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向母公司划转股权对上市公司有什么影响

2024-05-04 16:29

1. 子公司向母公司划转股权对上市公司有什么影响

1、子公司上市后可能对母公司的股票价格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子公司与母公司尽管分别有单独的法定代表人,可是两者中间也是有密切关系的。子公司受母公司的直接操纵,因此子公司上市也会刺激母公司的股票价格;

2、子公司上市就能获得越来越多的融资机会,融资有益于公司提升业绩;

3、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所以子公司原有的净利润会依据母公司的控股状况分派一部分给母公司,从而能提升母公司的净利润,这是一种利好的表现。

以上就是子公司上市对母公司影响相关内容。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上科创板的标准

子公司上市对母公司影响 有以下三点影响

1、上市公司进行公布募集资金,但未看向发行人业务;

2、上市公司近期三年的持续盈利,并且业务运营正常;

3、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不会有同行业竞争而且出示将来不竞争的承诺;

4、上市公司和发行人的公司股东或公司具体的操纵人和发行人中间不会有比较严重关系的交易;

5、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能超过50%,发行人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能超过30%;

6、上市公司及属下企业的董、监、高和家属拥有发行人发行前的股权不能超过10%。

子公司能买母公司股票吗

子公司上市对母公司影响 有以下三点影响

子公司可以拥有母公司的股份,归属于交叉持股,但交叉持股中,不可以毁坏原来的关系,即母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反,在子公司持仓母公司时,不可以在子公司控股母公司,不然二者的投资关联无法融洽。同时,交叉持股针对公司的政治和管理决策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在市场上,投资者会常常见到,A公司拥有B公司多少股权,直接把它发展成A公司的子公司的状况,当A公司有着B公司100%的股份,则B公司是A公司的国有独资子公司,其中母公司可以重新开始创立一家新公司,并建造全新的生产设备或并购一家公司并将其机器设备纳为己用的方法开设独资子公司。

子公司向母公司划转股权对上市公司有什么影响

2. 子公司转让股权需要母公司股东会同意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股权转让时,不需要母公司股东会议决议,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可以转让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子公司与母公司关系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
二、子公司是否可以购买母公司股权
已经存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即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股权。反过来,子公司可否也持有母公司的股权,属于交叉持股问题,公司法上没有限制性规定,理论上是可以的。
但交叉持股中,不能破坏原有的母子关系,即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反过来,在子公司持股母公司时,不能再子公司控股母公司,否则,两者的投资关系难以协调。
此外,交叉持股,对于公司的治理和决策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3. 集团内部子公司与子公司或集团总公司与孑公司之股权转权转让或无偿划转股份,此行为是否算是产权转让行为

集团内部子公司与子公司或集团总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或无偿划转,实质上仍然是产权转让行为,尽管该等行为对集团规划、资产结构均未发生改变。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将所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有偿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活动,都是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必须适用该《办法》的规定。这里并未明确剔除国有企业内部的资产重组行为。
 
而且,纵观国家有关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管理规定,无论是企业集团内部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还是有偿转让行为,均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其中,在所出资企业内部子企业间无偿划转的,由出资企业(在这里即为“集团(母)公司”)批准,抄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有偿转让的,由所出资企业决定,但是,重要子企业的重大国有产权转让事项,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签财政部门后批准。所有这些规定,都没有将这些活动界定为非国有产权转让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国有企业集团内部的国有产权转让行为,虽然仍然是国有产权转让,但可以适用特别的管理规定。比如,3号令等众多规定均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提出了“进场交易”的明确要求,也就是说,大多数的国有产权转让都必须遵循国有产权交易所的“招、拍、挂”程序,但内部转让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再比如,企业内部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可以不经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集团母公司)自己就可以审批,只需要抄报备案即可。

集团内部子公司与子公司或集团总公司与孑公司之股权转权转让或无偿划转股份,此行为是否算是产权转让行为

4. 母公司购买子公司的子公司如何处理?是否需要抵消子公司股权转让收益?

对于母公司来说,是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投资收益。孙公司是股东变更,升级为子公司。
由此可见,过高的收购价格对母公司来说,资产并未变化,而子公司产生过高投资收益,显然,如果偏离价值过大,该合并报表就不合理了。所以原则上应该要抵消不合理部分。
追问:
请问抵消分录如何做?
回答:
这个是涉及到企业利润分配的问题。纳税还是各归各的(与分公司不同),只是出合并报表时将关联公司交易的收益和支出抵消掉,使集团的合并报表更加准确。做任何分录都必须要有凭证的支持,你钱都打给你的分公司了,还怎么做调整分录。

5. 集团公司股权转让子公司如何处理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分析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摘要】
集团公司股权转让子公司如何处理【提问】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分析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回答】

集团公司股权转让子公司如何处理

6. 转让子公司股权需要母公司多少股份同意

亲亲,转让子公司股权不需要母公司不需要股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股权转让时,不需要母公司股东会议决议,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可以转让股权。【摘要】
转让子公司股权需要母公司多少股份同意【提问】
亲亲,转让子公司股权不需要母公司不需要股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股权转让时,不需要母公司股东会议决议,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可以转让股权。【回答】
亲亲,分公司是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是直接从事总部业务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并不是真正的公司。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不具备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子公司不是法人,可以以母公司执照作为经营范围证明,申请子公司营业执照。独立性不同。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在法律上意志独立,母公司不能直接指挥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分公司作为公司的分公司,其业务的实施和资金的调动完全受制于公司。【回答】

7. 转让子公司股权需要母公司多少股份同意

您好 很高兴为您解答,转让子公司股权需要母公司多少股份同意,不需要母公司同意,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股权转让时,不需要母公司股东会议决议,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可以转让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摘要】
转让子公司股权需要母公司多少股份同意【提问】
转让子公司股权需要母公司多少股东同意【提问】
过半还是要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提问】
您好 很高兴为您解答,转让子公司股权需要母公司多少股份同意,不需要母公司同意,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股权转让时,不需要母公司股东会议决议,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可以转让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回答】
全资子公司,唯一股东为母公司,子公司的股权转让更需要其唯一股东(母公司)的同意。子公司转让,除了需要经过母公司的同意外,还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1.公司工商税务没有异常。有异常的话,就需要先进行解除。因为异常的公司,转让价值通常很低,没有人想要接手的。2.公司没有欠债。一般收购公司的人,都会对公司的债务情况进行了解,毕竟不会有什么人愿意接手有债务的公司。所以,如果想要转让公司,就需要将债务进行处理。【回答】
子公司的股东是母公司,怎么会不要母公司同意【提问】
按照你这个情况是需要的。【回答】
你的意思就是这个公司是母公司投资的,那么是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然后才能办理的。【回答】
只要半数以上的人同意即可转让。【回答】
我持有母公司百分之55的股份,我有权出售全子公司的所有股份或成立一家全子公司吗【提问】
那你是有权利的,但是也要开股东大会的【回答】
如果剩余百分之45股份的股东不同意呢【提问】
这个公司是两人股份有限公司是吗 如果是的话,你只要只会对方一声即可。【回答】
对方是有优先权可以收购该子公司的【回答】
母公司百分之45股份的股东不是直接管理人,有权对全子公司查帐或插手子公司的一切事情吗【提问】
有权利查账,但是要提前通知【回答】
占比百分之四十的股东除了享有股东基本的权利外还可以享有:1、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请求权,一些国家规定,连续1年以上持有股份公司已占发行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享有请求召集临时股东会的权利。2、查阅公司的财务账表和有关资料的权利,直接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问、咨询的权利。3、请求法院或执法机构对公司有关事宜进行审查、审计的权利。4、提起诉讼的权利5、请求解散公司的权利。【回答】

转让子公司股权需要母公司多少股份同意

8. 子公司出让股权母公司股权价格怎么变

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方法是:
1、按照公司设立时的股权价格确定;
2、按照公司的净资产额确定;
3、按照审计、评估报告确定;
4、当事人协商确定;
5、按照拍卖、变卖价格确定。
一、认缴未出资,股权转让如何计税
一、个人所得税。
通常情况下,自然人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股权时,应就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要确定应纳税所得额,首先要确定股权转让收入和股权原值及合理费用之和。
(一)股权转让收入的确定。
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
(二)股权原值及合理费用的确定。
对于认缴制下未实缴的股权原值如何确认,《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在第十五条第五款中规定了“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的原则性规定。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二、企业所得税。
对于法人股东,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采用的是“分月或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的方式,股权转让所得是投资收益的一部分,至于企业最终要不要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要从企业在该年度的整体的盈亏情况去看,并且还要考虑以前年度可以抵扣的亏损,因此对于企业而言,即使该笔股权转让有所得,但是也不一定意味着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关于转让未缴足资本的股权的印花税问题,应以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二、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满足哪些条件
(一)公司股份总额的确定以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净资产额为依据,其折合的股份总额应当相等于有限公司净资产额;因关联交易和非正常因素引起的利润变化导致的净资产变动,原则上准予变更,但需出具相应的有效证明;涉及国有资产的,须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申请变更的公司与母公司或并行子公司之间在人员、财务和资产方面应当达到独立运作,未达到“人员独立、财务独立、资产完整”的,必须进行调整和完善。
(三)申请变更的公司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已办理原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与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承继手续。
(五)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且有上市请求的,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有限公司设立后最近一年进行过合并、分立、股权转让、资产置换、资产剥离等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其股本总额、总资产、净资产及股东人数发生变化超过70%的,原则上需工商变更登记后满六个月。
(2)因吸收新股东增资扩股使股本发生变化超过50%的,应依法进行评估,以评估值作为参考依据;评估后的净资产与帐面审计净资产差距超过30%的,原则上不予变更;
(3)申请变更的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占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70%。
(4)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
董事长和总经理原则上不得由一人兼任,董事会与经理层要减少交叉任职。
三、离婚的话股份怎么分
夫妻离婚时是不能直接分割公司的财产,要分割的只是一方或双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那个股权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公司的资产多少及负债多少决定体现着公司的价值,也体现着股东所持有的股权的价值,间接地和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关。但夫妻离婚时是不能直接处分一方经营的公司的资产的,那会涉及侵犯其他股东的利益,也是违法《公司法》的。
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也是要分割的。这种股份同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的分割相对比较简单。一般采取以下方法分割: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按双方协商一致的议案分割。既可以一方持有给另一方补偿,也可以按方按份额分割。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于补偿数额和分割比较由双方自定。
2、对于一方持有股票无争议,但对于补偿数额有争议的,可按市场价确定补偿标准。如双方对一方持有全部股票并无争议,但对于应支付的补偿数额有争议,可以根据某一基准日的市场价(比如法庭辩论终结日)来确定股票价值,然后计算补偿标准。
3、对于不易确定价值的股份,一般法院会采取按比例直接分割的方式。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市场上的价格是公开的,从这个角度讲相对比较容易确定其价格,但上市公司的股票浮动及变化幅度也是相当大的,股市上的价格和真实价值未必一致。除非确定接受某一点的价格,否则在变化幅度比较大的时候,由法院直接单方采纳某一时段股市上的价值也未必会公平。未上市的股份公司其价值确定就更难了,不对公司账目资料进行专业的审核,基本无法确定股份价值。
所以,如果涉及要分割的股份价值难以确定时,法院一般会采取直接按比例分割股份的方式来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