后一部分。正面与0-3岁婴儿的教育有关,背部与小学教育有关。这是教育和发展的一个重要而特殊的阶段。”“重要”是指一个人发展的基本时期,其中许多重要的能力和人格素质构成了基本特征;“特殊”是指这一阶段,即儿童的身心发展可以根据社会需要从最初的不确定性转向基本的学习和发展的过渡期。2、自2007年实行产假以来,有新生儿的家庭已经可以向德国政府申请每月高达1800英镑的“儿童津贴”,为期长达14个月。所收到的育儿津贴的数额应根据家庭情况、父母的职业和薪金而不同对待。失业、失业或领取生活福利的家庭也可以获得每月至少300人的育儿津贴。根据2007年关于儿童保育津贴的规定,父亲必须在接下来的14个月内至少多休两个月的“产假”,才有资格获得14个月的儿童保育津贴。孩子出生了。这还意味着,母亲可以获得长达12个月的育儿福利,而父亲不能在家工作两个月。否则,你在剩下的两个月里就得不到父母的钱了。当然,父亲可以选择14个月中的任何两个月。与此同时,母亲可以选择回去工作。后来,中国也慢慢地开始休产假。

5. 广东育儿假2022最新政策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广东育儿假执行细则
2021年12月1日上午广东省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了新增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护理假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内容,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育儿假最新规定:
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每人各享受10日育儿假。
育儿假施行时间:液段
2021年12月1日起
拓展:
根据新条例,其他变化如下:
1.条例简化再生育管理,明确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
2.条例删除与三孩政策不相适应的制约措施,包括删除社会抚养费征收、婚育证明违法责任和强制执行等内容。
3.新增护理假:为缓解独生子女照护父母的压力,条例明确,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每年有5日护理假;父母患病住院治疗的,其子女每年有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
4.条例新增生育支持措施,提出各级政府应当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闹哪誉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配租公租房时,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鼓励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等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
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5.条例明确,要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缓运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学校、商业楼宇及青年女职工集中的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以向附近居民开放。


广东育儿假2022最新政策

6. 广东育儿假2022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1.条例简化再生育管理,明确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2.条例删除与三孩政策不相适应的制约措施,包括删除社会抚养费征收、婚育证明违法责任和强制执行等内容。3.新增护理假:为缓解独生子女照护父母的压力,条例明确,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每年有5日护理假;父母患病住院治疗的,其子女每年有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4.条例新增生育支持措施,提出各级政府应当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配租公租房时,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鼓励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等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7. 广东育儿假2022最新政策

2022年生三胎国家奖励政策如下:
1.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局,不同地区补助的标准不一样。
2.生育津贴
根据自己的平均工资计算,生育90天内由公司提交资料至社保局建档可以领取,直接打款至公司,再由公司姿颂发放至个人,需要2个月。
3.一次性补贴
难产和多胞胎按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50%的标准进行补助,顺产和流产按年度月平均工资x25%的标准进行补助。







4.医疗费报销
包括产前检查医疗费、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
三胎产假续假有哪袜燃些规定?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三胎的产假有128天以上。北京、上海产假是158天,广东是178天。有些地区还新增了奖励产假的规定陪册宽。如广东省三胎优惠政策就有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保胎假,需要医生开具证明提交给公司人事经批准后工资按病假发放。
3.产前假,按工资8成发雹薯。怀孕7个月芦亮以上,经公司批准可以产前两个半月开始休。
4.哺乳假,6个半月按公司8成发,若再延长按7成发。
5.育儿假:宝宝在三周岁以内,北京、上海地告肆虚区育儿假5天,广东育儿假10天。

广东育儿假2022最新政策

8. 广东育儿假2022最新政策

广东育儿假期是10天。男女双方按照法律的规定生育子女后,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各自享有十天的育儿假,这10天的育儿假,由职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确定在何时进行休假。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让职工休假的,应当由政府部门责令用人单位进行改正。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落实本条例规定假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